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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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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转帖]妖折——一枚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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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4:59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七 上半部分


   咬下去,满嘴的汁液,因为付天怜挑了一个最小的蛹,里面包裹着一只蝎子,壳未生成,朱红色柔软的身体,眼睛轻轻闭着。

   “它好可怜。”付天怜回头看了看柏华子老师,“让它变成它想要的样子不好吗?”

   柏华子摇头,有点严肃的语气,一边帮付天怜把蛹撕开一个小口子,“如果你不吃,它一出来就会吃你。现在是它防御力最脆弱的时候。快一点吧。皮不喜欢吃就剥掉,实际上皮是很好的,将来面对恶劣天气的时候能增加你的适应度。”

   “嗯。”付天怜张开嘴巴,用手指把里面的小蝎精的尾巴扣出来,它有少许呼吸,身体还有透明的液体包裹,拉出粘稠的丝,放入嘴中咀嚼,腥的海带气。顺手把蛹吃了下去,入口就融化了,腥气也全无,喉咙一片舒爽。

   金属蓝的角叶甲吃起来是蚕豆的滋味,脆又响,蛹却嚼不烂,只有生吞,而那些贵州疣螈象红色的大便,天知道它们为什么丑得那么伤心,付天怜干脆坐在沙发上抱着一堆蛹大嚼,遇见特别好吃的或者味道特别糟糕的就发问,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以后能不能只找好吃的有没有奶油冰淇淋味道的......

   “以后?”柏华子在看世界杯,一边回答道,“以后你要学会自己辨认食物和捕捉了,你现在小,没办法。”

   付天怜的小肚子鼓起来。最后一个蛹似乎已经吃不下去了,偷偷的把它准备藏在沙发角落。

   柏华子道,“还有一个,天怜不要偷懒。”

   “可是我吃很饱。”付天怜皱眉,显得很不高兴,为什么吃饱了还要强迫人家吃,而且老师根本没有看着自己,怎么知道还有一个没吃完?

   柏华子道,“还有一个伟铗精,快点。”

   付天怜拿着那个半透明的蛹,对着窗外的太阳看,好大的家伙,没有翅膀也没有眼睛,肚子一节一节的轻微蠕动,越来越快,连自己的手都感觉有点震动。

   柏华子赶紧夺过来,“天哪,它快出世了。赶紧走开。”

   一手把它扯出来,伟铗精的身体周围已经开始有少许紫色的雾气,飞快的从桌上拿起一把剪刀,扎进它的腹部拼命搅动,小笼包大小的一个洞出现后,源源不断的流出一些浅黄色的腐殖质,没有任何温度的跌落在地板上。

   火点起来,烧着,伟铗精象个特级演员,在地砖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渐渐的,黑色僵硬,余烬也灭了。

   我们要成功,总是要牺牲,牺牲自己,或者其他。在最脆弱的时候,给予伤害,从此毁灭,找不到踪迹,仿佛世界上从未保存过那样的回忆。

   付天怜看呆了,那把剪刀,真是锋利,看起来伟铗精的肚子上的皮很厚一样,抚摸那把剪刀,下次手工课用来剪纸肯定很锋利了。

   “是不是以后我也会这样睡在那个茧子里呢?”付天怜突然想到一个危险的问题,“被别的抓来吃会不会啊?”

   柏华子道,“我们是绝对安全的,老师会保护你的,你都好运啦,走,我送你回福利院。”

   “那你可以不可以请我吃个冰淇淋呀?”付天怜问着,背上书包。

   柏华子笑,“你刚才不是说吃饱了吗?”

   “可是,冰淇淋化成水,水就变成汗和尿,并不会占我肚子的地方。”付天怜从小就有惊人的说服能力,指的是吃冰淇淋方面。

   也有道理,于是又给她买了巧克力蓝莓雪球,她眼巴巴的看着挖冰的勺,对小贩道,“求求你,我要多一些的。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所以叔叔.......”

   那种眼神......小贩心软了,添了一小勺,递了过去。

   柏华子付钱,象个老爸。夏之初在门口接她,象个爷爷。

   “我回来啦,今天不用吃饭了,老师请我吃了好东西。”付天怜把书包交到夏之初手里,这是习惯性的动作,因为夏之初总觉得书包很重,有时候他在的时候会帮忙背,别的小朋友谣言说付是夏爷爷的亲孙女,因为福利院读书不要交学费才放在这里养的。

   夏之初道,“麻烦你了,柏老师,让你费时间帮她补习。”

   等柏华子走了以后,夏之初带付天怜到院长办公室,叫她坐好,眼中依稀有泪光。“天怜,告诉爷爷,你愿意不愿意有新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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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七 下半部分


   “我不要。”付天怜坐在凳子上挺直了腰,倔强的看着弯着腰和自己说话的夏之初,那眼神就是固执的小动物。

   夏之初眼睛马上一红,“天怜,你听爷爷的话。新的爸爸妈妈一定会对你好。”

