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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url=]第一卷 初入世俗 第一章 初出茅庐[/url]
许浩,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目前正百无聊赖的走在都市的街道上.城市的繁华并没给这位很帅气的青年一点安慰.年方22,178公分的个头,65公斤的体重,油黑头发梳理成三七分,白色半袖衬衫,白色西裤,剑眉,大眼,端正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再加上一副斯文的眼镜,怎么看也不像是没钱吃饭的主啊!可事实上,我们的主人公却正处在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里!

  此话还要从头说。许浩的家庭可不是一般的家庭,祖上三辈都是降妖除魔的能手。据说他们的老祖宗就是茅山术的传人。在封建时代可是名噪一时的。不过到了新中国成立时,他们所学的东西就没多大用处了。尤其是文革期间,正好到许浩爷爷一辈,由于一不小心拿出了一块八卦镜子炫耀一翻,立刻被打成了右派,关进了牢房,要不是家里还有些积蓄,花了大价钱买通高官,就差点死在里面。经过了这次教训,许家着实的沉默了一阵子,不过这门手艺却并没失传,还是一代代传下来了。到了许浩这一代,虽然门弟更加没落,却也把这些神怪之术学了个透。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甚至还有所创新。可谓是许家百年来的第一人了。

  正是由于如此,从小就被父亲夸的美的冒泡的许浩竟然产生了一个宏图大志,要开一家公司,专门为人清理一些妖魔鬼怪。甚至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天下无敌捉鬼专门店”。这个想法刚刚冒出,许浩就兴冲冲的跑去和父亲商量。还没等他说完,父亲的唾沫就横飞了出来,简直骂了他个劈头盖脸。老子说话,儿子怎敢有意见。只能垂手站立,洗耳恭听。老子越说气越大,越说嗓音越洪亮,“你小子没长脑子吗?现在是什么年月,哪还有人信这个?之所以教你这门手艺是为了不使老祖宗的东西失传,好有个传人。夸你几句话,你就以为你有三斤肉吗?只怕你这边一摆摊子,那面公安就过来扣你一顶大帽子,传播封建迷信,只怕你这根许家独苗还没展露头角,便走了你爷爷的路子了!当时你爷爷还是被钱买出来的,现在你老子我连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钱买你?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再过一段日子,老子我给你找份工作,娶房媳妇,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多好,以后少在我面前提你那破事!”老爸的口水四溅,直说了三个小时才感到疲惫,才挥手让许浩出去。许浩这才灰溜溜的走了出去。

  挨了一通骂,许浩表面上不提此事,心里却埋下了个伏笔。暗暗下定决心,要把老祖宗的本事发扬光大,决不像这个无能的父亲一样老守田园。于是,经过逐渐积累的勇气,终于有一天,许浩把父亲最好的衣服偷出来,又拿了一张1万元的存折和一些零用纸币,从家里跑了出来,直奔中国最繁华的城市而去。一路上,他是心花怒放,美的不能自已。越想越高兴,越想越觉得美梦快要成真,就好象立马有大笔的钞票滚滚而来一样!甚至快要笑出声来了。搞的临座瞪了他一路,还以为倒霉碰上个精神病呢!许浩对此不以为意,只是专心的勾画着未来美丽的前景。

  不过乐极生悲这句话真是一点都不假,许浩直到下了车想去银行取钱的时候才发现,银行卡竟然被冻结了!很显然,老爸在他走后定是去了银行挂失了,这明显是给自己脸色看,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怪不得老爸以那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尊容竟可以把美丽的老妈追到手。从这件事上就能看出老爸的手段,办事如此迅速,老练,果断。一举便打中了要害,让许浩的美梦立刻化为了泡影。许浩不禁暗骂老爸的无情。虽说也曾产生过回头的想法,可毕竟已经跑出来了,就这么回去启不是更被老爸小看,如此一想,许浩牙一咬,心一横,决定孤注一掷,反正身上还有几百元钱,就到都市里面闯一闯,也许能打出一片天地也说不定呢。就这样一往无前的扎入了繁华都市里。

  想法是很好,可惜好运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很快一周过去了,许浩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一元钱的硬币了,尽管省吃简用,可钱还是越用越少,从早上到现在,许浩一直都没有吃东西。一块钱倒是可以买碗面条,不过有一元钱总比一分钱都没有的好,不到万不得已,这一元钱是决不能乱花的,不然可真就是一无所有了。这几天他到处找工作,可惜,体力活自己不想干,而高薪职位怎么可能会轮得到他呢?再加上自己从小学的东西在现实社会中可真是没什么大用。一说自己是风水先生,捉妖能手,驱邪高人,立马被一盆水泼了出来。再加上一句“又来了个骗吃骗喝的”。

  为了找工作,他的穿戴还是满利索的,也保持的干净,不过肚子却在不停的呱呱叫着,许浩不禁为自己鸣着不平。这个世界真是太黑暗了,我这么有才华的人,怎么会受到这么不公正的待遇呢!阿Q精神法已经被他充分利用了,他已经幻想了几天的烧鸡热馒头,就算阿Q再生大概也自叹不如吧!不过想总归是想,还是要真实的填饱肚皮才行。许浩垂着脑袋漫无目的的走着,心里不停的盘算着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就在这个时候,前面突然出现了一大圈人,还有警察警车在旁边维持秩序。好奇的许浩走过去,挤进人群,原来面前是一座酒楼,门面很是大气,只是有几个人好象是被人抬了出来。就听见旁边几个人议论,"哎,我听说这家饭店一周内被抬出来十几个人了。也不知怎么搞的,吃着吃着就爬桌子上起不来了。""我也听说了,好象检查过饭菜还没问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是撞邪了吧?以后这个地方可不能来了"

