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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激情杀人案”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万元。是啊我们没听错看错,是4.5万元,而不是45万元。药同学那台钢琴多少钱?大家心知肚明。于是我们知道了原来普通人的一条命还不如一架钢琴值钱。于是药同学在持刀扎人的时候便有了心灵依托,反正不值钱呢不是。大家等后续吧,4.5万元的“巨额赔款”为药家打造了极为有利的上诉条件,因为他们知道被害人家属是不会乐于接受这样的“公平审判”的。不要被死刑蒙蔽了双眼,这只不过是在药家背景下法律跟国民玩的一出戏罢了。
给举个我熟悉的例子,在新出台的关于各类工伤致死案件中,对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底线为60万元,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法律责任。这只是底线而已。相比之下,药家鑫一案的4.5万元的“巨额赔偿”更像是过家家。
我们不知道所谓的药家背景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也不知道所谓公正廉明的司法机关承受着什么样的压力。司法制度的“公平性”给了他们回旋余地:死刑是暂时的,上诉是必须的。而事实正朝着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他们的算盘是以钱换命,以钱减刑。而这些,都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所能拥有的。
我们的准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现在,也许要在准则前面加上曾经两个字。也许甚至连准则都算不上了。法律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开始在我们心里崩塌了。我们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个什么国家。外交手段好像永远只有中立和弃权,外交辞令好像永远只有抗议。在国内,规则好像永远是弹性的。李刚永远是存在的。从上到下的“潜规则”好像是慢慢被所有人接受的。食品好像永远是有毒的。抢盐因为什么?因为国民对政府是不信任的。整体国民素质不高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的“奴化教育”是成功的。我们渐渐的把国家和名族混为一谈。几乎所有人都沦落了该有的心智。甘愿臣服,无条件接受,而不问我们失去的是什么,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没有G_C_D就没有新中国”,在我看来这是一句魔咒,贯穿着中华名族人的一生。我们每一代人的思想都被这句话渐渐蚕食。“没有……就没有……”这个句型是绝对的,我们受到的教育是辩证唯物的,只是这个永远不可能适用在G_C_D那里。在他们看来,G_C_D神圣不可侵犯。成者为王,G_C_D现在是无敌的。我们只能接受。
如果有心,可以找到很多各类令我们心寒的事实和真相。关于生活的,关于人性的,关于某党的。
只是有什么用呢,这些都只是小声音而已。注定要被淹没在某党轰轰烈烈的口号声里。
坑爹的G_C_D怎么了?
中国怎么了!
中华名族怎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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