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6-4-19 04:19

好,回答

为善这种行为一旦发生,身为旁人可以有两种反应:一,为善要为人知,所以宣传,表彰,通报表扬,媒体采访等,通过这些手段使其为人知。例如,雷锋精神写入教科书就是为善为人知的最好例证。其二,为善不为人知,也就是说为善者为善不是为了求报,所以身为旁人的我们,没有必要表扬,宣传,采访为善者的这种行为,因为为善者本身为善的目的并不是为人知。
那么第二种说法真的是这样吗?是的,是这样没有错,我们完全可以不宣传为善者为善这种行为。可是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要站在一个社会的层面上来看,也就是说两种观点到底哪一种对社会的进步更有意义。既然我们说为善为人知可以获得一种双赢的效果,我们为善不要呢?那么再看第二中观念,从常理上看,固然没有错。但是,有句话叫做“无功便是过”,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对社会没有好处的为善不为人知,而不要为善要为人知呢?
最后,退一万万步讲,即使从为善者本身为善的目的上去看,他为善就是为了为人知,可是他客观上难道不是为善了吗?就比如说今天我看到一个盲人过马路,我并不想去帮他,可是我知道我帮了他以后有可能受到表彰,所以为了受到表彰我就去帮他过了马路,那么这个时候我帮盲人过马路的事实难道就不存在了吗?客观上这种善还是体现出来了呀!

一剑东来 发表于 2006-4-19 04:40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6-4-19 04:56

下面是引用一剑东来于2006-04-18 20:40发表的:
1,"最后,退一万万步讲,即使从为善者本身为善的目的上去看,他为善就是为了为人知,可是他客观上难道不是为善了吗?"
首先,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伪善是不是善的问题.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我不回答,如有兴趣,可另开一帖!
2,你还是没有解决我的问题.即:如果辩题的主体不是为善者本人的话,我的这个为善不为人知怎么会成为一种美德?
尽管你大可以说这里的为善不为人知的并非人们日常所说的那个意思,可是一方面你的解释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两者不是同一个意思;另一方面你的解释也不能解决我前面所提出的另一个疑问,也就是当辩题的主体不是为善者本人时,我的观点就成了:有人为了善我们就要千方百计的不要让他人知道!
请问,这样的变态观点还有辩论的必要吗?
.......


小剑又跟我讲为善的目的了……回到辩题吧……今天讨论的可不是为善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为人知呀……我在立论中就已经说了,今天是一个要不要,该不该的判断呀。
那么请问小剑,一件事要不要做,该不该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难道不是对这个社会有没有利吗?

一剑东来 发表于 2006-4-19 05:02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6-4-19 05:06

是啊,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可是,独善其身难道就仅仅是独善我身吗?恐怕不是吧
再则,既然可以兼济天下,为什么一定要独善我身呢?难道是兼济天下不好吗?
最后,小剑认为为善者本身没有做到修身吗?那么请问一个连修身养性都没有做到的人何以为善?

一剑东来 发表于 2006-4-19 05:09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6-4-19 21:24

主体,好,使一件事情为人知的主体难道是做这件事的人吗?
宣传报道的主体难道不是媒体而是做事的人吗?

snb_84 发表于 2006-4-19 21:33

要辩就要自由

一剑东来 发表于 2006-4-20 00:21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6-4-20 00:24

为善的主体当然是本人,可是为善者为善要为人知道,这样的解释似乎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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