  哈哈,许浩眼睛一亮,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他在旁边看了一会,等警察都走了,围观的人散去后,他才慢悠悠的迈步走进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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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一卷 初入世俗 第二章 首战[/url]
且说许浩,慢悠悠的走进酒店,本以为有自己这么帅的一个人来光顾,会立刻有服务员前来接待,结果被晾了半天,连个理他的人都没有。大厅里竟然一个人都不在,他很有耐心的等了几分钟,最后实在按捺不住,自己往里走去,边走还边嘀咕,“一个人也没有,就不怕丢东西?”
  到了走廊内侧,隐约听到了人声,许浩走近一看,原来所有人都在经理室,黑哑哑的一大片,有男有女,足有几十人,怪不得大厅里一个人都看不到呢。正中间有一个矮胖的中年人,西装笔挺,有些秃顶,眼睛不大,肚子不小,一看就是个营养过胜型的,正在唾沫横飞,大发雷霆!“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月被抬出去的客人快有10个了,再这么下去我的酒店开不成,你们也得卷包袱滚蛋。是不是餐饮部的卫生没搞好。让你们洗七次盘子照做了吗?还是购买方面出现了问题?这部分谁负责?给我讲清楚,你们是怎么买菜的,”
  许浩轻微的咳嗽几声,又整理了一下自己那三七分头,迈步走了进去,“请问,哪位是负责人?”刷!众人的目光全集中到了他身上,那个中年人瞪着小眼睛看了半天,狐疑的问道,“我就是这里的经理,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许浩微微一笑,“恩,请问您贵姓?我有些事情想和您单独谈谈,不知可否?这些事情可能与您这里最近发生的情况有关呦!”
  别看许浩没怎么经历过大场面,可有些东西好象天生一样,不可否认,遗传基因对人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许浩与别人打招呼,谈生意就是与生俱来的本事。简直堪称生意场上的奇才!自己在家乡做小买卖时,从来没吃过亏。被同仁们尊敬的称呼为“天下第一口水大奸商”。不过看起来许浩对这个称呼还是相当满意的。
  这个经理又仔细的大量了许浩的尊容,想了想,“你们都下去吧,记住好好干活,餐具一定要消毒!消毒!再消毒!购买部也要注意,要选可靠的菜商,贵点也没关系,千万别再出现这类事情了!老天保佑!”
  等人都散去后,经理说道:“有什么事情现在可以说了,免贵姓王,先生有何贵干?”
  许浩微微一笑:“我叫许浩,曾经学过一些占卜之术,听说您的店里最近经常发生旅客晕倒的现象,我可以帮您解决这个麻烦,不知道您信不信得过我!”
  一听这话,经理眼皮立刻挑了起来,显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嘴角一撇“对不起,许先生,我们酒店出现的情况内部会解决,就不劳您的大架了,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情,您可以出去了。”
  “您先别忙,听我把话说完。我说错了再赶我走也不迟啊!您的客人是不是都在包房内晕倒的?另外可能还没送到医院人就醒了,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你说的是没错,不过这些事情别人也知道,我们也正准备去放射科研究所找个专家来看看,是否店里出现了放射性的物质!”
  许浩一笑,“我想不只是一个包房出问题吧,不然您不是早去请人了吗?一个房间内有放射形物质,难道几个房间内都有吗?您也不会相信吧?”
  经理,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如果可以的话,请让我单独和你的下属们谈谈,我想更详细的了解一下情况,等到下午就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保证解决问题。如果事情没有办好,我愿意赔偿耽误你今天生意的损失。”
  经理想了想,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大不了也就是情况依旧,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何况出了这挡子事,客人也没几个,就算一下午不开业,也没什么大的损失,眼珠一转,“那好吧,我们每天的营业额是一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果你真能把我们的麻烦解决掉,我愿意付你一万元,如果你解决不掉,那你就要赔偿我一万元!怎么样?”
  许浩知道这是狮子大张口,明显在欺负自己,不过他也不点破,点了点头,“没问题,就这么说定了,不过首先嘛,你总不能让我就这么去办事吧?”
  经理一楞,随即听到了许浩那不争气的肚子在呱呱叫,立刻心领神会,吩咐人摆上了一桌饭菜,先让许浩打打牙祭。不过经理也藏着个心眼,一看许浩就不象个有钱的,怕他是个混饭的主,只吩咐服务员给端上了一些包子馒头,土豆萝卜一类的东西。
  就算这些东西也让许浩胃口大开,甩开腮帮子一顿大吃,估计谁饿了一天,吃相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直吃的是沟满壕平才罢口,一边擦着嘴,一边意尤未尽的盯着桌子上的残汤剩饭,经理看的瞠目结舌,不禁又对我们的主人公低看了一眼。对他能否解决自己麻烦的信心达到了最低谷。
  擦完嘴,喝了漱口茶,许浩站起身来,此时的他意气风发,精神百倍,一扫饭前颓废的样子,他终于开始了自己伟大旅程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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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一卷 初入世俗 第三章 狐狸小妖1[/url]  许浩之所以这么自信是有原因的,在外面围观时,他发现被抬出去的人,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白雾,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并且若有若无的能嗅到一种刺鼻的怪味。这种情况在许浩祖传的书里面有过记载,说穿了很简单,就是被狐狸释放的气体给熏的。

  许浩的祖先留下过一本破破烂烂的传家宝典,上面记载了许家历代祖先经历过的奇情怪景,简直称得上是一本妖魔大全!如果善加利用,对后世的影响确实无可估量。不过这本书对许浩来说,却成为他幼年里噩梦般的存在。

