ZT ,鬼故事
十三人头塚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
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
“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
(完) 半夜的粥
成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在一个边远小镇找了一份报社的工作,对于天生爱静他来说,这里的工作生活还都比较满意。唯一不足是报社的这份工作需要加夜班。他常常需要夜里十二点经过一段很僻静的公路回家。
这一天夜里,他又走在那条静悄悄的公路上,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成心里发毛,拼命的蹬车子,希望能早点到家。可是车子却偏偏在这时候坏了。他沿着公路找了很长时间,也没看到一份修车的。就在这时他发现路边有一条小巷,他以前从没注意过这条小巷,就好象它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他决定进去碰碰运气。
夜晚的小巷里尤其的静,静的让人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以往听过的关于小巷的鬼故事一股脑儿的涌进了 成的脑海,他直感到一阵阵脊背发凉。正当他准备离开这小巷时,忽然空气里飘出一种奇异的香气。他寻着这香气左拐右拐,来到了一个小棚子前。原来是个粥铺。棚子里,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婆婆正在背对着他,在一口大锅前忙活。“婆婆,向您打听一下,这附近有没有修车的啊?”“有啊,你坐下喝碗粥,我就告诉你。” 成笑了笑,心说这老婆婆还很有经济头脑啊,不过自己又怎么好和一位老人家计较呢。“好啊,给我来一碗粥吧。对了,这么深更半夜的,有人来喝粥么?”“我的粥就是专门卖给上夜班的人喝的。”婆婆说着端上了一碗粥。
真想不到,这个小粥铺那么不起眼,粥却熬的这么香。那香气仿佛从鼻腔一直飘进大脑里,成直感到整个大脑都被那奇异的香气充满了,迷迷糊糊的。他尝了一口,简直是难得的美味。他一口气连喝了七八碗,直到肚子再也装不下才罢休。“婆婆,算一下多少钱。”“这顿算婆婆请你吃的,不收钱。”“那怎么行呢。”“没关系,你是我的第四位客人,应该庆祝一下。”婆婆诡异的笑着。成按婆婆的指点,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一家修车铺,修好了车。临走时,成感到奇怪,就问“为什么这车铺要开在这么蹩脚的地方,太难找了。”“你说什么啊,我们车铺的前门就冲着公路,我还奇怪你怎么偏偏从后门进来呢。”修车工说。
成出门一看,果然是自己平时上下班走的那条路,真奇怪,刚开始路上怎么没看到呢。
自从那晚,成就迷上了那粥,每次下班都要去喝碗粥,渐渐成了习惯。要是哪天不喝,就会一整天无精打采的。
一天中午,成和一位同事闲聊,无意间知道自己的这个位子,不久前已经换过三个人了。前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第三个人本来干的好好的,不知为什么也辞职了。 他当时觉得一股寒意袭来,难道说这份工作注定做不常,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三个人了, 自己已经是第四个了。忽然,一句话凭空闯进了他的脑海,“你是我的第四位客人。”怎么这么凑巧,难道这一切都和那个粥铺有关,成忽然想起虽然老婆婆说粥是供应上夜班的顾客,但自己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看到其他客人。
无论如何,这粥不能再喝了。当天下午,成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早早的回了家。这晚,他没去吃粥。第二天,只觉的浑身无力,原来这粥象毒品一样会让人上瘾。好容易熬到了晚上,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阵刺耳的喇叭声把他吵醒了,成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在一条安静的公路上,一辆车刚刚从自己身边急驰而过。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在梦游。他睡眼朦胧的打量着路上的景物,好象很熟悉。天哪,成忽然发现这就是他平时下班走的那条路,而且,而且前面不远就是那卖粥婆婆的胡同了,甚至可以隐隐的闻到空气里那熟悉的香气。如果不是被刚才那辆车惊醒,他现在恐怕已经到了。成顿时全身冷汗淋漓,逃命一般飞跑回家里。
成明白自己把事情想的简单了,他原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去喝粥就没事了。这么说,那两个人的失踪一定与这件事有关,说不定他们已经...成马上不寒而栗。那第三个人是主动辞职的,他既然能逃过失踪的厄运,就一定知道事情的真相,现在只有他可以帮助自己。
第二天上午,成就找到第三个人的家,那个人叫张文。大出他所料的是,张文在辞职不久就失踪了,张文的母亲已经一个多月没他的消息了。张母拿出一本工作笔记,是张文留下的。张文曾向她交代,如果单位有人来的话,就把这个交给他。
一页页的翻看,那本笔记和普通的工作笔记没什么不同,看的出张文是个对待工作极认真的人,而且写了一手好字。忽然,一张发黄的纸片从笔记里掉了出来。那是从一本旧书上撕下的一页。看着上面的内容,成不禁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紧接胃里一阵剧烈的翻腾。“煮尸鬼:有一种鬼专门煮尸体给人吃,她在煮的东西里下药,慢慢的控制吃的人,最后吞吃那人的灵魂,再把他的尸体煮给更多的人吃,迷惑更多的人。一个人一旦吃过煮尸鬼的东西就永远没法摆脱它,唯一的办法是消灭这个煮尸鬼。制服煮尸鬼最好的办法是狗血临头,而且一定要黑狗血,别的狗血没有效果。”在张文那本笔记的最后一页上,写着“黑狗血”三个字,那字是暗红色的,仿佛是,干了的血迹。
小镇的集市很热闹,但是卖狗的很少,好容易找到一家专门卖狗的小店,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面目和蔼,目光有神,不象一般生意人。店里有黄狗,花狗,就是不见黑狗。“老伯,我想买一只黑狗,能不能帮个忙?”“黑狗?”那店主皱起了眉头, “小伙子,你相不相信我这一把年纪?”“老伯,您这是哪的话啊?”“那么我劝你,如果需要黑狗的话,就赶紧到镇外去买,咱们这儿没有黑狗,就算有也是...”老伯没把话说完就转身回里屋了。
