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楼兰怒风 于 2010-9-11 02:35 编辑
第十三章:伊人已逝
我跟老板请了一个月的假,回到医院照顾玲。慢慢地,她的脸色红润起来了,同时肚子也慢慢地大了起来。我一直没跟她再谈伟的事情,怕她受刺激。中途我去监狱看过他一次,他抱着我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玲跟她肚子里的孩子,我有种想揍他的冲动,不过还是忍住了,男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也很奇怪,明明恨得牙痒痒,但是却下不去手,只是因为曾经,他是我兄弟。 回到医院,每天守护着玲,我宁愿这是永远。只有在病床上,她是如此的乖,不会嫌我没用,也不会无理取闹。我想我愿意用这辈子陪着她,哪怕她还是别人的老婆,哪怕带着别人的孩子。只要能看到她,我愿意走过天涯海角,只要最后能回到她的身边,这就是我最最幸福的结局。 五个多月后,我在工作的时候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说玲快生了。我飞快地赶到医院,手术灯一直红着,我在心里祈祷,母子一定要平安。许久,一脸疲惫的医生出来对我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产妇子宫大出血,应该是以前流过产受过伤害,再加上营养不良导致的贫血,已经没办法救了,我们会尽力把孩子救活的。”说完不顾瘫倒在地的我,转身又进去了。作孽啊,为什么要让我作的孽报应在玲的身上,为什么要让这么小的孩子失去母亲!天啊,这到底是谁的错!我抓着头发,即将失去玲的痛苦让我不能冷静下来,有一种感觉叫做撕心裂肺,我的心好像被无数的蚂蚁在咬噬着,抓扯着,碎成一片一片。。。。 玲出来的时候全身是血,我从护士手里接过刚出生的小男孩,强忍着眼泪挪动到玲的床边,玲的精神很好,我知道这是回光返照,出乎我的意料,她抓起我的手说:“我知道我快不行了,李庆,你是个好男人,以前是我对不起你。今后,你去找个好女孩过日子吧。”“我不要!我只要你,我恨你,你不可以走,你是我活下去的勇气!你不可以走的,我们还要一起把孩子养大!” 玲眨了眨眼睛,摇着头说:“傻瓜,我不会陪着你了,这辈子,有你们的爱已经足够了,我累了,我要去休息了,如果有下辈子,让你做我的新娘,好吗?”“好好好,先不要说话,医生,快来啊!” 玲摇摇头,指着刚出生的孩子,她的嘴唇干燥得说不出话来,我耳朵贴上去,才听清她的话:“他叫笑笑。”(全剧终) 后记:玲还是走了,在这个秋风萧瑟的季节,我给她穿上了她最爱的白裙子,带着大大的耳环,画上淡妆,美丽得让天上的鸟儿都停止了哀鸣。 关于玲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还是我老妈告诉了我,那年我大二,老妈被查出得了胃癌,需要做手术,可是那时候家里刚刚亏得一无所有。玲得知后拿出二十万,瞒着老爸跟我,让老妈做了手术,并成功接受了化疗。老妈问玲钱哪里来的,玲就说是从同事那里借的。由于怕影响我的学业,她们约定好不告诉我。 得知真相的我来到监狱看望伟,带着我们共同的笑笑,还有那张笑得像花儿一般的遗照。
故事终于完了,我的心里也堵得很难受,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终究是小说,我希望它不会真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希望这操蛋的社会不要再让人如此蛋疼。拜金,还是真情,有时候差的只是一个真相,不过在现实社会的遮掩下,一个真相非得要等到一切都无法改变了才能浮出水面吗? 谨以此献给楼兰的朋友们,不管是已经谈过恋爱的还是在谈恋爱的还是没有谈过的,真心祝你们能幸福,爱了就坚持下去。 楼兰怒风 2010年9月11日凌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