  为了把这本书学会,许浩没少吃苦!可以想象,十几代人写成的传家宝,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读懂?光是文字就杂七杂八的十多种,有一个祖先甚至用了好几种外国文字,看来那个祖先在当时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周游世界各国了,可算得上许家比较有作为的一代了,不过许浩可不这么想,他不止一次诅咒过这个祖先,"没事瞎溜达什么?老老实实在中国呆着多好"。为了弄懂它,许浩的父亲采用了各种办法,无所不用其极。不让吃饭,不许睡觉,鞭笞,棒打,能搬上台面的,许浩都尝试过了。这些办法取得的成效也确实显著,别看许浩现在小小年纪,但他绝对可称得上是文字专家,不但精研了历代文字,并且对古代文字也略有涉猎,连外国古文学也学得了几分,也许除了周游各国那位,许浩算得上是许家掌握知识最多的一个了。

  再者,要想成为一个好的许家传人,身手方面也绝对不能欠缺。许家历代都是武林高人。一个个身手敏捷,单掌能开碑,双拳能裂石。到了许浩父亲这一代,虽然有所没落,并且由于枪支的出现,使得武功没有以前那么有用处了,但许浩的父亲仍固执的认为,既然是祖传的手艺,就自然有它发展的道理,于是许浩除了在文学方面大下苦功外,在学武方面也是倾尽全力(当然是被迫的),在父亲的严格督促下,许浩学过气功,跆拳道,空手道,柔道,这道那道学了一大堆,也确实有了很大的长进,全身无一块肥肉,虽然肌肉不是特多,特大,但却非常结实,紧凑,举手抬足都十分和谐,爆发力也非常惊人。

  当然,学会这些东西并不是没有代价的,自打他记事起,就没享受过快乐的童年,整天除了学习就是练功,直到16岁略有小成时,父亲才允许他出去做点小生意,锻炼一下实际能力,在这期间,他的所学,得到了充分发挥。做生意从来就没吃过亏,也难怪,学了这么多文学方面的东西,可谓理论知识十足,平常的小商小贩,哪里是他的对手,几句话下来就被他的"之乎者也"给打败了,不得不把东西以最便宜的价格卖给他。不过他也确实争气,每年都能抓上几十个小偷,给镇上的老乡们除害。弄到后来,只要他一上街,所有小偷都销声觅迹,不敢出现了,无形中也保护了这些商贩们,所以就算是吃点亏,这些小贩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在看到那个被抬出来的人的同时,根据传家宝的记载,许浩断定这家酒店里有狐妖。只不过奇怪的是,这个妖怪的法力表现的并不强,而且好象没有害人之念,它只是把人熏昏,并没有进一步的行为,所以许浩很是纳闷,就没有把这件事声张出去(就说出去也未必有人信),打算暗地里进行调查,这也是他让经理把所有人都叫来让他询问的根本原因。其实他的目光早已经锁定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服务员身上。调查其他人不过是障眼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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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一卷 初入世俗 第四章 胡魅的经历[/url]  胡魅本是山林中一只快乐的小狐狸,她的父亲是个强大的妖怪,有着六百年的修行,是那片山林的王者。正是因为这层原因,小狐狸有着幸福的童年。周围的妖怪都巴结她,逢迎她,她的父亲也给了她无尽的爱。她经常在早晨阳光还没穿透丛林时就跑出去玩耍,唱快乐的歌谣,在草地上翻跟头,追逐小兔子,和其他的妖怪一起嬉戏。

  可幸福的童年并不长久,在她刚满12岁那年,山林中来了个法力强大的人类,那是它第一次见到人类。看到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小狐狸的父亲为了捍卫这片山林与人类展开了生死较量,但人类是狡猾的,他用了各种法器和符咒,又设下了许多陷阱,终于重伤了强大的狐王。直到最后,狐王才弄清人类来到这片森林的目的,居然就是为了自己那修炼600年的内丹。狐王拖着重伤之躯挣扎着逃回自己的巢穴,当小狐狸看到父亲身上满是鲜血时,它吓呆了,只知道害怕,颤抖。狐王用尽最后一丝气力,吐出内丹,塞进了小狐狸的嘴里,对她说出了句话,"快走,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说完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小狐狸楞了一会儿,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敬爱的父亲再也不能保护她,不能抱着她在丛林中奔驰了。他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在那一瞬间,小狐狸像是突然成熟了,没有强大狐王的保护,幼小的她只能成为山林中其它妖兽的食物。所以她必须离开这里。默默的伫立了一会,小狐狸毅然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山林。进入了对自己来说很陌生的——人类世界,

  由于吃了父亲的内丹,小狐狸在不到20岁的年纪便拥有了自己的内丹,也同时可以幻化成人形。而正常的妖怪要想幻化成人起码要修炼200年。妖怪和人不同,人类是万物之首,是聚合了天地间所有生灵的灵和魂创造出来的,所以妖在能够脱离本体时,选择幻化的对象一般都是人类。只有变成人,才能更快的修炼,这也是为什么生命不到百年的人类可以收服千年以上妖怪的原因。

  进入了人类社会后,小狐狸给自己起了个名字——胡魅!虽然她可以幻化成人类,也形成了自己的内丹,可她真实的修炼时间尚短,根本不具备保护自己的能力。正因为如此,许多妖怪都打着抢夺她内丹的主意。她每天都在担惊受怕和危险中度过。幸好她们狐狸一族有一项与生俱来的保护自己的本领,在遇到危险时可以释放出极强的刺激性气体熏跑敌人,而服用了父亲六百年内丹的小狐狸释放出的气体威势更是惊人,虽然不像其它狐狸那样,刺激味道强烈,甚至不仔细闻都嗅不出来任何异味,但却能直接熏晕敌人。胡魅就是依靠这项本领保护着自己,来到了许浩所在的都市。也正因为如此,才能与许浩相识,才改变了自己以后的命运。