这么大的镇子竟没有一条黑狗,成不死心,又继续在集市里转,终于在集市的一角买到了一只黑狗,那狗格外精神,毛黑的发亮。
他牵着那只狗慢慢的往家里走,心里总觉的奇怪,为什么那老伯说镇上买不到黑狗呢。还有一件事这些天来一直想不通:张文既然知道制服煮尸鬼的办法,为什么还会失踪呢。天下起了小雨,正好,让夹着雨丝的微风梳理一下自己几天来凌乱的心绪。那狗好象也特别的兴奋,不停的在雨中抖着全身的毛。忽然, 成发现从那只狗身上流下的雨水都是黑的。一股寒意顿时传遍了全身,多亏了这场雨,否则,今晚自己的结果简直不堪设想。他想起那位老伯先前的一番话,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感激之情。
回到家,成把那只几乎掉光了色的“黑狗”养在家里。紧接着给自己住在镇外的好朋友打了个电话。
深夜,成和好友小心的走进那条胡同,他们每人身上都带着一大瓶黑狗血,是朋友特地从镇外带来的。胡同里静悄悄的,两人的脚步声格外清晰,仿佛某种神秘的旋律。在这诡异的旋律中,那香气越来越重,成不断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转个一个弯角,那粥铺就出现了。老婆婆的两只发亮的眼睛正盯着他。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婆婆,给我们来两碗粥吧。”成强装出笑脸和她打招呼。那婆婆仍然一言不发,盛了两碗粥放在他们面前,两眼仍然死死的盯着成。成只得低下头去,去望那碗粥,那粥也不一样了,虽然还是香气扑鼻,但已经不是米粥,而是颜色怪怪的肉,成用筷子搅了搅,居然捞出一根手指。他强忍着才没吐出来。“怎么了,年轻人,好久没来吃粥了,婆婆的粥不和你的口味?”“不不,不是的。”“那怎么不吃?”“这...”成看了一眼身边的朋友,那家伙居然吃的正香。成小声的咳嗽了一声,这是他们约好的行动信号,可是朋友却一点反映都没有,他眼神呆滞,仍然大口大口的吃粥。一定是那粥,那粥的香气把他迷惑了。这时侯,那婆婆又转身去熬粥了,机不可失,成迅速的掏出那瓶狗血,把它泼了过去。所知,那婆婆什么反映也没有,狗血径直穿过她,都倒进了那口大锅里。顿时,一股恶臭扑鼻。同时,成的身后响起一个阴冷的声音:“奇怪吧,那是我的幻影,现在狗血没了,你也到时侯进去陪他们了。”成一回头,婆婆那只瘦骨嶙峋的手刚好卡住了他的脖子。成想挣扎,但是动不了,那婆婆一下下把他推向那口锅。成的脸紧贴着水面,他清楚的看到,那一具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在锅里冒着水泡。
忽然,那只手松开了,成向后看去,婆婆不见了,她站过的地上留下一滩污秽。朋友站在自己身后,他面色惨白,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只装狗血的空瓶子。“你把狗血倒进锅里,粥的力量就没了。”朋友艰难的说完这句话,马上俯身呕吐起来。
几天后,成去拜访那位老伯,感谢他的好心提醒。“唉,老伯叹了口气道,“人年纪大了,知道的事也就多一些。我看你一进来就急急的找黑狗,就知道是做那种用途的。上个月,有一个小伙子也来买黑狗,我怎么劝他也不相信。可惜了,多好的一个年轻人呀,斯斯文文的,还是在报社工作的呢." 百女夜行录
1、艳女
请问,您认识去百芳冢的路吗?”
王朋被这软绵绵怯生生的声音冷不丁地唬了一下,不由回过身去——角落里缩着个一身都是红的女子,红棉衣,红棉裙,红绣花鞋,红唇。天气冷,她绻成一团,拢着双手不住地呵气,原来连手指甲,也是红的。艳丽如斯,却不媚俗。
“哪里?”王朋作出一个大点声的手势,向前一步。
“百芳冢!”红艳女子比划着,“门口有这么高的拱门,好气派的。你知道怎么走吗?我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回去……”大汪汪的眼睛,好象就要掉下泪来。
王朋搭斜着眼角不住地打量着她,使劲搓了搓冻红的双手,咽下一口唾液,越趋越近,突然把她狠狠地逼入了墙角,不由分说,飞快地捂住嘴巴,另外一只手便肆无忌惮地伸入她的棉衣之内,作安禄山之爪。
红艳女子“唔唔唔”地挣扎了几下,更加激起了王朋的虐意,他喘着粗气道:“别……动,不然,掐死你!”那女子果然不动,王朋稍微把手松开一些,只听见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地道:“我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呢……?”
王朋不管,只顾粗暴地发泄着欲望,这雪地里问路的弱女子,变成了街头混混魔爪下的羔羊。
第二天清晨,清扫街道的工人在一条巷子里面发现一条赤裸的尸体,男性,身上无明显伤痕,脸上却带着灭顶的满足。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在大雪天里脱光了衣服自杀。
又是一个昏沉沉的黑夜。一对甜蜜蜜的情侣搂抱着走来,男人送女人回家,十分依依不舍,两人在街头当众激吻,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回去之后要立刻给我电话哦~”女人站在公寓门口紧紧地搂着男人道。
“知道啦,乖乖。”男人道。
“哼,我要你每时每刻都想着我,不许想别的女人。”
“好好好,回去吧。”男人敷衍着。两人分别,男人开始想念起上次在路边酒吧里偶遇的那个火辣辣的女郎,要不是女朋友用电话追问着,一定有一段不错的故事。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走着,忽然觉得头上的路灯的光线暗淡了些,眼前的景况有点模糊了起来。
“请问,你认识去百芳冢的路吗?”
男人回头一看,原来是个红艳女子,失措无助地站在路灯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着泪,带点微红,好象一头迷路的小羊。
“我不知道有这个地方,你问别人吧。”男人道。
“他们……都不肯告诉我,又不肯带我去,这么多年了,谁都没有帮过我!”女子颇为悲戚地道。
“那……你是迷路了吧?那里有公共汽车到吗?不然打的吧?你不会没钱吧?”
“嗯。”红艳女子老老实实地点头,“我没钱。”
“没钱么……”男人瞟了她一眼,这有意无意的一眼,却觉得心里一紧,好象被什么东西撺住了心脏,再也挣不开了。
“那……你要钱么?”男人忽然觉得口干舌燥,他舔了舔上唇,目光如狼。
红艳女子天真无邪地问道:“有了钱是不是就能回去?”