   “偏不!我不稀罕,我不要走,我要陪着爷爷。”付天怜扭过头,看窗外,她在哭,但不想让别人看见。嘴角有点颤抖,忍了忍,眼泪还是掉下来,远处有几个小朋友在打闹追逐,看不到杨慧和孙小丽,晚上再也没有那么热闹,她们已经走了,既然注定要分开,当初为什么要安排认识,回忆用来忘记还是留恋换来别离,人生浮云,浮云却在耐心等待听经文的不想当神仙的神仙,我错过的,别人也未必珍惜。

   夏之初的鼻子突然酸了一下,崔雪走的时候自己也是晚上想起来伤心的哭。这次是自己亲自的下雨的夜晚领回来的小家伙,也要离开了。

   付天怜从书包里拿出印有史努比图案的纸巾,擦了擦眼睛,已经开始大哭了,说话也只是断断续续,“爷爷…….可以不要把我送走,我…….以后都可以很乖,可以不要新书包新文具盒,可以不吃冰淇淋,这样……这样可以吗?”

   她说着把头埋伏在胳膊里哭,嘴里结结巴巴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只依稀在重复一句,“别的小朋友不可以吗,我不要走…….”很多女人在哭的很伤心的时候,你很难听清楚她们在说什么。

   夏之初彻底崩溃,赶紧抱着哄了半天,“好了,不送,不送,你不许哭了呀。”

   最后从仓库拿了一个白色毛绒考拉熊让她抱着,这才停止哭泣。

   刑博特在家,他不吃晚餐,盘子掉在地上,碎片。在学校特别斯文的他现在象个破坏大王,嗓子都要沙哑了,“爸爸,你说话不算数,我恨你!”

   那个中年男人又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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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八 上半部分


   他认真了,我们固执认真斯文的刑博特先生,哭得嗓子哑鼻涕也起了泡泡,在地上滚个不停,长大后有望成摇滚巨星,保姆喜悦的想,今天老子不用拖地板了。

   刑永宪先生继续皱眉,他想的不是这个问题的本身,而是更遥远的,小小的一个民政局,有什么理由不认我的纸条,是不是背后有人撑腰,撑腰的那个人是谁。打电话出去,看着石头路铺着的黄色落叶。

   “李书记,是我。”刑永宪走到阳台,看看天,有点蓝,一年中少有的好天气,“我觉得任泽锋那边现在有些过于张狂了,您可以注意一下。”

   李甘如听着,眼角蔑视着,“凭他?我还没下去,他嚣张个啥,就算我下去了,轮得到他吗,小刑啊,谢谢你的提醒。”

   “我写了个条子,那边不认,说是任泽锋不批,我家小子又看上福利院那孩子了,死活现在不肯吃饭呢。”刑永宪回头看,刑博特小先生已经哭累,趴在地毯上睡着了,努了努嘴,保姆抱了床羊毛毯轻轻盖在他身上,妈妈不在身边的小孩,再幸福也是有限度。

   可惜她到底是不要我们了,孩子。刑永宪在心里道。

   李甘如无名怒火一起,“他想要怎样,明天我亲自去看看。别以为新官上任就真的烧得起那三把火,我看他是惹火上身。你放心,我会帮你。”

   说这些的时候任泽锋果然在硬,持续时间约为半个小时,难得下午有半天休息,床单换洗,家里清洁完毕,窗明几净,老婆在电脑前打字。天时地利人和。做爱做的事,不分时间地点,只要条件允许,享受快乐五秒。贪官污吏、清官义士,无一性免。

   在她的嘴里进进出出之间,任泽锋有点头痛,要建立新的东西,固然要打破旧的,旧的之所以是旧的,因为根深,到底的深。拔起来,牵着别的东西,泥土、杂草活着别的更大的树。

   “啊!”的一声,他拔了出来.

   “怎么会那么长时间的?”老婆温柔的躺着,腮很酸.

   “才半个小时,不是今天有烦心的事,可能时间更长呢。”任泽锋抚摸她的嘴唇,叹息一声。

   “什么事,可以跟我说说的。”老婆是职业写手,一天到晚都写字,话也不多。

   “刑永宪,你知道吧,就是上次我们单位搞篮球比赛那个中锋,记起来没。”

   方草点头,“是的,你说他是市委秘书长对吧。”

   “他最近想收养一个小孩,但我觉得不妥,第一他已经有子女,第二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的,人家夏院长觉得他条件不成熟。民政那边和我说了,我也同意他们的看法。”

   “但你因此会得罪他?”方草回忆那个中锋,年纪看起来将近四十岁,身材很好,眼神有点冷漠。“你打个招呼,谁还不放人?好歹也是个副市长。”

   “我不想再因为小事助长这些风气。”,以前的任泽锋在政法委工作的时候就是因为坚决反对打条子走关系,让许多人咬牙切齿,黑道上传闻他的命是五十万,手指是一万一根,眼睛二十万一双,小弟弟系列十万,其他部分十万。线人告诉他时他还笑道,我的全身都是宝。