  胡魅幻化的人形很漂亮,168公分的个头,娇弱的身材,留着齐肩的乌黑长发,小而挺翘的鼻子,身体凹凸有致,眉目也十分标致,小嘴唇红艳遇滴,可以说是人类社会中标准的美人胚子。当她来酒店应聘时,负责人甚至都没多加一点盘问便让她做了酒店职员。

  胡魅是个很勤快的女孩,从没让人挑出过不足,对顾客也十分热情周到。甚得经理的欢心。可是,狐狸一族拥有着与生俱来的魅力,尤其是雌性,对雄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举手投足间都会醉人心脾,再加上这间酒店人流混杂,经常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对胡魅进行调戏,胡魅都是尽力忍让,远远的躲开。可在包间内就不同了,这里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也很有势力和背景,有些人甚至对胡魅动手动脚,本就紧绷着一根弦的胡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自然要保护自己。于是放一个屁就把调戏他的人熏倒了,不过她释放的气体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对别人的伤害也不大,过个十几分钟人自然就醒了。但这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被抬出去的人当中也有怀疑事情是与胡魅有关的,可自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总不能告诉别人自己在包间里调戏服务员吧?只好暗气暗憋,忍气吞声了。这样的事情不断的发生,可又找不出毛病的原因,老板天天都在唉声叹气想办法,如果许浩再不出现,恐怕这间酒店就真的要关门大吉了。