“当然……啊。”男人心不在焉地应道,迫不及待就拉着她的手朝巷子深处走去。红艳女子羞涩不安,有些扭扭捏捏,可是男人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票子,硬塞到她的手上,她就闭上了眼睛。
美妙的手机铃声恰在此时响起,男人懊恼地接:“喂!”
“亲爱的,我的心不知为什么扑通扑通地跳得慌,你到家了吗?”
“到了,没事快睡吧。”男人急促地道。雪地里的女子委屈地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一动一动的,更是迷人。
“可是亲爱的……”
“烦人!”男人把手机关了,迫不及待。
最近在这个大雪封天的城市里,不知为何,清晨在某些偏僻的巷头巷尾,多了许多奇怪的男尸,一律裸体,脸上兀自带着邪狎的笑意。这就是所谓的死人的面具,即是冻僵而死的人脸上为何总会挂着古怪的笑容。 2、发女)
仪萱在寻找一顶上好的假发。颜色要夺目,发质要柔软,最好能象缎子一般,有“哗拉哗拉”的感觉。
市面上的劣势假发,都是人造的。枯燥,干涩,好象顶着一团猪鬃。
每年的G大圣诞晚会,都会选出一个女王,“圣诞女王”又怎么可以没有一顶令人眼前一亮的头发?仪萱很为自己那小束短短的碎发担忧。都是上个月和男友分手时,一时冲动“一刀两断”了,不然自己那把长长的如缎子般的头发,无论是点染还是漂染,一样出色出彩。
成为“女王”之后,才不愁没有人追呢,到时,就可以令那个抛弃自己的臭男生目瞪口呆。
所以她找遍了整个G城,“就是要找一顶像缎子一般的假发!”卖假发都摇摇头,“除非是真发,而且还要是保养很好的,才能那种效果。”她不甘心,又在网上贴出寻购的帖子。终于有了回应:“我店专售上好假发,包你满意,地址是天涯路百芳冢二号。每日营业时间为晚上六点到凌晨四点。”
G市里居然有这种地方?她急急打开电邮的附件,里面画着简易的地图。她暗暗记了一下,决定前往碰碰运气。
在大街上穿过一条小巷子,里面晕晕暗暗,要不是黑暗外出现一抹亮光,她还不敢继续前进。
那是一家灯火通明的店铺。上面写着“百芳冢二号之发屋”
“请问……有人吗?”她轻轻地推门进去,不禁一惊,原来墙壁上挂着上百顶颜色形状各异的头发,一律的光滑如缎,绚目之极。但一眼望去,却好象有几百个脑袋一起挂在上面,让人毛骨悚然。
“没有!”从柜台上传出瓮声瓮气的一把老女人的声音,随即一张白骨般苍老的脸顶着一头银丝从台下缓缓冒起,仪萱吓了一跳,看清楚原来是个老态龙钟的婆婆。
“老……婆婆,我听说这里有上好的假发,所以过来看看。”
“我很老么?哼,不就是因为最近少了顾客上门的关系,唉……你过来,让我瞧瞧。”她伸出一只象鸟爪一般枯干的手,朝她招了招。
仪萱迟疑了一下,走前一步。
老婆婆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喃喃道:“短是短了些,发质还是不错的!”
仪萱忍不住道:“婆婆,我是来买假发的,不是来卖头发的!”
老婆婆白了她一眼,低低道:“那不是都一样么……”接着转身拿起一根竹竿,把最上面的一顶假发挑了下来,点点头道,“你试试。”
那是一顶紫色的蓬发,发梢用同色的绸缎系住,妩媚造作又不失纯情。
仪萱感觉极其满意。“多少钱?”
老婆婆伸出一根指头。仪萱立刻把一百块递了过去。
老婆婆把钱一推,冷哼道:“我可不缺钱用。我是要一根你的头发!”
仪萱觉得不可思议,老婆婆念叨道:“我这儿,可不是卖发的地方,是换发的地方!”
“一根换一顶?”仪萱想了想,终于拔下一根头发,交到老婆婆的手里。
在圣诞晚会上,仪萱果然力压群芳,吐气扬眉,成为舞会女王,自此追求者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但是一到傍晚,她就会反反复复地做起同一个恶梦。
自己又回到了百芳冢二号之发屋,然而墙上挂的,不再是一顶顶光滑如缎的头发,而是一个个白骨骷髅,那个老婆婆背对着自己,在柜台上得意洋洋地照着镜子,一边发出“嘿嘿”的阴笑。
“喂,你在笑什么?”她喊道。
“我在笑你啊……”老婆婆把镜子对着她,“你瞧你现在是什么样子……”
镜子里面只剩下一张白骨般苍老的脸,还有,一顶紫色的蓬发。
老婆婆缓缓移开脸前的镜子,啊,这不是仪萱那一小束健康的黑色短发么?还有,青春活力的脸!
“原来你……你偷我的……”仪萱只觉得天地旋转,不支倒地。
她很快就被送到了G市的精神医院了。因为每到傍晚时分,她的室友都会发现她一个人痴痴地坐在镜子面前,喃喃自语——“一根换一顶……一根换一顶……”
后来去探望她的朋友都说,她的脸已经憔悴地只剩下一个白骨骷髅。
她们都说:“真奇怪,都变成那个样子了,居然还舍不得丢掉那顶假发!” “什么——不换?!”短发老太婆冷森森的盯着百合,干瘪的嘴里仿佛吐出一团浑浊之气。
百合一窒,喏喏退后一步,“不换了,你凭什么要我的头发,太古怪了……”她觉得整间发屋的灯光忽然暗淡了下来,屋里有种咝咝索索的莫可名状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拉动什么东西一般。一股寒意从脚底冒上额头,她匆忙道:“我不换,我走了!”
“进来这里的人,没有不换头发就能走得出这门的!”老太婆把头发一甩,啊,一股股黑丝从她的头上疯狂涌出,好象一条条蔓藤,正张开攫手朝百合脚髁缠去。
百合吓得随手就把提包向老太婆砸去,脚髁一松,她立刻夺门而逃。
“救命啊!”她不敢回头望,但是面前这条小巷子却象永远永远都走不完一般,到场都是晕黑一片,那么刚才她是如何进来的呢?
