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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公众理财应避免五大误区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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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0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日表示,近年来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银行客户在银行卡、基金投资、外汇买卖等方面遭受损失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公众理财应树立正确观念,避免走入误区。

   这位负责人提醒金融服务消费者投资理财,至少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银行理财≠储蓄存款。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股票、基金更为保守(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预期收益≠实际收益。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预测得出。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口头宣传≠合同约定。理财产品的责任和义务在产品购买合同中约定。对自己不完全理解的理财产品,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理财合同的条文,以及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别人说好≠适合自己。理财产品千差万别,高风险的产品可能带来高回报,会受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人追捧,但对抗风险能力差的人并不适合。投资者应正确评估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投机发财。投资理财是一种长期的、理性的、专业化的投资行为。不能投资过多集中于单一产品,导致风险过于集中;更不能听信无风险、高收益、“一夜暴富”的神话,导致落入非法金融机构的陷阱“血本无归”。

   这位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选择投资产品前,至少要树立四个方面的观念: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充分的信息分析,形成自己独立的判断;选择投资自己熟悉、具备风险承受力的产品;善于借助外力,适时咨询真正合格的金融专家,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选择合法的金融机构,投资合法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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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8:28 | 只看该作者
发了都米人看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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