  为了给许浩创造条件,经理专门空出了一个房间,让服务员排队进去。对别人许浩根本就不怎么在意,只是问了些平常的东西,什么家住哪呀,来这里多久了,发生事情这段时间你都在干什么,这些无聊的问题。每个人花不上几分钟就出去了。问了十几个人后,终于轮到胡魅走进来,许浩这才显露出严肃的神情,开始了自己准备已久的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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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五章 狐狸小妖3[/url]  许浩随手把门关上,回到沙发上坐下,翘着二郎腿,看着刚刚进来的胡魅,目光无比狡诈,典型的一副奸商嘴脸。胡魅被盯的头皮发麻,全身紧张,不安的坐下来。低下头,不再看许浩!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声音。胡魅实在坐不住了,颤哆哆的问,“你不是有话要问吗?怎么,怎么还不说话呢?”
  许浩笑咪咪的,“美女,不是我有话要问,是你有事情要告诉我才对。没想到你的幻化术这么高强,要不是勉强能闻到你身上那股特有的妖气,我还不确定最近惹麻烦的是你呢!”
  还没等许浩说完,胡魅倏的一下跳了起来,动作敏捷的像猴子,许浩只觉眼前一花,就不见了她的身影,下一刻才发现她已经冲到了门口,拉门就想往外跑。可是,越心急越打不开,许浩把门的三道锁都锁上了,急切间哪能打得开!
  这时许浩已经来到了她的身后,胡魅更加惊恐,只听得微弱的“扑”一声,一股极淡的白气飘渺而上(美女放屁自然与臭男人不同,所以我尽量描写的好一点,希望读者喜欢,哈哈。),许浩“哎呀”一声倒在了地上。看到百试百灵的招数再次奏效,胡魅不禁松了一口气,双手终于离开了门柄,附下身去看许浩的情况。她刚弯下腰,就发现许浩的眼睛已经睁开了,眦牙朝她一笑,
  “啊”,一声惨叫,小狐狸再也经受不了刺激,晕了过去。许浩好一阵后悔,他打开窗户,把这些致晕的气体都散净,转身思考该怎样对付这个能耐不大,胆子又小的胡魅,
  过了一会,小狐狸悠然醒转,第一眼就看到了许浩,条件反射般跳了起来,随即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又颓然坐了下去,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一切都是我做的,我不想再逃了,我好累!你把我交给外面的人吧!我认命了!”
  许浩笑嘻嘻的说“我本就没有这个打算,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只答应帮这家酒店解决最近出现的麻烦,可没答应帮他捉妖。不过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把他们都弄晕,你要实话实说,不然我也帮不了你。”
  胡魅叹了口气,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许浩边听边皱眉,小狐狸的经历确实凄惨,那些被抬出去的人也是罪有应得,甚至 他感觉处罚的太轻了。
  等胡魅讲完,许浩沉默了一会,“这件事情交给我办吧,我想个办法让你以后不再接触这些杂七杂八的人,不过最好还是离开这里,别再干下去了”
  胡魅无奈的道,“可我好不容易才找了个栖身的地方,如果离开这里又能到哪呢?外面还有好多妖怪想吃我增加他们的法力呢!也许我又会过上以前那种逃亡的生活!很可能没几天就横尸街头了!”
  许浩又装摸做样的考虑了一会,最后才“勉强”的说,“实在没地方去,你就跟着我吧,我准备开间公司,正在筹备阶段,如果你愿意跟着我,那就是开国元勋!前可是一片光明啊!至于找麻烦的妖怪嘛,自然由罩着你的我来摆平了!”
  许浩心里有个小算盘,这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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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5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二卷 神秘的失踪 第一章 霓虹灯[/url]  时值午夜,夜总会里依旧人潮涌动。昏暗的灯光下,舞池里、雅座里、吧台前挤满了人。
  许浩虽然来到城市里有段日子了,平时也在夜生活区做过临时工,但是进入这种场合还是第一次。几名香气扑鼻的女子从他座位边走过时,他有些慌张地向角落里挪动一下,他打扮的平凡无奇,胡魅却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还是一名性感艳丽的美女。她坐在许浩身边,微微侧着头,手中把玩着一个杯子,心里有几分不安。这些无意的动作已经吸引来了许多异性的目光,当这些目光在许浩身上转了一圈,变成“一朵鲜花插在XX”的感慨之后,再看向胡魅的眼光就增添了几分不怀好意。
  几名借故来搭讪的男子都被胡魅冷冷地拒绝了,其中一个在被她泼了一脸饮料后才肯离开。胡魅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带着顽皮的笑容看着许浩。现在就连一直装酷的许浩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是种多么可笑的行为。
  对妖怪们而言,他们无法区分住在泥土里的大狗和一团影子谁更英俊。它们区分优劣的方式就是看谁的法术更高明,谁的力量更强大,谁能凭借力量和行为赢得尊重和敬畏。幻形变化是最基本的法术,连胡魅这种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运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只妖怪会以貌取人呢?
  在事前,许浩已经和夜总会的老板谈过了,了解了一下情况。这个老板是个矮胖子,笑容满面,说起话来玲珑剔透,对许浩很热情。
  据他所说,最近一个月来,他的夜总会里每天都有人失踪,警察调查时,发现失踪者最后到过的场所就是这家夜总会,因此这位老板也“荣幸”的被请进警局很多次了,幸亏他的背景深厚,所以直到现在,这间夜总会还没有被查封!但长此以往,警察再来几次的话,恐怕就真的要关门大吉了!
  听完后,许浩拍着胸脯打了包票,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到了晚上,他和胡魅一起到夜总会来看看。不过里面的场景十分糜烂,胡魅看得直皱眉。
  一直到半夜也没什么事情发生,胡魅有些疲累,便打车先回去了,留下许浩一个人继续奋斗。许浩百无聊赖的一边喝着洋酒,一边欣赏舞池中的男女。没有胡魅在旁边,他可就潇洒多了,贪婪的眼光四处盯看穿着暴露的女孩子!
  突然间,一个身材惹火的卷发女郎走到他面前,“先生,能一起喝一杯吗?”许浩上下打量了一会,女郎穿着白色小背心,红色超短裙,裸露的皮肤显得很是白皙,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更加了一份娇艳。许浩睁着一双色眼,笑咪咪的道,“不胜荣幸。”
  女郎笑着坐下来,和许浩聊碰了下杯,喝了口酒,“先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这里吧?感觉怎么样?”
  “不错,不错,真是个好地方!在这里可以尽情的放纵自己,女孩子也都这么漂亮,最起码是眼界大开!能够得遇小姐这样的丽人,真是三生有幸!”
  “呵呵,先生过讲了!”
  一会的功夫,两人已经无话不谈,好象故交了!女郎告诉许浩,她在这里工作三个月了,看到许浩一个人喝酒,有些好奇,就走过来和他一起喝一杯!许浩也把自己以前的老底全盘托出,大声感叹世道如此不公,自己这么有才华的人如今却只能沦落到给人打工的地步!女郎听得不住点头,一边附和他,一边继续敬酒。许浩很快就喝的酩酊大醉。甚至把他的老祖宗都给骂了个遍,连自己那不仁的父亲也不例外。如果他老爸知道这个不孝的儿子这么诅咒自己,不知道会不会气晕过去。
  到了下半夜三点,舞厅开始清场,许浩已经说起了糊话,连站都站不稳了,女郎不得不搀扶着他走出舞厅。在灯光的闪耀下,她的目光突然变的锐利而且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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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5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二章 怨灵[/url]  两个人步履蹒跚的来到停车场,此时人几乎都走光了,偌大一个停车场空旷无比,女郎四处看了看,松开了搀着许浩的手,许浩一个踉跄,扶着一辆汽车呕吐了起来!
  女郎狠毒的眼光一直盯着许浩,相貌也在慢慢改变!本来皎洁的面容变的鲜血淋漓,整个头部都成了畸形,一只眼珠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可怕的空洞,脑浆也不断的从颅骨破裂处渗透出来,整个情景显得特别诡异和恐怖!
  女郎的手慢慢伸出来,指甲很长,双手的血肉也腐烂不堪,露着森森白骨!还带着强烈的腐臭气息,就像骷髅的手爪,慢慢接近着许浩的脖项!她的脸上也洋溢着诡异的笑容!
  刚碰到许浩的皮肤,还没等女郎用力抓下去,许浩猛的回过了头,龇牙一笑,女郎吓了一跳,许浩抓住了刚碰到自己皮肤的手爪,用力一个漂亮的大背摔,结结实实的把女郎摔了出去!厌恶的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说道,“你以为我那么色迷心窍吗?刚一开始我就发现你不大正常,与你喝酒就是为了麻痹你,如果不是本少爷想看看你要耍什么花样,而屋里人又太多的话,早把你降伏了。哪还能容你活到现在!
  原来许浩打量女郎的时候,双眼贪婪的盯着她的胸部猛看,却意外的发现她的胸脯没有起伏,这一下吃惊非小,什么样的人会没有心跳?结合祖传破烂书的记载,许浩迅速的做出了判断,这种情况下的人只有一种——死人!
  做为许家新一代最优秀的传人(最起码他自己这样认为),许浩确实有点真才实学,做出的判断非常准确,女郎本身是个死人,只不过被怨灵附体,才能够操纵尸体走动,半夜出来害人。
  怨灵是鬼魂中比较邪恶的一种。鬼魂是人生前留下的能量在死后没有散去而形成的,不过一般的魂魄能量很小,人类是感觉不到的,只有那些生前心事未了,而死后又闭不上眼的人才会形成强大的魂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所关心的人的脑神经,使人感觉到他们。这就是所谓的亲人还魂。
  而怨灵更是厉害!它是由生前有莫大冤屈的人,死后冤魂不散,凝结而成的一团强大的精神力量!这团力量强大到可以影响别人的脑神经,而按照自己的意志做事,更厉害一点的就是许浩碰到的这种,达到操纵死人身体的程度,不过这样的怨灵肯定生前遭受了难以想象的磨难,才导致死后积聚的怨气太深,无法宣泄,也最难对付!
  别看许浩表面上气定神闲,实际上警戒性非常高,双眼从未离开过眼前这具活死人。女尸慢慢的爬起来,张开缺了半片嘴唇的大口,无声的笑着,面部表情阴森可怖,突然间冲了过来,速度快得惊人。双爪直奔许浩的脖子,许浩略微退了一步,身形向旁一侧,一个转身就到了女尸的后面,伸手掏出一道符,贴到她的背上,手指一点,喊了个“破!”字,符咒立刻燃烧起来,女尸惨叫一声栽倒在地,身体不住的挣扎,瞬间,火势就蔓延到了全身。
  过了一会,女尸终于不动了。许浩松了口气,吹着口哨来到这堆灰烬前欣赏(真是冷血),却发现一团蓝光从女尸身上升起,许浩一楞,就见蓝光逐渐成形,化成个俏丽女孩的身影。许浩知道,这是怨灵的本来面目,原来她生前是这么美丽的一个少女。许浩有些惋惜,活泼可爱的一个少女怎么会变成这么可怕的东西?
  他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有未完的心愿。因为就算是再强大的怨灵,在受了自己破尸咒打击的情况下也会魂飞魄散,而她居然还能凝结成形,可见这股怨气有多么强大。
  许浩往前跨了一步,叹了口气,问道,“何必呢?不管生前你受了什么样的磨难,死后也不该如此荼毒生灵,前几个失踪的人都是你害死的吧?”
  女孩幽怨的望着他,“我不甘心,不甘心,为什么我死的这么惨,却没有人惩罚那些害我的坏蛋?不能靠别人,难道我自己报仇还不行吗?你们这些法力高强的人只会降妖除魔,却对那些有钱的人奉若神明!难道鬼就一定是坏的吗?就一定想害人吗?”说着说着,人影开始扭动,好象很愤怒的样子!
  许浩沉默了一会,“小妹妹,我知道你的怨气很重,你说出来让我听听,反正现在你是报不了仇了,也许我能帮你也说不定!”
  女孩犹豫了一会,“好吧,现在也只有相信你了,希望你能遵守诺言!”女孩把头抬起来,遥望着远方,陷入了回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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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5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三章 悲凉的追忆(上)[/url]  裁减冰绡,轻叠数重,淡著胭脂匀注。

