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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1.9月22日至24日为中秋节放假日,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全体师生员工上班、上课,其中,9月19日(星期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
2.10月1日至7日为国庆节放假日,共7天。9月26日、10月9日全体师生员工上班、上课,其中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4日(星期一)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5日(星期二)的课;10月10日(星期日)正常休息,其中有教务处、研究生处原排定课程(含公选课)任务的师生照常上课。
3.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各学院和上课教师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课堂教学的考勤统计工作;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基建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要认真做好校内师生的生活与服务保障工作。
4.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证联系畅通,遇有重要信息和紧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理。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9月20日(星期一)和9月2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中秋节和国庆节值班安排通过办公OA系统分别报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祝全校师生中秋节、国庆节快乐!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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