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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部队少校与黑社会力量的可怕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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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___C 于 2009-3-9 23:22 编辑

我有一个朋友在特种部队,是一个少校,他的妻子在某市的报社当记者。虽然他是职业军人,但对现在的现象还是感慨万千,这类感慨来源于他的一次遭遇。  

不久前他请假探亲,穿着便服到妻子的城市。想到要与久别的妻子见面,他心里充满希望,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但公交车上的遭遇却让他探亲变成了养病!  

在公交车上,几个年轻人公然把手伸进乘客的口袋掏腰包,没有人敢反抗,只有一个农村妇女模样的老大妈哭求着:“求求你放了我吧,那可是我孙子的医疗费啊.......”光天化日之下,繁华的城市之间,这还了得!军人的血性和勇敢使少校站起来,大喊:“住手!”几个年轻人吓了一跳,接着象看怪物一样看着穿便服的少校,“哈,有人活得不耐烦了!停车!”公交车立即停下,“下来!”几个年轻人公然把手伸过来要抓少校。少校是特种部队的,哪里会把这几个小毛贼放在心上,下了车,一脸正气对几个年轻人说:“跟我到公安局自首!"几个年轻人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一边把少校围起来,拳头同时打向少校,少校见招拆招,一边还手一边劝说他们到公安局自首,过了好一会儿,少校终于发火了,使出本事把几个围攻的年轻人个个打趴在地上!由于一人对付多人围攻,不用力是不行的,5个趴在地上的年轻人有的伤的还不轻,有几个跑掉了。少校刚松了口气,正想打“110”,街道转弯处跑出20多个手持马刀,砍刀的壮汉,扑上来二话不讲挥刀就砍!少校招架不住了,身上很快伤痕累累,浑身是血!见情况不妙,少校立即突出重围转身就跑!后面20多个手持马刀砍刀的壮汉紧紧追着,见到路旁一个工厂有很多工人,少校急忙跑进去,由于失血过多,一进工厂少校就昏迷了。  

当少校醒来时,他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当他昏迷时,工厂的人拨通“120”,医院的救护车很快来了,而歹徒看到工厂人多,又有监控摄像头,也立即逃离,少校总算没有被砍死。警察来了,记者老婆来了,当少校说清了情况,记者很快写成稿件,要让事件嚗光,警察马上表示要尽快破案,部队战友来了都对歹徒的凶恶和残忍无比愤慨!这一切,让少校心里宽慰了好多,身上的伤好象也不再钻心般疼痛。  

第二天,警察就拿来了一叠像片,少校马上认出大部分歹徒,指认给警察,但警察说,不能叫歹徒,应该叫犯罪嫌疑人。警察也在为这些无恶不作的“犯罪嫌疑人”烦恼,很想解决这个“犯罪嫌疑人”,所以雷厉风行办案,报纸也把事件嚗光,政府和部队也都有表示,“犯罪嫌疑人”已经难逃法律制裁了!  

十多天过去了,少校基本康复。那天虽然生命危险,但只是皮外伤,失血过多,并没有内伤,少校身体素质又极好,恢复很快。他到了公安局,想知道歹徒受到的惩罚,没想到,20多个歹徒全部“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取保候审”!警察也一肚苦水!“我们也知道是他们!可没有人敢作证!象他们这样,最重不过几年,谁敢啊......”“那天刚拘留他们,马上有几个律师过来,尽管我们采取最严厉的审讯,但他们都是有经验的,就是不承认!我们又不能用刑,48小时后只好放人........” “没有人敢作证,没办法呀........”  

在部队的催促下,警察又去说服公交司机来作证。公交司机既难为情又害怕。不作证对不起英勇的解放军,作证了,全家上下老小又没有安全保障!是啊,特种部队少校都受不了歹徒的残害,警察都没有能力把歹徒消灭,一个小小的司机又能怎么样!他可是上有老下有小啊!同样的原因,那些被偷盗被抢劫的老百姓,别说作证,连报案都没有!歹徒还反咬一口,说解放军打老百姓,不赔偿就没完,而且他们有证据!他们聘请的律师甚至到部队,滔滔不绝地要部队“在法律上给个说法”!歹徒也是老百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啊!这窝囊气啊,叫这些热血男儿怎么样受得了!难道我们拼命保卫的是这样的“人民”?“如果我们向这些歹徒道歉,如果我们赔偿他们,那我们该在战场上挨战士的黑枪!你们去处理,要处理妥当!”少校的上级发话了。立刻,少校的战友------担任教导员的另一个少校,召集了25个警卫连的老兵,作了动员:“同志们,我们解放军是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现在有一伙歹徒在残害人民,连我们的战友都被打伤了.........”“为大队长报仇!”激愤的战士呼喊起来!.......  (未完待续......)
转自:碧海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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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20 15:56 | 只看该作者
早看过的了~~~ [s:33]  [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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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3-9 19:2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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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3-9 20:31 | 只看该作者
啥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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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3-9 23:03 | 只看该作者
小偷啊,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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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23: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___C 于 2009-3-9 23:26 编辑

欲知后事如何,请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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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0-3 09:40 | 只看该作者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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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0-3 10:12 | 只看该作者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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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0-3 10:32 | 只看该作者
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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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0-3 10:3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了正必胜邪的结局,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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