  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

  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

  愁苦。

  问院落凄凉,几番春暮

  ——燕山亭——赵佶

  我叫刘小梅,本是生活在山村中的一个小女孩,从小长的就漂亮,是公认的村里第一美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从城里回来的人向我讲述了城市里的一切。他们把城市描述成人间仙境,交通工具是能自动跑的轿车,而我们的村里却还使用着牲畜;住的地方是高楼大厦,我们却只能在低矮的土房里栖身;吃的更是五花八门,有很多我们连想都不敢想的美味食品。让听得瞪大眼睛的我羡慕不已,

  从那时起,我就定下了我的奋斗目标——到城里去生活。我开始厌恶山村的一切,我不甘心。为什么像我这样美丽的女孩,却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呢?我拒绝了所有向我求婚的人,对他们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一门心思的想实现自己的愿望。

  可要到城里去,就必须知道路怎么走,还要带够路费,对从小就没离开过大山的我,困难更是难以想象。于是我的眼光瞄上了邻居家的一个男孩,他的乳名叫大牛,我们也都这么称呼他。他从小就喜欢我,人也特别憨厚老实。不过由于自知配不上我,从来没向我提过亲。但对我一向是照顾入微,言听计从。

  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开始慢慢的靠近他,用言语挑逗他,向他表露出要和他私守一生的意思!他自然十分高兴,对我更是百依百顺。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把我心中的想法向他提了出来,开始他自然不同意。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他心里很没底。可架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最后终于答应了。

  我们暗暗准备行装,带了一些钱,在几天后的夜里偷偷的遛出家门,走向了去城市的道路,当时我满心欢喜,那种愉悦是无法描述的,可我万万想不到,从此我们便走上了一条无底的深渊路。

  历尽艰辛,我们终于来到了中国最大的城市,当我下了车,双脚踏到这块土地上时,激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轿车,还有形形色色的小商小贩,他们的叫卖声悦耳动听,而最让我兴奋的,就是平地拔起的高楼大厦。这些五花八门的繁华景象深深的吸引了我。站了好一会儿,我才把心情平复下来。开始了计划中的第一步——找工作。

