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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届辩论赛制度的一些小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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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18 1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眼就是大四,属于我们的学生时间已经不多,按着习惯,在这个容易发春的季节跟所有人最后发了一次春。然而初赛比完,却有些话不吐不快,算是破一次一向打酱油的心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觉,今年的赛制相比于上届上上届有了一些变化。首先就是质询上的,不再是由答辩方任意辩手回答了,而是改为质询方指定回答。不可否认,这给质询方专挑软柿子带来了方便,可是不知道主办方有没有想过,这样一来,辩论赛的观赏性就大大降低了。我是看过攻辩赛制下的第八届比赛的,可以说第八届整届比赛的攻辩除了决赛管理对石化那场还算过得去以外,其他的每场比赛都是问归问,答归答,丢失了辩论赛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观赏性。想来也是因为观赏性打了折扣,九届才会改用质询赛制,而且也取得了较好的评价。可是就是不明白主办方为什么又把质询赛制的规则往攻辩上靠了呢?
其次,是一个一直存在的规定,就是上场男女生各至少要有一名。个人觉得没有这个限制的必要。当然主办方有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使大家都参与进来,可是主办方忽略了一点,就是有些学院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实在找不出有水平的男辩手或者女辩手,只能找人凑数的时候,这个规定就在无形中已经造成了竞争的不平等。其实纵观全辩赛和国辩赛的赛制,都是没有这一条的。因为有实力的辩手,学院自然会吸收入学院队伍,不能排除有的学院4各同性的队伍是NO.1,为了这个规定换了其中一人就变成NO.13的可能性。
再次,是大家私下诟病比较严重的大众评审。说句粗口,搞大众评审就是主办方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大脑进水小脑缺钙……就海院范围而言,辩论赛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严肃的正规的语言类竞技比赛,并不是类似于十佳歌手之类的娱乐性比赛。因此,对作为裁判的要求自然要比较严格,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且不说本来用各学院辅导员来做评委就是一个及其脑残的行为,如今搞出各大众评审无疑是变成了脑残的无限次方。如果今天是十佳歌手比赛,弄个大众评审我想没有人会有异议。因为唱得好不好,音准怎么样,谁都能大概听出各数;可是辩论不一样,立论的剖析,攻防的转换并不是每个人都懂都理解的,不能否认在海院的辩论环境下,多数观众对于一场比赛精彩与否的判断就仅仅停留在音量和字数上;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使用大众评审,无疑是对强队的一种不公。不知道主办方搞大众评审,究竟是因为脑残还是有其他什么难言之隐。
辩论赛的精髓在于观赏性,而比赛的精髓在于公正。观赏性体现在针锋相对的快感上,就好像一场大战,有武将单挑也有战场鏊兵,这场身在其中的参赛者才能畅快淋漓,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观众也才能大饱眼福,满意而归;而公正则体现在对任意一只队伍上,不管这支队伍是强队还是弱队,是男生多还是女生多,要保证制度上的规定可以确保每一个学院不会因实力以外的其他因素而抱憾赛场,这些其他因素当然包括单不限于以上所说的男女人人数和及其不专业的评委团上。
OVER。一点小小看法,还请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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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3-23 21:21 | 只看该作者
貌似现在新规则里就是这样的,质询方指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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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09-3-23 14:26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当在遇到比较难判输赢的比赛的时候可定会因为某个老师的个人倾向而影响整场比赛的结果,那还不如把这权利交给我们学生,我们在欣赏经常的比赛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大部分大众评委的意愿选出心中的获胜方,何乐而不为呢!风潇雨烁 发表于 2009-3-21 01:09


您的逻辑更脑残,换问你一句。当一场比赛因为某几个学生的个人倾向或者利益倾向,被左右结果的时候,你这话说得是否还如此轻松?要大众评审,要么索性所有在场人都有资格投票(索性大家比人多),要么就干脆叫停。
另外本人没参加脑残人办的比赛,你杜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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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3-22 15:0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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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3-21 01:0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怎么动不动都就说别人脑残呢,如果主办方都是脑残,你还去参加脑残人办的比赛,那你是不是更脑残呢。(开个小玩笑,不要介意哦)如果你以平常心来看待比赛是否会有新的收获呢。
主办方推行这个大众评审的机制是有其一定道理的,可能一时间会有很多人接受不了,可是您是否想过了,有了大众评审,我们广大学生真正参与辩论赛的评判的权利不是加大了吗,有大众评审的存在,当评委评分为平局的时候,决定比赛胜负的关键一票的投票权就是我们学生的了。个人觉得,如果只是单纯的评委评判,是否当在遇到比较难判输赢的比赛的时候可定会因为某个老师的个人倾向而影响整场比赛的结果,那还不如把这权利交给我们学生,我们在欣赏经常的比赛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大部分大众评委的意愿选出心中的获胜方,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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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3-20 22:28 | 只看该作者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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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3-19 16:59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觉得大众评委未尝不好啊,最起码可以增加辩论赛的广泛参与和关注,毕竟这也是大家的辩论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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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3-19 09:5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22楼的!不过如果这样实行的话,一人最多只能加入一个队。还有楼主说的大众评委,真的该取消了。我倒不是说他们水平怎么样,而是投票非辩论因素…至于评委,真的只是多了几个大众评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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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3-18 22:24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以后除院队以外,也可以自由组队参赛,即跨专业组队参赛,最后总数定为16支进行初赛。
如果自由组队数过多,可先进行预选,最后选出4支,和其他12个学院队组成16强。
建议废除轮空制抽签。否则比赛的观赏性会受到影响,而且因为运气成分的增多,比赛会更难以控制。

【一家之言,BYD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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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3-18 17: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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