   想起从前因为调查贩毒案而牺牲的席伟剑夫妇,任泽锋更是心里充满内疚,为了工作失去生命,从此再也不会有机会坐在一起聊天喝酒吹牛了,付青珠和方草因为彼此欣赏,还互称姐妹,现在自己升职,而那些牺牲的人们,渐渐被人遗忘。

   要想帮更多的人,就要权力更大些,要想得到更大的权利,有时候却要做些自己根本不喜欢做的事。

   矛盾着,在官场摸索,如刑场,腥风血雨,变幻莫测,瞬间阴阳相隔。

   民政局长和市委副书记李甘如一起出现在夏之初面前的那一瞬,付天怜看到夏之初无奈的眼神,她懂事的点点头。

   如果自己不走,夏爷爷就很为难。但如果自己走了,夏爷爷就会很伤心。为什么只有委曲求全却没有两全,为什么柏华子老师说他不会管这件事,为什么习惯了的东西终究要失去。

   付天怜在华夏福利院还有最后两天的时间。

   等小车开走后,付天怜才哭起来,所有的小朋友都很羡慕她,他们都希望被收养,到底什么是幸福,每个人的理解相差天远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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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八 下半部分


   付天怜在收拾东西,安慰着夏之初,“我会经常来看你的。你不要哭了。”

   “嗯,你自己要乖乖的,不要调皮。”夏之初舍不得。忍不住又从仓库里拿了冬天的新棉衣放在她的行李箱。

   既然不能改变的,就尝试接受。付天怜慢慢的想清楚,柏华子老师带她修炼初级通灵愈合治疗术之前说道,“你总是会离开,离开你期待的、依赖的、熟悉的,去学习适应陌生的。”

   “不这样可以吗?”付天怜乖乖坐好,打开眼前的书,那些符号根本看不懂,还不如吃虫蛹,不用费脑筋。

   “不可以,世界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你不是蜥蜴,你是蜥蜴人。”柏华子语气重了些,但想起她十岁不到,又缓和了,“你长大后就会明白。”

   这两天,刑博特很是得意,好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看着付天怜下课的时候和韩旭追逐打闹也不气了,爸爸说这次一定会成功的,看那韩旭嚣张到几时。刑博特推了推眼镜,哼,钻石项链有什么了不起,我送给她一个家。

   韩旭和付天怜一同跑出去玩,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好大一窝的蚂蚁,快下雨了。一场秋雨一场寒。

   “你真的有新家了?”韩旭拿树枝逗那只最大的蚂蚁玩。

   付天怜点头,“他们两天后就来接我了,不知道会不会喜欢我。上次那个姓李的爷爷过来,我们夏爷爷好像见了鬼似的,好害怕他一样。”

   “啊,鬼,别说了,我很害怕的。”韩旭瞪了瞪付天怜。

   回到座位,刑博特斜着眼睛看着,学习没我好,也没我长的帅,表现没我乖,难道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昏,哪里学来的。

   韩旭在老师进来前挥舞下小拳头,“眼镜仔,再看,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刑博特是班长,有一次检查作业举报韩旭的作业潦草,导致全班传阅,韩旭恨死他,在王海贝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我不用写字写的好,将来我当总经理,有秘书写。”

   说的也有道理。

   冬天的江边,少有游人,搬尸工良子接到水上警察电话,两具浮尸要搬。他一边走,一边盘算着,一具就是两百,两个四百,一百元电话费,一百元伙食费,除了找发廊妹的一百三,还有七十。买件毛衣穿算了。

   怎么不多死淹死些才好?钱真是不好赚,人越累越贱。到了江边,尸体还在飘,一个身体朝下,一个肚皮朝天,根据经验,是一男一女,男人的是俯,女的是仰。

   管他溺死或抛尸,赶紧拉走收钱最重要,下雨了,江水很浑浊,良子脱光了,只有一条酱色短裤紧紧的贴着屁股。

   好冷,好沉。

   拖的时候费劲,他们的皮肤早就吸饱了水分,拖女的还好,那男的脸部朝下,磨破了,岸边的草地上挂满了零碎的青紫色脸皮。整个脸破烂不堪,真的是属于不要脸了。

   他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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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九 上半部分


   阴霾,灰尘密布,太阳有还是没有,看不清楚。佛是佛,喂完鹰后不后悔,那是对自己残忍,倘若对方不感动,堕落更多灵魂。

   奇宁仙在云上看着那团黑色鬼气,又懒得出巡,徒弟跑腿,师父泡妞,天经地义,心安理得。

   “去把那鬼给灭了去,我今日有其他重要事办。”奇宁仙打了哈欠,“法器去找金刚明王领,别弄丢。”

   席伟剑有些兴奋,做仙那么久,终于可以下凡捉妖,要不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文殊,还是不要了,否则又是一通佛理,头痛了去。

   奇宁仙递过去一个仙牌,道,“这个你拿去明王那换,捉完了回来复我。”

   席伟剑道,“那他在哪?”