  可是,城市生活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简单。没有几家公司愿意招收来历不明的人,在没有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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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5 | 只看该作者
[url=]第四章 悲凉的追忆(下)[/url]  讲到这里,蓝色的幻影开始不停的扭动身躯,似乎十分激动,过了好一会儿,才把身形稳住,继续讲起来。
  那时我们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看到这个老板从夜总会出来,大牛急忙冲过去,哀求他留下我们做工,本来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可在路过我旁边时,突然站住了,仔细的打量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露出一丝笑容,吩咐旁边的人带我们进去。给我们安排了食宿。
  就这样,我们成了这间夜总会的职员,大牛负责搬运货物,而我,就做了吧台送酒的小姐,对我们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碳,我们终于可以安稳的在城市里生活了。所以我们很珍惜这份工作,大牛每天都要忙十个小时以上,而我也尽力做事,兢兢业业,从没偷过懒。经理对我们也非常满意,到月末,还特意为我们加了薪。
  本来,我以为这种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等攒够了钱,就能买房子,买很多吃的用的,就能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城里人,哪知道,我把生活想的太简单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远远不是一个山村出来的女孩能够了解的。
  在我们来到这家夜总会的第二个月,麻烦便不断袭来,首先就是许多人向我打讪,为了不惹麻烦,我都尽力躲开。可到了最后,连老板都有意无意的和我闲聊,还经常留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谈话。甚至有几次想对我动手动脚。我每次都很害怕,不过幸好他也没什么太过激的举动。只要我一拒绝,他便适可而止,最后我都能安全离开。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发现他的眼神越来越恶毒,看我的时候,那种贪婪让我感到心惊!我不断的告诫自己,是自己多心了,他怎么会这么快看上一个乡下丫头,可这并不能降低我内心的恐惧,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就想离开了,我曾和大牛谈起过,当然没告诉他真实的情况,只说我不想再呆在这里,想换个工作。大牛却不同意,他说的很实在,找份工作不容易,尤其我们现在的薪水还算不错,他觉得经理已经很照顾我们了。再过一段日子,我们攒的钱就可以在外面自己租房子。我觉得他的话也很有道理,这个想法因此搁浅了。直到有一天,那件事情的发生,才使我真正的后悔,我们当时是多么的天真,多么的幼稚。
  那天晚上,大牛突然加夜班,被指派出去办货物。现在想起来,这也是老板故意安排的。因为老板那天并没有走,而是指派我往他的办公室送两瓶酒。我没有想太多,就端了两瓶他要的XO走进去,
  进了办公室,我把酒放到茶几上,就想马上离开,可老板拽住我,让我陪他喝几杯,我犹豫了一下,他的脸阴沉下来,“你就这么不给面子吗?”我只得坐下来,一边敬酒,一边陪他喝。
  喝了几杯后,借着酒劲,他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我害怕极了,努力想坐的离他远一点,可他竟然一把把我揽到怀里,开始亲吻我。我终于忍不住了,拼命挣脱他,就想往外跑。这时他显得很生气,伸手抓住我,“啪啪”打了我两个耳光,我一时被打蒙了,不知所措。
  只听他骂道,“要不是看你有两分姿色,老子怎么会收留你们?现在让你陪一下,还躲三躲四的,老子让你陪是看得起你。”说着便把我压到沙发上,随手撕碎了我的衣服。在那一刹那,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再也无力挣扎……
  事后,他威胁我不准说出去,并告诉我,在这里他很有势力,即使我到法庭告他,也不会赢,又扔下一千元钱,便扬长而去。
  我呆呆的坐了一会儿,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住处。一到屋里,我就拼命的洗澡,想把身上的污垢洗下去,可怎么洗也洗不掉心头的哀伤。难道这就是我所向往的城市生活吗?我想起了家乡,想起了那淳朴的民风,那一张张带着善意的面孔。那一刻,无边的悔意充斥着我的脑海。
  第二天,大牛回来了,他兴冲冲的告诉我,这一趟老板又给他加发了一笔奖金,足有500块呢!说着说着,他发现事情有些不对。我的反映很冷淡,出于关心,他不停的追问,我终于忍不住,哭着扑到了他的怀里,把事情原委讲出来。大牛立刻勃然大怒,就要去找老板拼命。我一把没拉住,他已经冲出去了,
  我开始焦急的等他回来。可直到天黑,也没见到他的踪影,我越加忐忑不安。匆匆穿上一件外套,就要出去找他。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两个大汉,他们堵着门口,冷冷的告诉我,说老板找我。我当时怕到了极点,知道事情不妙了,可又没能力反抗,只好硬着头皮跟他们走。,
  一路上他们阴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七拐八绕出了市里,到了郊区,原来老板在这里有一栋别墅。我随着他们走了进去,刚到里面,就看到坐在客厅沙发上正在抽烟的老板,而他的旁边赫然躺着一具尸体。那具尸体竟然是——大牛!
  大牛是仰面向上的,我可以清晰的看到他脸上的表情。那是屈辱,不甘,和愤怒。一双眼睛仍然圆睁着,满身都是鲜血,脑下也在不停的流着白花花的东西。我惨叫一声,委顿到地上。脸颊上已经满是泪水。
  老板冷笑着说,“看到没有,这就是不听我的话的下场,既然已经杀了一个,也不在乎再杀一个了。你要怪也只能怪躺在地上的这个,他不停的吵嚷着说要告我,我只好让他休息一下。为了彻底解决麻烦,你也不得不和他一起下黄泉了,哈哈。”说着便站起身走了出去,把我和几个壮汉留到了屋里。
  他们几个淫笑着向我靠过来,“小妞,反正你也是快死的人了,让兄弟几个乐一下吧!”我再次的陷入了魔掌中……
  他们折腾了我一夜,等到都玩够了,便把我绑起来,装进汽车的后背箱中,拉到郊区外一个空旷的地方,把我放到地上,开着汽车来回碾压,活生生把我压死,而后将我的尸体扔到了一个地窖里,狂笑着扬长而去。
  讲到这里,眼前的幻影停止了叙述,空气显得沉闷而令人窒息!许浩也许久没有出声,过了一会,他问道,“后来呢?”
