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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位于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目前有效統治的領土以台灣島為中心,西隔台灣海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望,南隔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相望,東北隔東海與日本相望。實際管轄范圍北起馬祖列島的連江縣東引鄉北固礁,東至基隆市中正區棉花嶼,最南及最西在南沙群島太平島,總面積36,179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13余公里。<BR> <BR> ……<BR> <BR> 中華民國官方首都位于南京市。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國民政府遷台后,台北市做為中央政府所在地成為臨時首都及實際首都。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后,包括總統、行政院長、台北市長等都在公開場合表示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但內政部以及教科書皆還是認定南京市為首都。<BR> <BR> ……<BR> <BR> 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統治有2個省、2個直轄市、18個縣及5個省轄市。不過福建省中,政府所轄僅有几個島﹔另在1990年代末期,政府采取省虛級化措施,至今省級單位雖然依舊存在,但原省政府機關皆并入中央政府,因此行政作業實質上已無省的存在,惟近期行政院相繼設立南服與中服等2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均為相當于省級之中央政府派出機關、并正逐步實權化。<BR> <BR> 現時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地區,在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這地區與“港澳地區”和“大陸地區”有別,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港澳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的十年后),才擁有中華民國完整的公民權利,包括投票以及不受限制停留“自由地區”。<BR> <BR> 台北市是全國最大的城市及商業中心,高雄市則為第二大城與最大的國際商港。其他重要都市:台中市為中部最重要城市,目前正試著爭取成為直轄市、台南市為歷史名城,目前為第四大市。<BR> <BR> ……<BR> <BR> 中華民國迄今為止共有26個邦交國:<BR> <BR> 亞太地區6國: 所羅門群島(Solomon Islands) 馬紹爾群島(Marshall Islands) 圖瓦盧(Tuvalu) 帕勞(Palau) 基里巴斯(Kiribati) 瑙魯(Nauru)<BR> <BR> 歐洲1國: 梵蒂岡(Vatican City)<BR> <BR> 中美及加勒比地區12國: 伯利茲(Belize) 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 多米尼加(Dominican Republic) 薩爾瓦多(El Salvador) 危地馬拉(Guatemala) 海地(Haiti) 洪都拉斯(Honduras) 巴拿馬(Panama) 巴拉圭(Paraguay) 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Saint Kitts and Nevis)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尼加拉瓜(Nicaragua)<BR> <BR> 非洲7國: 布基納法索(Burkina Faso) 乍得(Chad) 岡比亞(The Gambia) 馬拉維(Malawi)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Sao Tome and Principe) 塞內加爾(Senegal) 斯威士蘭(Swazila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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