正当她跌跌撞撞地冲到一个光亮之地,却发现面前出现了一间幽暗的酒吧。
酒吧里飘出柔情万缕的萨克斯风,因为是圣诞节前夕,墙上贴满了圣诞树和圣诞老人的彩纸,门口立着一个雪雕,仿佛是个女子模样。
她还没来得及细看,脚上突然传来一阵阴柔柔的挪动,不禁竦然往下一望——原来她整双脚已经被一股股的黑丝死死缠住,再也无法松脱。
老太婆从黑暗中缓缓走来,头顶上黑丝蠢蠢欲动,仿佛美杜莎再生。她如狼一般贪婪地打量着百合的头顶——那一头健康的发。
“生扯下来的话,虽然有点疼,不过……很快就好了!”
“不要!”百合嘶声大叫,忽然,脚上的黑丝纷纷掉落,一只冰冷而柔软的手扶住了她的肩膀。她回身一看,原来是个脸色苍白的女子,却拥有一瞳深黑如渊的眼睛。她身上的衣服是白的,皮肤也是纯白。黑白之间,再无半点其他颜色。
“歌天使?”老太婆好整以暇地用鸟爪梳理着蠢动的头发,脸上带着与苍老之气极不符称的媚夷之色。“别忘了,我是二,你是三!”
苍白女子挡在惊弓之色的百合面前,淡淡道:“你也莫忘了,大冢主有令,愿者上钓,不可强求……”
“你用大冢主来压我?”发屋老太婆眼中掠过一抹怒火,随即又熄灭了,似乎颇有顾忌地冷笑一声,转身缓缓而去。
“你们……是什么人?”百合惊惶未定地问。
苍白女子叹了一口气,道:“百芳冢的老邻居,彼此都知根之底,如此而已。”她转身道,“夜深了,很快就下雪了,你早点回去吧。”她说话的声音温柔悦耳,宛如春水初融,又如月浸长空,听她说话,简直如听一支歌。百合不禁有些愣了。
“你还不走?”苍白女子莞然问道。忽然,从黑暗中蹿来一条长长的黑鞭子,凶狠地缠在她的腰间,苍白女子一惊,一把推开百合,“她还没死心……你快走!”
百合慌不择路地奔进了那间幽暗的小酒吧。里面燃着红蜡烛,一个男子正在垂首吹着孤独的萨克斯风。看来生意很清淡。
“救命,有……追……”她激动地不知该怎么比划才好,张嘴就愣了。
那男人笑笑道:“外面有人吗?”
她惶急地回头一看,玻璃窗外,一片静寞之色。空荡荡,只有漫天的雪花随着寒风飞舞而下。
“我的天使!”男子突然猛叫一声,放下萨克斯风匆匆而出,跪到雪地上,十指捧起一堆雪,神情哀痛万分。
百合出去一看,原来是一个被撞碎的雪雕。只剩下头部依旧完整,样貌就是那个苍白女子。
“她是我过世的女朋友,她的歌声,比夜莺还美,大家都叫她歌天使……她死的时候,嘱咐我每年平安夜,都要为她做一个跟她的样子一模一样的雪雕,那样她就会在那个夜晚为我再次歌唱,可是我足足等了八年,她、她还是没能再次歌唱……”
“是吗……这……太悲哀了!”百合不禁泪落。“她真可怜!”
男子缓缓站起,手里霍然多了一柄尖刀,刀光在黑暗中闪出凄冷的光,“你只要把你的嗓子献出来就行了!”
雪花漫天随风而下,雪地里蜿蜒着一抹粘红的液体,从幽暗的小酒吧里悠悠地转出美妙的萨克斯风,还有,一把比夜莺更甜美的声音,在缓缓伴唱。 4、猫女)
“爱我的话,就要连我的猫也接受啊!一开始的时候,你就知道我是爱猫的啦。”丁香柳眉都竖了起来,与平日温柔如水的模样大相径庭,激动地差点就朝张南脸上挠去,张南不禁暗暗吃惊。
“好吧好吧。我们养着这宝贝,行了吧。”在新居迁徙之际,丁香的小猫咪儿留不留的问题,两人闹了个大红脸。
张南一想到那昂贵的原木宜家家私,咪儿肯定会把它们当做挠爪的好地方,心里不免心疼,但女友看来毫不相让,只好无奈妥协。
“看你这张牙舞爪的样子,真象一只猫儿呢!”
咪儿乖巧地半躺在沙发上,蓝色的眼珠里迷离着一抹神秘之色。
猫是一种妙不可言的动物,它驯服时,精乖伶俐,柔媚万端,直叫人爱不释手。但是它暴戾时,能撕裂一只兔子的内脏,又或者把一只老鼠凌迟。即使你再爱它,疼它,它仍然随时可以向你伸出它锐利的爪子。
猫就是这么一种既可爱又可怕的动物,品行复杂,莫测高深。
搬进新居后,丁香就去了外地开一个会,在她走后的第三天早上,张南躺在床上,忽然觉得有一条温软而灵巧的舌头在他的颈上轻轻地游走,他心神荡漾,晕晕迷迷间,以为丁香回来了,不禁呻道:“老婆……”右臂往左一抱,却觉空空如也,指尖倒是触到一团温温的毛团。
睁开眼睛一看,咪儿正温柔地俯在他的颈旁,蓝色的眼珠闪耀着一种难以置信的媚惑,象是在暗示着什么,又象是在诱惑着什么。
“还没到点呢,肚子这么快就饿了?” 张南记得丁香的嘱咐,要准时喂猫,他喃喃自语地想坐起来穿衣服,怎么知道浑身发软,所有的力气好象完全消失了一样,完全使不上劲来。“怎么会事?”他慌了,只觉那条温软的舌头又缠上来了,一点一点地覆盖,一点一点地纠缠,一点一点地吞噬,慢慢地,沿着颈上,胸脯,腹部,往下,再往下,颠覆不定,势如惊弓。眼前仿佛多了一个面目模糊的曼妙女郎,这女郎轻声低吟,这女郎妩媚万端,这女郎狂放野性,他的理智之舟便被这似真亦幻的欲望之海温柔地吞没,完全侵蚀,不愿抽离,忘却一切。
终于,他爆发:“啊——”
一只毛绒绒的爪子按在电话机的免提键上。
当一切霍然消失的时候,张南面对着的,是丁香错愕万分的脸。
“那女人呢?”丁香咬牙切齿问。
“哪有什么女人?”张南结结巴巴道,“我自个在家……”
丁香霍然掀开被子,里面如红梅坠地,星星点点。“你倒会玩!”她不可遏制地抽了他两个耳光。清脆响亮,干净利落。
他们的感情也干净利落地夭折了。
张南一直在不停地解释,可是解释着解释着就连他自己也糊涂了——直到丁香一手拉着大皮箱,一手拎着猫袋踏出家门的一刻,他赫然瞥见——咪儿的眼睛成了一条线,带着高高在上的蔑视和辛辣的讽刺,嘴角微微上扬,它在笑!