   奇宁仙挥手一指,“那么多书你不看,现在连明王都找不到,怎么当神仙的,脑子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白痴。”

   席伟剑心里说,我不是白痴。

   婧飘过来,听到,声音柔柔,“要辛苦你了。”

   奇宁仙瞪了瞪席伟剑,唤了朵云和婧一同走了。

   召云术最近才开始学,集中精神,反复念了几次,“一云遮天,吾云吾语。落索来云,风雪无边,天上地下,风云变幻……”

   忽然就感觉身体腾空缓缓移动,桑叶云托着自己的腿,一边向自己问候,“老大,去哪里啊?”

   席伟剑心里一喜,我的召云术终于成功了,召唤到的还是自己熟悉的那朵。便得意道,“你来得还真慢啊,我召唤好一会了,下次要快点。”

   桑叶云放慢了速度,“老大,你召过我吗,我是路过”。

   一朵路过的云,伤了神仙的自尊心。

   好吧,总比自己飞好的,席伟剑飞的姿势不好看,他自己不承认,是别的小仙指出来的,既不优雅也不挺拔,脸上的表情有点象便秘,后来,飞的不高,跌得自然不痛。新手,就是这样。

   “去哪?”

   “一直往西北方,金刚明王处,奇宁仙让我去抓恶鬼,拿法器去。”

   “他自己呢?”桑叶云速度其实挺舒适,形状也不错。

   “和婧仙女一起。”席伟剑觉得做神仙不如做人,一个朋友都没有,神仙都是冷漠无常的,当然,文殊还好,虽然爱讲些大道理,但讲完大道理后会说些他自己以前的事情来听。

   一边聊着,金刚明王处到了,桑叶云好心提醒道,他的脾气可不好,说话谨慎谨慎。

   席伟剑道,“我奉命捉鬼,顾忌这些顾忌那些多要命。管他那么多。”

   忽听一阵笑声,只见一佛三头四臂,头发上冲,火气十足,左握金刚圈,右托菩萨;另外一双手,左捧钵,右拟珠,“好小子,有种。”

   金刚明王其实没有传说中的可怕,金刚是佛发火的替身,金刚明王是虚空藏菩萨的替身,他既具有赐予利乐的力量相应困苦众生,每次只要到他面前,即会施予救济,但怒后的化身就是现在的金刚明王了,杀鬼不手软。这才是真实的佛,了解的,除了敬畏,还有亲切。

   法器是一盏灯,燃烧的火焰,金刚明王道,“人之正导,畜生所依、饿鬼所归,地狱救护。”

   席伟剑听着,递上自己的仙牌。

   “灯灭,你用永堕地狱。”明王拂袖离去。

   阴霾的天空出现了一朵桑叶云。恶鬼在诱惑无辜的人,因为仇恨,仇恨让人变鬼,让鬼害人,佛慈悲,诱导化解,神残忍,以为建立秩序,实则毁灭一切,神是高贵的鬼,鬼是低贱的妖,妖是堕落的神。

   两天,尸体只是泡了两天,腐烂的程度让人诧异,证件还在,我现在知道身份证为什么要过塑了,原来要防水。

   夏之初怎么也想不到谁会对张鸣和赵淑芳下毒手。赵淑芳平时嘴巴是喜欢说三道四,但不至于谁恨她恨到这样的地步?张鸣还那么年轻,现在他的脸,只是碎肉一堆,皮在草地上,但愿春天来了,情侣别在草地滚来滚去。

   张鸣的女朋友在认尸体的时候吐了。

   赵淑芳的肚皮抬上担架,仰天一躺,浑浊的水从嘴角流出时,抬尸工良子吐了,第一次见到这么恶心的尸体,肚皮朝两边绽开,鲜黄色脂肪已变成暗黄色,肠子全溃烂,从腹部汹涌而出,掉在单架的空白处,不能塞进去,拿起来就烂,更不能扯出来,越扯越乱,就这样堆砌着,来等法医。

   下一个,就是你…….夏之初在睡前耳边反复的响起。在哪里听过,如此熟悉。

   付天怜在和崔雪道别,杨慧、孙小丽走了,付天怜也要走了,崔雪要一个人睡个房间,付天怜除了自己那个旧蜥蜴娃娃,其他都送给她,安慰道,“不要害怕,害怕的时候就唱歌。”

   “明天早上你就要走了,没人和我玩了,我们还能见面吗?”