  幻影冷笑着说,“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吧?这些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只觉得特别悲愤,当汽车压过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害怕,想的只是可以陪大牛一起走奈何桥,而他就不至于太孤单了,可奇怪的是,我居然还有感觉,这也让我不解!我明明看到汽车从我的头上碾压过去,我的一颗眼珠也崩到了旁边,可我居然还能看清东西。
  后来我尝试着移动身体,竟然也能走动。在随后的几天里,我发现我有了一些神奇的力量,原来我可以影响别人的视觉,使他看到我想让他看到的景象,我也发现,如果到了白天,我会感受到强烈的疼痛。我知道我已经死了,我只想报仇,于是每到晚上我都会去夜总会等待,可我发现我根本近不了老板的身,他可能有护身的东西让我不能靠近。不得以,我只好去害那些光顾他夜总会的人。在他的地方发生命案,想来他也跑不了。“
  “你害了几个人?”
  “不算你有三个,他们基本都是被我吓死的!哼,人就是这么脆弱,其实我并没有太大本事,可他们只会束手待毙,根本不敢反抗。”
  “可那些人为什么都不见了呢?”
  “那是因为前面刚死了人,老板便派人在清晨把尸体收起来了。他好象已经发现了我,不然也不会把你找来。”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在地窖里看见了那些人的尸体,我每到白天就会躲在那儿,那儿是我的栖身地。”
  “原来是这样,”许浩想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个小瓶子,“你的原身已经被我烧了,如果到了白天还找不到地方隐蔽的话,你会魂飞魄散的。相信我,我会想办法为你讨还个公道的!你先到这个瓶子里躲一阵子吧!”
  幻影凝视了他一会儿,终于化成一条蓝线钻入了瓶中。许浩把瓶子盖上,深深的叹了口气,回去与胡魅会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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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12:15 | 只看该作者
[url=]第五章 七星法阵[/url]  许浩回到了他们暂时居住的宾馆,看到胡魅已经趴在沙发上睡得很熟了,他蹑手蹑脚的给她盖上一件衣服,刚想进房去睡,胡魅却被惊醒了,看到是许浩才放下心,忙问他今天晚上收获怎么样?
  许浩看她已经醒了,就坐下来把事情原委讲出来。小丫头也半晌无语,“浩哥哥,你打算怎么办?”
  许浩冷笑着,“放心,你安心的睡吧,我自有办法!”
  胡魅对许浩很是信任,几乎到了盲目崇拜的程度,见他说有办法,立刻放下心来,虽然还在为小女孩鸣不平,可还是进屋休息了。
  到了第二天,许浩去找夜总会的老板,把自己吹了个天花乱坠,拐弯磨角的告诉他,他的夜总会里出现了不干净的东西,不过有他这个高人在,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只是需要做几天法事而已,这个老板不愧是商业人士,立刻拍板答应,又给了许浩一万元钱,让许浩自己去办相关事宜!
  许浩乐颠颠的跑回来,当然这一万元钱他自己先黑下了七千,其余的买了一些黄纸,朱砂,还有一些电视上的捉妖人士所用的骗人的东西。主要目的就是做做样子,让老板知道自己确实在努力帮他干活。
  每到夜总会下班的时候,许浩都会让胡魅陪着去夜总会做法事。不过令胡魅奇怪的是,只要一到晚上许浩就不见了,只有到要做法事的时候他才会出现。当然一向听话的她也没有多问。只是心里暗暗纳闷而已。
  连做了三天法事,许浩告诉老板,再也不会有鬼怪作祟,他可以安心的经营买卖了。由于这几天确实没有再发生失踪现象,所以老板心情很好,十分爽快的偿付了许浩10万元钱,还顺便摆了一桌酒席款待他。
  在酒桌上,许浩大摇大摆的和老板称兄道弟,互相吹捧,就差撮土为香,义结金兰了。直喝到第二天清晨,许浩才由胡魅扶着踉跄着回到住的地方。
  一到宾馆,许浩立刻站直了身子,双眼透着精光,哪还有一点醉熏熏的样子。只见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是行警大队吗?我有重大案情要报告。对对对,是非常重大的案情,我发现本市有个庞大的贩毒团伙。老巢是西郊外二十里处的别墅,那个别墅的主人就是贩毒头子!证据?他们的毒品都藏在不远处的一个地窖里。对!很大量的毒品,作为一个良好市民,除暴安良是我们的责任!地点?地点就在别墅附近的某某处。没错,不不不,我不需要奖金,我只是尽一个公民的义务而已!好了,就这样吧,再见!”
  不等那边回答,许浩就挂断了电话,又把手机卡取出来,扔到垃圾堆里,狡黠的冲胡魅笑了笑!
  经过许浩的解释,胡魅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几天一到夜里,许浩就会到怨灵提过的别墅侦察,他不能只听怨灵的片面之词,他需要自己的判断。
  经过三天的暗访,他发现事情果如怨灵所说,原来这个老板是个黑社会头子,他害死的人远不止这几个,在早先,那些尸体都是被随处抛弃的,不过惹了很多麻烦后,他开始学乖了,就在郊区盖了栋别墅,在别墅附近挖了个地窖,每当再害死与自己做对的人时,就把尸体扔到里面。手段残忍至极!
  把这个地点报告警察后,相信这个老板不会有好日子过了。之所以没说是凶杀案,原因有二,一是毒品案会更受重视,保密措施也会更严谨;二是许浩的恶作剧心理,一想到警察看到那么多死尸的表情,许浩就会觉得心情愉快。而打电话的手机卡也是许浩新买的,可以说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现在就等着看好戏了。旁边的胡魅用崇拜至极的眼光看着他,许浩自己也越想越得意,越想越觉得真是太高明了,甚至自愉自乐的哼起了小曲
  第二天,许浩看报纸时,发现头版头条登着这样一则消息:“我市公安干警在对西郊一可疑别墅进行突击检查时,受到一黑社会团伙的强力阻挠。经过数十分钟的激战,我方击毙了三名歹徒,击伤两名,余者全部投降。经检查,发现在别墅范围内的地窖里,有五具男尸,三具女尸,此案是本市近年来破获的最大刑事案件,我公安人员连夜审讯,证实这是个特大的黑社会团伙”
  读到这,许浩放下了报纸,旁边的胡魅走过来,“浩哥哥,看来小梅姐姐可以安息了。”
  许浩点点头,又摇摇头,“可惜她害人太多,如果现在放她出来,没有了这股怨念,她可能马上就会魂飞魄散!”
  胡魅一惊,眼睛里涵满了泪水,“浩哥哥,帮帮她吧,她真的好可怜!”
  许浩沉吟了一阵,一咬牙,“帮人帮到底,我也不忍心看她有这么个结局。说什么也要试一下。”
  胡魅立刻高兴起来,问道“浩哥哥,你有好办法?”
  “有一个办法,七星法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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