“你……”张南只觉喉干舌燥。
丁香紧紧的抱着它,低声道:“咪儿乖,以后就剩下咱们就相依为命啦!”
“喵~”袋中的咪儿柔媚地唤了一声,伸出软软的小舌头,风情万种地嘲笑着不知所措的男人。
噢,对了,忘了介绍,原来猫,也是极易嫉妒的动物。 单人舞)
街口那里不知在什么时候,开了一家手工制作音乐盒的小作坊,名字叫“寄语”。
门面不大,却布置得温馨雅致。门角上挂着一个木做的风铃,一张柠檬色的木桌上,林林总总地摆放着形状各异的音乐盒,有的是一间拙朴的小木屋,有的是一只眯着眼睛的小肥猪,有的是老爷车,有的的形状和音乐盒似乎毫不相干,谁知轻轻一拧,美妙的旋律又在手心缓缓地流淌出去。
店主是个常常微笑的年轻男人,寸头,走在路上很容易让人误会是做IT的。有个很罕见的姓——郗。店里出入的大多数是背着书包的学生,为生日的同学订作别出心裁的礼物。
“我想做一个生日音乐盒,音乐用‘友谊天长地久’。”
“我想送给结婚的朋友,用婚礼音乐。”
“能做个花篮那样的吗?想送给住院的朋友呢……”
哦,这里的特色就是随客人的心意订作样式、音乐各异的音乐盒。只要你够想象力,绝不雷同。
因为是独家生意,所以似乎也不愁客源。店主总是一副优哉悠哉的样子。
那个穿黑色衣服的女人,已经徘徊在玻璃门外许久了,注目着那些精巧的音乐盒,却没有进来的意思。
店主吹着“CLOSE TO YOU”调子的口哨,朝她扬了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女人抬起头来,眉端间好似凝着一股煞气。
“我想做一个音乐盒。”
“好的。请问想做什么形状的呢?”
“随便……我是说,只要普普通通的,就可以了!”
“想用什么音乐呢?”
“‘你没有好结果’”。
“什么?”店主微微发愣,想了半天才记得那首充满凄怨意味的歌。
“而且,我有个重要的要求:要做到打开盒子的时候,里面藏着的东西能弹出来。”女人重重道。
“哦,明白了,你想给收礼物的人一个惊喜——弹出一朵木刻的红玫瑰怎么样?”店主微笑道。
“可惜这朵玫瑰,是带刺的!”女人的牙齿咬得很紧,苍白的唇透出一丝雪白的寒意。
店主默然。
“拜托了,多少钱我都肯给,而且希望明晚就能提货!”女人说完,毅然转身而去。
第二晚,女人依时来取货,店主拿出一个音乐盒递上去,“刚赶好的,你要不要看看?”
女人打开盒子,“铮”的一下弹出一支玫瑰,鲜红欲滴,几可乱真。女人抚了抚那朵玫瑰,嘴角露出一丝冰凉的笑意。“不错,这是工钱。”
趁着店主转身钱柜子找钱的时候,她悄悄把玫瑰换成了一枚黑色的针。
“要不要帮你包装一下?需要写上名字吗?”
她想了一下,淡漠地道:“写吧,我姓潘。”
“潘小姐祝陈先生新婚快乐!”
当黑衣女人捧着这份别出心裁的贺礼穿行在喧闹中的婚宴中,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她。
她把它放在一堆礼物中间,然后避到一个角落,静待好戏上演。
送完宾客,一对新人开始开拆礼物。“老公,你看,这盒子好重手呢!”新娘子一下就注意到这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新郎一眼瞥见那个“潘”字,心里不由剧烈地砰跳起来。“让我来。”
黑衣女人一双幽怨的眼睛,正在黑暗的角落,盯着他。
盒里蹦出来的,还是那朵鲜红欲滴的玫瑰——音乐是“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新郎足足呆了好几秒,脸上是如释重负的笑容,“想不到她……真的能放得开!”
黑衣女人一阵风般怒发冲冠地撞入店铺,一排锐利的牙齿上下尽现,那情形简直是想把店长一口咬死。“为什么要这样做?”
店长正在好整以暇地调试着一个音乐盒,是个老式的木盒子,一把发黄的铜钥匙,打开盒子轻轻一拧,伴着古老的音乐缓缓流徜,一个穿着芭蕾舞衣的小姑娘就会在里面翩翩起舞。只有音乐,能够忘却时间。
“这家店子的名字,叫寄语。”年轻男人淡然道,“用一个盒子,装上你想说的话,一次又一次地对那个人说。如此而已。送去的,不是诅咒,是祝福。不是毒针,而是玫瑰。不是地狱的悲鸣,而是天堂的钟声……”
女人赫然一惊,“你、你到底是谁?”
年轻男人的背后缓缓升起两道光羽,圣洁非凡,照出了这面前丑陋的魔,一心要感化她。
“你还记得我吗?潘……前世,便是你把我放到凡间……”
女魔费劲全力地思索,到底前世和这圣洁的天使会有什么样的纠缠。
“我叫郗望啊……”天使温柔地提示道。
“啊呀,原来是你!”女魔大悟。
天使无比慈悲地向她伸出手,“来吧,离开你心中的魔,和我一起回到上帝的怀抱吧。”
女魔感动地热泪盈眶,正要点头,忽然瞧见桌上的音乐盒,指着道:“走之前,能把这个送给我吗?”