   “当然可以,我还是在那个学校,我的新爸爸妈妈肯定会让我来看你们的。”

   付天怜突然看见窗外的影子,是谁?柏华子说过,神有环,妖有光,人有影,只有鬼是无影无踪无光无痕。

   夏之初猛的睁开眼睛,却无法呼吸,嗓子被仿佛被血堵住,手脚却无法动弹,一片漆黑,无形的手,无形的眼,昏昏的,似乎下一秒就是最后一秒。

   开了,付天怜站在门外,眼神坚毅倔强,她忘记自己是小孩,怒斥道,“你给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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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九 中


   夏之初的身体开始膨胀,从脖子一路浮肿。

   黑影一听声音迅速离开夏之初,向付天怜扑去,顿时付天怜的脸色变成青紫,喉咙里是咸的液体,又有生锈铁的味道。

   “啊!”付天怜一声尖叫,眼前一片模糊,依稀闪过小时候坐在付成群的脖子上吃冰淇淋的样子,许长燕跟在身后,拿着小方巾帮她背后的汗还有粘乎乎的小手,她在咧开嘴笑。

   我马上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付天怜想。

   那声尖叫让这个城市的人以为是空袭警报演习,或者是哪里发生了火灾,司空见惯的灾难,让活着的人们麻木,灾难?没预兆,来了,又逃得慢,那些飘飞的冤魂,围绕在屋顶上空。

   柏华子听出来是付天怜,心中有撕裂的感觉,变身往叫声处赶时不知道是否来得及,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我怎么那么傻,她那么小,法力那么弱,我怎能让她单独一人。

   也许七百年前那次屠杀中我就该死了,然而我背叛自己却活下来,苟且的偷生。

   席伟剑已经先到了,黑气中有妖的嚎叫,下落的时候欲言又止,万一诛杀鬼后没有云,自己飞回去会累死,桑叶云善解人意,“在原来的地方等你,如果你还是原来的你,我亦是原来的我。”

   席伟剑觉得头晕,不知所云。

   一屋,一人,一仙,一鬼,一妖,一盏佛前灯。火焰熊熊,席伟剑手执法器,大念诛鬼咒语,神仙的额头,散发的光芒,照亮整间黑暗的小屋,原来的腐败气息,换成芝兰馨香,付天怜睁开眼睛,劈劈啪啪,灯的火焰上,马樱丹的魂燃烧,象一只飞蛾,扭动着身体,在焚烧中渐渐成灰,当时他在监狱中被强暴死,化作厉鬼,福利院是他爱和恨的起源,赵淑芳贪吃,吃下那临桌根本不属于她的美味的糕点,肠穿肚烂,走向江边。张鸣在床上,夜晚觉得双腿之间有湿润的舌头扫过,原来是春梦,醒来后发现马樱丹的俊俏脸庞。

   “你不是在监狱里吗,你到底是男是女?”

   马樱丹的乳尖是樱桃的紫红,放入张鸣嘴边,“如果我是鬼呢?”

   张鸣一个翻身,“我也认了。”

   “你真不要脸。”马樱丹笑着把腿张开。

   失去理智,有时候意味着失去生命。

   等柏华子想要逃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席伟剑已经发现他,那盏灯的火焰已经越来越高,只要一瞬间,七百年的修行,灰飞烟灭。

   “姑夫,我姑姑呢?”付天怜看着眼前的席伟剑,除了额头多了一个红点,其他和小时候见到的没有什么区别。

   席伟剑收起法器,一看,付天怜。是长大了的付天怜,想起了往事,哀愁于心。*近时,佛灯的火焰渐渐变大,原来她是妖。

   神一心软,头顶的光环已经微弱的看不见。

   付天怜跑过去抱着,呜呜的哭,“我想我爸,我想我妈,我想姑姑姑夫……”这几年,在福利院,没有一刻不在想念他们,席伟剑听的心酸,但不敢落泪,珍珠台风已经过去,死了几十个无辜的人。

   “姑夫要走了。你自己乖乖的,有空我会来探你。”席伟剑收了恶鬼,准备回去复命,一时留恋,咬破中指,在付天怜头顶洒几滴,“从此以后,一般恶鬼休想伤你。”

   席伟剑对着躲在角落里的瑟瑟发抖的柏华子道,“别抖了,好好的修炼,我不毁你。”

   正欲离去,耀眼光芒,奇宁仙站在屋子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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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1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九 下半部分


   奇宁仙下来的原因也是隐约有些担心,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席伟剑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收服那些妖。

   “他们不害人的。”席伟剑在求情。

   奇宁仙生气道,“你如何知道。”

   话语落音,翅从两肩生出,金属光泽的深灰色翅,每一根羽毛都是利刃,从柏华子的身体掠过,他那点可怜的法术,还未来得及施展,满身是血,甩到墙角抽搐。

   “哈哈,蜥蜴,我想起来了。”奇宁仙看着瑟瑟发抖的付天怜,收回翅膀,“那次你还骗过本仙,你母亲不是诅咒过我吗。我一伸手,你就会变成粉末。你们这些妖孽,只有神才是永恒,痴心妄想的修炼,都是为了进入天宫,成为无上的神,配吗,你们。”

   付天怜不是害怕,而是身体的本能,妖看见神,不由自主的胆怯,因为怕毁灭。

   柏华子的眼前一片血红,注定的,从此告别,侥幸的,从未逃脱。

   付天怜想起那天晚上,许长燕,被刀刺破肚皮,血流一地,手捧着肠子的付成群,一步一步带着自己往前走,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自己勇敢的活下去。

