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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15人公告2015年浙江杭州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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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5名。其中: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杭州市余杭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3名,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7名,区属医院 21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9名(详见《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培训考试网:http://www.ttt.gov.cn/


  余杭卫生信息网http:// wsj.yuhang.gov.cn/


  余杭人才网:http://www.hzyhrc.net/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2、热爱卫生工作,忠诚于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①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3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进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②部分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5年3月2日;


  ③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5年3月2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⑤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⑥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⑦注意事项:《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杭州市”的,包括杭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杭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杭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杭州市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浙江省”的,依次类推(上述“杭州市”是指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九城区,杭州市其他县(市)不在范围;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持成教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能报考此类岗位)。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本次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以片区为单位招聘,其中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下属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招聘,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四个片区(临平片区、塘栖片区、余杭片区、瓶窑片区)为单位招聘。报考以上片区各岗位的考生,在考察之后进行招聘单位确认,具体单位、确认办法详见“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具体选岗时间及要求届时在余杭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 wsj.yuhang.gov.cn)上另行通知。


  四、报名


  采取网上注册与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8日8时30分— 3月11日17时。


  网址:http://www.ttt.gov.cn (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余杭医疗卫生专区(下称“培训考试网余杭卫生专区”),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015年3月9日9时-3月11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3月12日8时30分— 3月14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 3月15日8时30分—3月16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卫生专区”,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可更改招聘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7时。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8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15日8时30分— 3月18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为 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5年3月26日8时30分—3月27日24时登陆“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科。具体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请见《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带有*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2015年4月7日左右在培训考试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明确的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培训考试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85464671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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