天使愕然一下,“当然可以,不过你……”
“你先等我一下,我很快就回来!”她抓起那个音乐盒,一溜风般跑了。
第二天,在报纸的不显眼地方刊登出一桩离奇的杀人命案:一个男人收到了一个音乐盒,打开之后,触到里面的毒针身亡。但没有一个目击者能看到送礼者云云。
天堂里,郗望向另一个天使抱怨道:“为什么她就是不被感化呢?”
另一个天使微笑答他:“女人的报复若能被救赎,撒旦的生意恐怕立刻就破产!” 塔罗女)
自从得到了那副精美的塔罗牌之后,第十三中学初二A班的普通女生何小兰的命运,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
“你这次的测验,一定可以及格。不过,也是刚好及格那种……”
“真的?及格就好啦,老妈不会唠叨我!”一个女生拍着胸口释然地笑道。
“小兰也帮我算算吧,算算我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出现?”
“小兰你帮我先算嘛,上次,我还借你橡皮来着……”一个急不可待道。
“不羞,就借个橡皮也要记恩!”另一个女生哼道。
“小兰帮我算……”
一群女生围住一个长相普通的矮小女生,每个人的眼中都流露着急切的愿望,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矮小女生象公主一样被围坐在中央,手里拿着一叠塔罗牌,脸上有些发窘,微微涨红,亦掩饰不住其中的得意之色。
一个老师走过,觉得有些奇怪,叫住一个学生问道:“她们是怎么会事?”
那学生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道:“老师,那个初二A班的何小兰会算命,用西洋的塔罗牌算,一算一个准!现在那些女生都求她帮忙算命呢。”
那老师忍不住笑了,“那是小女生的玩意,怎么现在学校都流行这些迷信活动呢?”说罢,他分开众女生,走到何小兰的面前。何小兰正在聚精会神地翻看着手中的牌,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那老师一看,每张小牌都配有精美绝伦的图画,华丽而颓废,画里的人物都像一朵朵盛放过后,风干凋零的玫瑰,透露着丝丝冰冷的鬼气。但有些牌的图案却是空白的。
何小兰忽然抬头盯着面前的那个女生,紧紧地咬着嘴唇,欲说还休——“小兰,我爸爸的病有希望吗?”那女生急问。何小兰捏起一张画着黑袍骷髅举起一把巨大的镰刀的牌,嘴唇颤了颤,“是……死神,没、没有希望了……”
“你骗人!我爸爸不会有事的!”女生哭着掉头跑了。
“何小兰,你怎么在校园里搞迷信活动?牌我没收了,你来我办公室!”老师高高在上地宣布。
矮小女生微微皱起眉来,显露着与她的年纪极不相符的沉郁。
无论老师如何循循诱导,苦口婆心,她就是一声不吭,只顾低头不停地绞动那双纤细的小手,女巫的手要是离开了牌,会是多么的寂寞!
“何小兰你倒是说话啊,不然我可要你写检讨,还要告诉你爸爸妈妈啦!”老师想使出“杀手锏”。
“他们已经知道了。”她微微抬起头,嘴角边泛起一丝冷漠的笑意。忽然伸手从老师手里拿过那副塔罗牌,挑出“国王”和“女王”来,排到书桌之上。
老师正觉得莫名其妙,一条身影从外面冲了进来,正是刚才那个哭着跑开的女生,她指着何小兰就激动地道:“何忽然小兰你这个魔女!你咒死我爸爸了!我恨死你,我恨死你!”
“张菲同学,你说什么?”老师诧异问。
张菲泪流满面,嘶声道:“我爸爸刚才在医院……突然病发……呜呜……本来医生都说至少能拖一年的……何小兰你好黑心,我不就是向老师说过一次你抄作业么,你……你就咒死我爸爸,你是魔女,魔女,魔女!”
“小菲……”何小兰艰难地想些说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师赶忙让其他老师把张菲劝开,却转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了起来。
“何小兰同学……”老师压低声音道。
何小兰扬起脸,用一种淡然无奇的声调,道:“老师,你要算命吗?”
老师愣了一下,随即点头道:“是啊,我就快评职称了,也不晓得成不成,而且,听说教务处那里有个空位子,还有,校长过两年就退休了……”
“我不想帮你算。”何小兰断然道,“塔罗牌只能预测未来,不能改变未来。但你的心里,只想改变未来。”
“何小兰!”老师的声音变得有些凶狠,他举起打火机,对着那副塔罗牌,“你不听话的话,我就烧了它!”
何小兰静默了片刻, “我算。”
纤细的小手熟练地洗牌、切牌,“你抽一张。”她道。
老师犹豫了半天,终于抽了一张。写着“愚者”,牌上的图案却是空白的。
“一厢情愿的愿望,在实现的时候,会化作泡影。”何小兰冷冰冰地道,“你的愿望一定能实现。”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第十三中学的领导层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动,校长因为心肌梗塞进了医院,医生叮嘱要休息一年,他便临时指定了一个人来顶替他日常工作,而这个人,将是热门的继任人选。
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竟然是教学水平和人缘都一般的李老师。
一时之间,来巴结的人踏破了李老师那40平方的小宿舍。礼物和好话都流了一大堆。李老师惊了喜了笑了狂了。
“哈哈哈哈……”他关上门,一个人在里面放声大笑,笑到眼泪都掉了出来,成功得来太容易了,不就是让那小丫头算了一命吗,要什么有什么,再这样下去,变个亿万富翁都行,谁还稀罕这破学校的校长?
正当他得意忘形地躲在被子里面大笑时,忽然觉得鼻里一窒,呼吸不过来,啊,难道笑得太厉害了吗?他想掀开被子透透气,却觉连手指都动不了。难道——未来的校长,亿万富翁,竟要在被子里,把自己憋死么?
这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他越想越迷糊,只觉眼前出现了重重美妙的幻境,他上前扑去,却觉到手的,不过是一团团碎开的泡沫。
校园中,何小兰正坐在板凳上,静静端详着慢慢显出图案的“愚者”。这愚蠢的家伙,一心想要捉住功名利禄,不料到手的,只是泡沫。
旁边的女生在窃窃私语:“你看,就是这个何小兰,她可邪着呢……千万不要惹她,不然她……会咒死你的!”