   席伟剑站在付天怜身边,对奇宁仙道,“你不能伤她,她只是个小孩。”

   “小孩,她是妖,蜥蜴妖,你早就看出来了?她迷惑你了,还是你在天宫呆腻了?”奇宁仙的手已经伸过去,掐住付天怜的纤细的脖子,越来越紧,象人捏死一只苍蝇那么容易。

   付天怜的双腿在空中乱踢,张开嘴,牙齿已经变红。

   席伟剑冲过去,抽出奇宁仙腰间的剑,对准自己大腿狠狠的一刀,血喷出,半透明的深红,“是的,我在天宫呆腻了。”笑着,把那盏灯对准血柱处,火焰顿时熄灭。拿着佛灯从窗外飞向空中,这次的姿势很帅。

   奇宁仙的脸色都变了,甩开付天怜去追席伟剑,佛灯一灭,永堕地狱,而金刚明王那里用来换法器的,正是自己的仙牌,这是大劫。

   桑叶云一边加速一边问道,“去哪?”

   “去神堕落的地方。”

   “以后你还会认识我吗?”

   “当然,我们是朋友。”席伟剑眉心红点已经消失,他已进入地狱入口。

   “我愿为你变成一朵乌云。”桑叶云义无反顾的同时坠落。

   奇宁仙看着席伟剑消失,却不敢往下跳,只得懊悔,但懊悔些什么,无人得知。现在他想的,是如何向那坏脾气的金刚明王交差。

   付天怜从地上爬起来,柏华子笑了笑,“老师没事,不会死,不许哭,你是骄傲的蜥蜴人。”

   夏之初却仍在昏迷,看来马樱丹是有够恨他的。

   “现在我教你用愈合术。”老师就是老师,有合适的场合,总不忘记教学生理论联系实践。

   付天怜点点头,忍着眼泪把双手放在夏之初额头上,按照柏华子的要求,开始施咒,虔诚的,耐心的,我一定可以做到,我是骄傲的蜥蜴人。

   冬夜的天空,没有星星,虽然冷清,却仍有几家未眠的窗口,闪烁的那些温暖的光,那是回家的理由,也是复苏的希望。

   “原来我的姑夫,是个神仙。”付天怜回到自己床上愉快的想,

   “他还会来看我吗?刚才如果我死了,夏爷爷会伤心吗?柏华子老师为什么打不过那个凶恶的长翅膀的家伙呢?新家有大冰箱吗?”

   忽然觉得最后这个问题比较有趣,就一边想一边入睡了。

   星期六的早晨不用上学,但星期六的早晨付天怜就要离开她生活两年的地方,夏之初没有过早的惊扰她的美梦,虽然自己昨晚做了个恶梦,早上很早就醒来,什么乱七八糟的神啊妖啊,跟真的似的,嗓子有点不舒服,早餐的时候多吃了几片酱油腌过的嫩姜片,果然好多了。

   东西已经收拾好,夏之初牵着付天怜站在福利院的门口,当初就是在这里带她进来,现在又要送出去,纵有千万不舍,也是无可奈何,我们之所以珍惜,是因为深深懂得珍惜之物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去。明明懂得,仍是千万不舍。

   车来了,刑永宪拿着一大叠文件交给夏之初,“您放心,每个星期我都接过箱子,对夏之初道,“那些手续我已经办好了.“

   要离开了,心里装满的,都是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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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1 | 只看该作者
三十 上半部分


   刑博特布置付天怜的房间,还剩最后一道工序,门帘是七彩的玻璃珠串,他蹲在地上,一针一线的串,盒子里全是珠子,麻烦的是,每隔三颗珠要加一个蝴蝶结,管家希美丽道,“哎哟,你这样子,要穿到明天早上去,我来帮忙。”

   刑博特推了推眼镜,“我不要你管呢,还剩最后一点点。”

   他的眼睛红的跟兔子似的。难为他了,一个近视眼,还要熬夜串珠子。

   房间的床上是粉红色的HELLO

   KITTY,枕头里塞的是柔软的熏衣草,据说这样的枕头能够给人带来美梦,这是典型女孩味道的房间,书桌除了几本儿童读物还有一台橘红色的七喜电脑,本来配的是苹果的小飞机,但那操作系统好象很难,万一付天怜问自己,自己又不懂,岂不是很糗。

   衣柜是空空的,明天星期日,要带她去买衣服和买新的文具,总之她要什么就给什么,自己想要一个妹妹很久了,第一次看见付天怜,就觉得她和普通的女孩不一样,看起来那么忧伤,后来问了老师,才知道她是孤儿,这种怜惜好象是本能,就如看见街头流浪的小动物忍不住要想抱回家养一样,看是否有能力了,只有能力达到,才能帮助更多的小动物,比如付天怜这样的不可思议的小动物,不知道她内心真正的想法,就如同我们不懂得自己。

