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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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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校阳光总会 于 2012-4-11 13:51 编辑

2012年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评选活动

参选对象
1.浙江海洋学院全日制本科、高职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4.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业或其它方面表现能力突出者优先,励志作用鲜明者优先

活动主题:书写励志人生,展现青春魅力
活动口号那些年,我们一起励志的青春
活动时间:2011年4月6日—5月23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处
承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阳光总会、各二级学院阳光分会
活动流程
(一)学院提名阶段(4月6日—4月15日)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面向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评选,最终各提名2名优秀学生代表,
报送学校参加校级评选活动。

(二)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候选人产生阶段(4月16日—5月6日)
    各学院提名推荐共24名学院代表为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准候选人,将通过三部分的评分(“励志之星”初评小组评分环节、微博ygzh2011投票支持环节和励志人气环节)决定其综合排名,取前十名为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候选人。
综合排名分数具体包括“励志之星”初评小组评分占30%;投票支持率占40%;励志人气支持占30%。
    1.“励志之星”初评小组评分环节(5月6日)
   由阳光总会5位会长席成员以及十二个二级学院分会成员代表组成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初评小组,其中阳光总会5名代表,每个二级学院一名代表,小组成员共计17人。
   初评小组通过准候选人自我介绍,了解二十四位候选人的相关背景与励志事迹,同时结合候选人所上交的个人材料,参照规定的标准给予打分。所得分数汇总计算后即为初评小组所得分数,占总分的30%。
初评小组成员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分,所得分数当事人选手可向初评小组了解,现场只公布个人的最终得分,候选人的排名将不予以公布。
   2.投票支持环节
   投票支持环节是阳光总会微博投票支持,占最终总分的40%。
   投票开始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2时——5月4日12时。
   所有候选人的序号在15日晚确定,24日交上候选人MV,在上传视频后即时开通微博投票。投票微博为阳光总会腾讯微博:ygzh2011。
   3.励志人气环节
   从4月16日开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励志之星”的所有宣传活动。
   具体内容为在新区活动中心前与老区图书馆前集中对24位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宣传活动,通过对候选人励志事迹的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此次评选活动,同时进行现场投票。
(三)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产生阶段(5月7日—5月11日)
    经过全校性的多种投票评选,最后产生的10名“励志之星”候选人将于5月9日参加最后的评比活动。最后将产生新一届的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6名。
    2012年浙江海洋学院“励志之星”评选大会最终将于5月9日在杨存国一号报告厅隆重揭晓。评选大会具体内容包括候选人个人演讲每位选手控时6分钟,同时候选人也可报名才艺.
(四)“励志之星”巡回演讲活动(5月12日-5月23日)
    通过评选大会所产生的六名“励志之星”及其他选手,将会有1—2场的校园励志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校阳光总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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