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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9月开始废除发禁染发烫发嬉皮中小学生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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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6 1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校园大颠覆;教育部宣布,9月新学期开始,全台公立中小学校对学生发型的所有规定(发禁)、一概彻底废除。
<P>  这意味着,无论是光头、长发、染发、烫发,乃至庞客、嬉皮,将完全回归学生自主,而校园里严格执行了近三十年的“清纯小平头”、“清汤挂面头”,从此将正式走入历史。
<P>  台湾教育部长杜正胜前天在面对百多名中学生发动的“只要青春、不要发禁”的示威活动时,当场作出重大宣布:学生人权应该尊重,教育当局将以行政命令发函全台各县市中小学,今年9月起,不得再以校规规范学生发型,“学生头”全面解禁。校方如果仍借故对学生发型进行查处,教育部将考虑在年度学校考核中扣分。
<P>  示威活动是由一个称为“中华民国学生反发禁自治协会”发起的,这个台湾中学生在网络上自发组织的协会,至今已吸引到超过9万6000名会员。
<P>  协会趁学校放暑假,前天动员百多名中学生到教育部旁呛声。学生全穿着校服,头上却是“千姿百态”,以白布挽联搭起告别墙,贴满同学因发型违规被记过的单子和自白书,并高喊:“发禁,你走好!”、“发禁,过桥咯!”,举行发禁告别仪式。学生还提呈了三百余名学者支持撤除发禁的连署,包括柏杨、小野、侯文咏等作家。
<P>  教育部长杜正胜与抗议学生见面,当场签名加入了“护发团”连署,表达维护学生头发的意愿,赢得全场高声欢呼与掌声。
<P>  杜正胜强调:“在学生人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属于人身自由的发型应该受到尊重,不应成为校园管教范围的一部分。”
<P>  根据教育部统计,2004年度全台中小学共有14万人次因服装仪容不符规定而遭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教育部认为,头发属于人身自由范畴,校规规定发禁,等于违反了宪法赋予的人身自由,应彻底终止。
<P>  有教育部官员事后补充,头发回归学生自主,能帮助学生培养审美观。而除了解除发禁,今后一些不合理的鞋袜、服装规范,以及奇怪的管教规定,都是“威权遗毒”,“违反民主教育”,教育部将一并检讨。
<P>  到示威现场声援的台大中文系教授柯庆明指出,剪发,是中国古代惩罚犯人的一种刑罚,也是对反社会人士的惩罚。满清入关就先剃光头蓄长辫,孙中山革命第一件事,同样先剪辫子。他强调,教育应该是训练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非控制学生头发。
<P>  “学生头”,该不该管?似乎已不只是头发问题,更掀起一场人权自由挑战纪律管教的大论战。教育部宣布一传出,学生是同声叫好,校方和家长却错愕不已、强烈反弹。
<P>  许多学校坦承能了解学生要求解禁的心理,但这却同家长和社会对学生形象的普遍期望有落差,因此校规不能不要求学生不染不烫,维持干净整齐。
<P>  云林县一名曾当众剪学生头发的国中女校长就说,学校要求女生长发及耳、男生三分头,“这是教导学生建立规矩、完成人格教育,呈现自己年龄该有的表现,这不是发禁,是生活管理。”台湾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吕秀菊也指出,学生的发型也是一种生活常规,老师有教育责任,不应该完全放任不管。
<P>  家长建议可以适度放宽头发长度的管制,但是一旦完全放任不管,“难保不会导致孩子的心,跟着头上的发‘野起来’”。
<P>  全台家长联盟副理事长林文虎则认为,学校总是塑造“好学生不染发、染发的学生不乖”的观念,将学生品德好坏和发型直接挂钩。今后随着发禁解除,听话的好学生也会开始染发,有助于破除这种观念。“不过,教育部骤然解禁,多数传统守旧的家长可能难以接受,家长都习惯了将孩子交给学校管理,学校如今不准管了,家长也许会措手不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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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6 12:41 | 只看该作者
<P>台湾人……</P>
<P>很难理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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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6 12:43 | 只看该作者
人家资本主义 和我们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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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6:27 | 只看该作者
汗一把来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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