   付天怜知道为什么当杨慧被养父母领走的时候要抱着赵淑芳的腰不放了,因为自己现在也是这样的心情,拽着夏之初的裤腿,手都酸了,还不肯放开,对着刑永宪道,“叔叔,你把我爷爷也一起收养了吧,他会做饭还会下象棋。如果他不去,我现在也不想去你家了。”

   夏之初哭笑不得,“乖啊,听话,爷爷抱你上车。”

   刑永宪笑着接过付天怜,这个小孩比网上照片上看见的更完美,只是眼睛里的光芒,会闪过冷漠,“叔叔带你去回家吃饭,我答应你,你什么时候想回来看爷爷,叔叔就陪你回来。”

   车越开越远,伴随着付天怜的哭声,夏之初站立的影子越来越模糊,即使趴在车后座窗户上仔细的看,终于是慢慢消失,在这样的哭声中,童年也消逝的飞快,在离别和眼泪中犹如需要灌溉的植物,枝繁叶茂的代价,是风吹雨打,坚强的,开出花朵,脆弱的,匍匐在地,直到春天,用发芽的声音酝酿新的呐喊。

   中午,付天怜来到她的新家,看到刑博特,嘴巴张成0型,“你也被收养了?”

   刑博特站在珠帘后,不好意思道,“欢迎来到我家,房间布置好了。”

   刑永宪看见儿子这么开心,心里也是十分宽慰,平时也没太多时间陪他,现在有个伴,他也不那么孤独,反正一直都想要个女儿。

   付天怜一边在饭桌上吃饭一边偷偷看刑永宪的脸色,他看起来很和蔼,不停的给自己夹菜,希美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二十三岁,原先是刑博特机关里的秘书,因为领导家里有两个孩子,又没有合适的保姆,暂时过来照顾着。她长的普通,大概除了她的男朋友,不大有男人愿意和她睡觉,这样的女人,安全。

   刚吃完,刑永宪接到电话,李甘如说下午陪他和客人打高尔夫,刑永宪道,“我晚些行吗,今天陪孩子买些东西。”

   听到这话,刑博特一下跳到刑永宪身上,“爸爸万岁!”

   希美丽也一同去,她懂得开车,也懂挑选衣服,未来的贤妻良母,很多人都觉得她有当官太太的梦想,实际却无,和男友八年,抗战持久,明年结婚。

   付天怜和刑永宪在客厅等刑博特到屋子里拿他自己的钱包,等了十几分钟,他还没出来,付天怜进去看,他睡着了,在床上,趴着象只小熊。昨天晚上几乎一夜没睡,大概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小小休息下,结果睡着了。

   刑永宪走到付天怜身后,拍拍她的肩,轻轻的说,“咱们偷偷出去,让这家伙睡吧。”

   希美丽将摊子盖在他身上,空调到二十五度,关好门。

   付天怜在儿童服装专柜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时,她觉得自己长大了,事实上,她真的长大了。

   小学毕业的那一年,华夏福利院被省福利院合并,脑瘫的孩子不知被谁收养,滑梯滑过去的是旧年的时光,秋天荡走了童年,花草岁岁枯荣,夏之初退休,对付天怜道,“下次来看爷爷不许买吃的了。对了,今天要拆迁了,过去看看吧。”

   付天怜和崔雪手牵着手,看那些机器在摧毁房屋,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柏华子曾经说,不要哭,要想着将来的事情。将来是什么?成为一个爱学习守规矩的初中生,还是刻苦修炼的蜥蜴人。

   韩旭不爱跟付天怜说话,自从知道她被刑博特家收养后,默默的把座位搬到最后一排,一天到晚逃课,打架,自己家这么有钱还敲诈同学收保护费。没有参加毕业考试。

   刑博特的皮肤,好得让很多女孩嫉妒。

   初中开学第一天,付天怜心里有点失落,韩旭果然不在班上,他在去机场的路上,去国外念书,说在这里不开心。

   韩相宇和李岚坐两边,小孩坐中间,路过学校,看见刑博特和付天怜牵手走出校门,说说笑笑。

   “我又不想走了。”韩旭道。

   韩相宇和李岚面面相觑,这孩子,主意改变的真快。

   我要杀了他,抢我的女人,哼!韩旭最近沉迷日本暴力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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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1 | 只看该作者
三十 下半部分


   第二天,韩旭坐最后一排,他发现他根本不想杀刑博特,他是为了别的原因留下来。

   付天怜下课时候朝走过来,赶紧假装拿起一本历史书,他不知道慌乱中书拿倒了,眼神看着旁边的地面直到出现一双杏色的圆头蝴蝶结的ELLE童鞋。她到了,要和自己说话吗?额头上有汗珠,他的嘴角因为紧张而略略颤抖。

   “你还不打算和我说话?”付天怜把他的书拿过来,放在课桌上。

   韩旭看着回头也在看他的刑博特,“有人会吃醋的。”

   “我们是朋友,他是我哥哥。”付天怜认真的说道,“你知道朋友吗,朋友是不能不说话的。”

   韩旭刚想说点什么,桌子上多了一块黑巧克力,真好吃。

   刑博特问道,“给他了吗?”