“不要靠近她!”
“她是魔女……”
何小兰想向她们招手,可是她们立刻象躲瘟疫一样个个掉头就走。再也没有一个人,肯走近她的身边。
她的身边,只剩下一副精美绝伦的塔罗牌。
“为什么会是这样子?为什么!”她绝望地朝它质问。当初,只是为了交到朋友,实在太想有好多好多朋友了。
塔罗牌静静地散成一堆。
“我不要你们了!”她尖叫着撒脚就跑。
一阵风吹来,掀起其中一张“女祭师”。纸牌象鬼魅随影般跟着何小兰的身后飘去……
第二天晚上,第七中学初一C班的刘佳佳,在草地里捡到了一副奇妙的精美绝伦的塔罗牌。里面的“女祭师”,有一双纤细的小手 小花)
天晴的日子,毫无征兆就下起连绵的雨来。很密,而且冷。
向天明从公司里出来已是晚上七点。他是这个城市中一个普通的年轻男子,租着阴暗狭小的房子,拿着捉襟见肘的薪金,没有女友,每个月买一期福利彩票,偶尔会有砍获,奖金从不超过一百块。
他抬头看了看天,没有带伞,于是拔腿就跑。他租的房子离公司不远,平常抄近路,五分钟就到了。
巷里很昏暗,幽暗的所在好象多了一点什么东西。他用手徒劳的遮着头,匆匆往巷尾的灯光跑去。忽然,脚腕仿佛被一条带子绊了一下,差点滑倒,正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柔弱的呼喊声——“救我……”
抢劫?是劫财,还是劫色?他回望,黑黝黝的长巷什么都没有。只有他萧瑟的身影被凄惨地拖在地下。
“谁?谁在喊?”他问。然而回答他的只有滴滴答答的雨声。
错觉?他低头猛然看见脚上竟匍匐着一团极艳丽的红。那是真正眩目的红彩,隐隐有一股霸道的猛烈。是什么东西能有那样的颜色?他错愕了一下,这才看清原来是一朵被雨水打湿的艳花,好似落难的小姐,正在娇滴滴地哭哭啼啼。
“难道是你喊的救命?”他开着自己的玩笑,觉得不可思议。奇怪,怎么忽然会在这里长出这种花来?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明明还没有的嘛。
他顺手往艳花的根茎摸去,却摸到了一个光滑的器皿。原来是丢在这里的盆栽。他这么想着,便连那个花盆也拉了出来。
花盆被拉出来的一瞬间,向天明的心中就没来由地剧烈跳动了一下。
那个花盆终于在微弱的灯光下露出全容,他立刻被吓得骇然失色——原来那是一个骨灰坛子,上面还贴着一个男人的遗照。
“他妈的、真……太他妈!”他飞快地奔出巷子,一边尽量凶狠的咒骂。
他逃似的回到家门口,掏钥匙时,不觉一连掉了三次。身后,好象有什么东西跟来了。
“先住在这里吧!”一个幽冷的女声在他的背后传来。他充满惊恐地回头一看,房东大妈不知何时已站在他的背后,她贴着墙壁冷冰冰地道,“向先生,你得交这个月的租金了。” “好……好的。”他把钱付了,房东大妈转身离去时小声唠唠叨叨道:“这么个大男人,怎么也戴起花来呢?”
他竦然朝背后摸去,在后颈的领带上甩下一团惊艳的红,正是那朵花。
它是怎么爬到他的背上去的呢?
他浑身打了一个寒战,抖抖嗦嗦地开了门,牢牢地把门栓全部靠上,这才惊魂未定地坐在椅子上发呆。
一夜无事。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它不见了,也许被房东大妈当垃圾扫去了,也许被其他人捡去了。
阴雨连绵的天气就这么维持了一个多月。漫长地让人几乎要忘记阳光照耀的感觉。他也渐渐忘记了那朵怪花。
只是有一天晚上他从一个噩梦中骇然醒来,抚着额上的冷汗,忽然瞥见床下似乎有一瓣厚肥的红色的东西在缓缓挪动,好象一条巨大的虫子,又象是一只蜿蜒如蛇的手,慢慢从木窗的阴影中一点一点地伸出来,最后竟爬出一米长。
床下到底藏了什么妖魔鬼怪?他全身冷汗泠泠,僵卧在床上,不敢动弹。
只见那瓣东西缓缓爬上了窗台,接着是“咔”的一声,它把窗栓打开了,触手不住地摇来摆去,那模样竟象在探头张望天空。他死死地瞪大眼睛,屏住呼吸。外面冷雨纷纷扬扬,黑夜冰凉的空气飕飕吹来,他觉得鼻子痒痒的,就快忍不住要打一个喷嚏了。
“唉,要是天晴了……”黑暗中又传来那个幽冷女声的自言自语。
天晴她会怎么样?他以一个鬼神论者的常识断定,肯定有鬼怪附在他的床下,可是世界上的鬼怪都是怕阳光的,只要天晴了,把窗户打开,让阳光照射到她身上,她就会灰飞烟灭。他虔诚地祈祷明天必要放晴,阳光明媚。
他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好不容易地熬到中午,骤然从床上一跃而起,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窗边,猛地推开窗子——天空中连一丝云彩都没有。
他忘乎所以地欢呼起来,怀着得胜的笑意从容来到床前,“怪物,这会有你好看的了!”他用尽全力拖开木床,幽暗的床底扬起翻滚的灰尘,一股腥臭的味道瞬间传遍了整个房间,果然有一大摊艳红的东西皱巴巴地趴在角落中。
阳光如金箭般射入角落,那摊东西猛烈地颤动了一会儿,渐渐不动了,仿佛经受不住一般。“哈哈!你死定了!”他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
屋里静寂一片,灰尘慢慢沉淀了下来,却突然蓬地一下铺天盖地撒播起来,他的脸上,身上都是。他还来不及惨叫,五条厚肥的触手已紧紧地缠住了他的脖子、手臂和双腿,就像五条穷凶极恶的巨蟒,一寸一寸地收紧。
她是那朵小花,只不过现在已经长成了一朵巨花,她的花瓣在灿烂的阳光中源源不断地伸展,仿佛那便是她的最佳营养。他的身上传出“咔吱咔吱”的断裂声,最后他瞪着一双愤愤不平的眼睛,像段麻绳般无力地掉落在地。
