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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美眉洗澡不关门,随手拍了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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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7-24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此贴为调查贴,为配合公共安全专家部第二次全国**普查实名登记制,特发此贴,被标题吸引进入浏览的,不论男女,皆为**.
    
二、帖子被浏览数即为**数量,统计结果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浏览此贴时,系统已自动记录浏览者的ip地址以及论坛id,请勿抱有侥幸心理.
    
四、不要说没看清或点错了之类的鬼话来为自己辩解
    
五、请于观看此贴的同志们看完就马上回帖,不回帖的请在20日内与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自带小板凳联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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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7-24 15:22 | 只看该作者
**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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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7-26 11:01 | 只看该作者
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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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7-26 11:28 | 只看该作者
小犯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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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7-26 13: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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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7-26 16:40 | 只看该作者
**是啥意思
凯斯宾 发表于 2009-7-24 15:22

**就是色狼..
我是省公安厅的..最近有很多街道办事处与派出所向我们反映说有人造谣..还假冒国家公共安全专家部来骗回帖..特来查证此事..劝LZ在13天内来省公安厅自首..不然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生自由保护法第九条第23项:“编造或扭曲事实来强迫或间接强迫被害人在被坑蒙拐骗的情况下做出不得已的回帖动作者,将处以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没收当事人所有财产并平分给被害者。”做出依法判决..望LZ速来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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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7-26 16:47 | 只看该作者
另:http://www.zjoubbs.com/thread-5968311-1-1.html
此为公安部真正调查帖..其他以外的一切全属伪造..色狼们请小心分辨..切莫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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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7-27 00:12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没看清楚点错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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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7-27 08:49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没看清楚点错了,真的
苦味香宾 发表于 2009-7-27 00:12

进来的同志都不用慌张..具体疑问请看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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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7-27 11:00 | 只看该作者
好奇之心而已。不要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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