附:食人花,是一个长着一副美丽女子模样,可下身却是植物的妖魔,它以人类的灵魂为能量源。它有五条灵蛇般的藤蔓,所有动物都是它们的食物。《魔法圣经》上还说,食人花最喜爱阳光,害怕寒冷,在月圆之夜,它是最虚弱的。 女乌)
今年五里坡的春天,来得比别处都要迟。
也许根本就没有来的意思。
虽然野花野草都比往年来得蓬勃,可是死亡的黑羽,笼罩着整个山野。
经过严冬考验的野树愈发粗壮,以极不寻常的速度迅速抽芽、冒长,简直象疯了一样,山里人的冬袄还没有完全脱下,树们仿佛已经历了一遭轮回。
老人们说,那是在战场上亡魂的诅咒。去年冬天,就在那片林子里,两股敌对的军队不期而遇。这是兵荒马乱的年代,山里人都躲了起来,谁都不敢去多看一眼,也无从判断哪一方才是正义。只记得轰轰隆隆的战鼓整整闹了一天,到晚的时候,突然毫无征兆地静了下来。当人们偷偷摸摸地从各自的藏身之处探头出来时,猛然瞥见天上爆出大匹大匹的无比艳丽的夕阳。这种颜色,宛如鲜血。
然后耳朵便会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捽住——咶噪的,重叠的,低沉的,不详的,自更深远的山坳之中,猝然袭来,遮天蔽日——如同一块巨大的黑布,骤然罩在五里坡的树林子上。
“呀——呀——”那仿如来自地狱的凄厉叫声,好象能把人的魂都勾了去。
暮春时分,山路上跌跌撞撞地走来了一个女人,衣衫褴偻,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
“听说,这里打过一场仗?死了很多人?”女人扯住一个村人就问。
村人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一个女人家为什么要打听这事?”
女人的面容极是凄苦,咬了一下干枯的嘴唇,沙哑道:“听逃回去的人说,我男人……就是这里丢了性命,生不见人,死要见尸,又没有旁的亲人可以托付,只好自己出来了……”
村人看到她身上的黑衣和髻上的白花,不禁同情地点了点头,指给她看,“喏,就是那片林子。不过,你还是不要进去罢。”
“为什么?”
村人的面露难色,似乎有什么隐讳,支晤道:“林子太深,寻常我们都不去……”
女人心想千山万水都过来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坚持要进去,便向村人讨了火把,匆匆钻进林中。
深林中,树都古怪地扭曲成一个个奇怪的形状,像一张张窥人的鬼脸。女人的火把在一阵阴风过后嗖然熄灭。女人警觉地环顾四周,一双眼瞳睁大得怕人。呼地一下从身侧溜过去一个阴影。女人霍地拔出一把匕首,寒光湛湛,握刀的手却在微微颤抖。
一只枯瘦的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背上。她以为是狼,没有回头,猛然把刀子往后捅去,只听见后面有个声音急促促的喊道:“是人——”
女人定神一看,有一团东西在暗处蠕动,林中光线昏沉,瞧不清模样,不由惊问:“是人么?”
那东西掀下一层厚厚的盖布似的东西,露出一张支离破碎的脸,只能模糊看出也是个女人。“是人!”这女人已苍老得不成样子,可是声音却不见得老。
“你也是……来找丈夫的尸体么?”沉默一会,女人自然而然就问。
老女人眼角挤下几滴混浊的泪,颓然叹道:“是呵,怎么偏生就生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呢!”
女人被这句话触动了心坎,小声地抽泣了起来,“婆婆,咱们结伴寻吧。”
“婆婆?”老女人猝然不及,愕然一下,很快恢复正常,点头道:“好。”
女人便一手搀着老女人,慢慢在林子中寻了起来。一地都是生了锈的刀枪盔甲,偶尔还有一抹暗红的布,四分五裂地被荆棘扯住。不知是哪个亡魂的妻子亲手所缝的衣。阴风凄迷,是老鬼的叹息,还是新鬼的悲呜?
女人衣襟单薄,不由打了一个冷战。老女人把那层厚厚的盖布披到她身上,怜道:“你披上罢,这个倒是暖得很。”女人的脸色变了变。
天色越来越深,两个女人林里转了一圈,的确看到了不少尸骸,可是女人都摇了摇头:“不是。我男人身上穿的,不是这样的。”
老女人道:“我听说林子里还有个山洞,莫不成在那里?”
女人显出急切的样子,使劲央求老女人带她过去。老女人却道:“你瞧,天都黑了……”女人不依,看来是下了铁心非要寻着不可。
“就在那边……走这边的路快些!”眼看山洞就在跟前了,老女人反倒急不可待起来。转过一棵巨大的树桩后,老女人猛然把女人狠狠地往前一推——女人踉蹚几步,“扑通”一声掉进一个深深的大陷阱之中。
“婆婆……”
老女人的声音在上面冷森森的传来,“你且瞧瞧脚下那堆尸骸中,有没有你那男人?”
女人在下面尖叫了起来,原来下面竟堆了数不清的尸骨,不知是哪一个的腿,哪一个的头。
“我是被他们掳来的女人,他们毁了我,我也没有脸再回家里,他们打仗,死了的我吃了,剩一口气的,我也吃了……冬天,雪地里的肉都不会坏……我就是鬼!活着的鬼!”老女人狰狞地笑道,“哭吧,喊吧,等你累了,乏了,我就沿绳子下去,把你也吃了,好让你和你男人团聚。”
“你不冷么?”女人忽然问。
老女人道:“这里聚着好些乌鸦,我用些腐肉诱它们,抓住了,剥皮,织羽,你身上的,不就是它们的毛么!”
女人忽然沉默了。
老女人觉得有些奇怪,探头朝里面张望,“喂,找到你男人了吗?”
里面骤然卷起一阵巨大的龙卷风,老女人被狠狠地摔入陷阱之中。再也无法逃出。
老女人极度骇然地看见两片黑色羽翼在陷阱上空高高地扬起,女人的身体就连在这张羽翼之上,掌心里擎着一根特别乌亮的羽。她泫道:“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