   那是上次刑永宪的德国朋友送的,十几盒子,当然,只有一盒子是巧克力,其他都是欧元,整整齐齐。巧克力给小孩,欧元给大人,盒子给垃圾桶。

   付天怜点头,“你真的很友好,谢谢。”

   班主任是柏华子,手里拿着“初一生物教案”,付天怜好开心。他教的是生物学,课代表自然是付天怜,小学的时候没有任何官职,看见小组长拿着教鞭收同学的作业,心里不知道多羡慕。

   第一节课的题目是“观察种子发芽”,透明的试管内,有少量的水,种子的尖端,嫩绿的小叶子。

   她是课代表,韩旭竖起耳朵不放过一句话,刑博特在睡觉,他昨天晚上玩游戏太困了。付天怜推了推他,好象他不认真听课就是不给课代表面子。

   “明天是六一,祝大家节日快乐。”柏华子老师笑着,“如果你们没有别的安排,老师带你们去爬山,明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学校门口集合,不要带太多食物,可以带相机。”

   因为过节,付天怜今天也不用去老师那上修炼课,高兴的收拾东西,一边兴奋的对刑博特道,“明天要是能找到兰花和黄草就赚了。”

   “要那些干什么,你很喜欢吗?”刑博特问。

   付天怜点头,那些珍贵的东西,对自己修炼是很有帮助的。

   韩旭书包扣在肩膀上,“谢谢你的巧克力。”

   “你明天会去吧。”付天怜问道,她期望他去,不说话也可以,看见自己喜欢的人就很满足。

   韩旭冷冷道,“看情况吧,如果我妈妈不带我去迪斯尼的话。”

   下午,李岚和韩相宇在家陪韩旭吃饭,安排明天去迪斯尼的节目,机票预订好了,上午就出发。他一直都想去他们一直没时间,从小他就很喜欢跳跳虎和恐龙。

   “等下我想出去买东西,你们陪我。”韩旭象个大人一样说话,

   “如果没有时间,就给我钱我自己买。”

   韩相宇很喜欢他这样,“要什么礼物。六一快乐。”

   “我念初中,不是儿童了。”十三岁的韩旭好象提前到了叛逆期。

   李岚道,“好吧,宝贝要买什么,只要开口,我去换件衣服,化个妆,你们两个男的在楼下等我。”

   “爸,我先睡一觉。”韩旭伸个懒觉。

   韩相宇道,“恩,她化妆,那我也睡一觉。”

   李岚哭笑不得,当初真应该生个女儿,至少可以陪自己在房间里,帮妈妈参考衣服款式颜色是否漂亮,而不是下楼的时候两个男人一起嘘她。

   玩笑归玩笑,下楼的时候,两个男人笔挺的等着,一家三口出去逛。韩旭看到商场里的登山徒步专卖店就停下脚步,赖着不肯走,于是进去挑选。

   “不是有爬山用的鞋子了吗?”韩相宇疑惑,三月的时候给他买的。

   韩旭拉着李岚的手有点撒娇,“妈妈,我只有鞋子,没有背包、眼镜帽子和绑腿,还有那种专门擦脸的。”

   专卖店售货员接着话,“我们新到的防晒霜,很好用,男生女生用都可以。”

   韩旭的眼睛闪烁着奇妙的光,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买了整套,他们走后,售货员几乎高兴的要满地打滚了,“好大方,全买的最贵的。”

   次日,韩相宇带老婆去迪斯尼,当付天怜东张西望的时候,韩旭出现了,崔雪也在这个班,说道,“你看,韩旭来了。”

   是啊,如果加个羽绒服,就象去登珠峰了。柏华子心底暗暗发笑。行头准备的真足。

   车开始出发的时候,韩旭假装若无其事的走到前排,扔了一瓶登山专用的防晒霜在付天怜身上,也不说话,坐下看窗外的风景,眼睛的余光看付天怜把防晒霜倒出来,用白嫩的手指抹白嫩的脖子,她的头发扎起来,脸庞清秀,从侧面看,完美无暇。忽然觉得手背很凉,一滴口水跌落,左右环顾,同学都在说笑,还好没人看见,否则今天穿这么帅,真糗大。

   野餐后,有点热,大家在山顶自由活动,照相、采集标本,分头寻找珍贵的兰花和黄草,三十分钟后听哨声集合。

   一无所获,付天怜泄气的坐在石头上休息,每天都跟刑博特在一起,今天老师安排他和崔雪一组去抓蝴蝶幼虫了。看看火辣辣的太阳,要是有冰淇淋吃就好。

   韩旭突然出现在她身后,一脸的血泥,半边脸肿起来,一千多块一件的登山服袖子只剩了半边,张开嘴,门牙少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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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5:01 | 只看该作者
三十一 上半部分


   那山顶的最高处,一块巨石,远远的看缝隙里隐藏着许多植物,没有同学上去,太陡峭,是垂直的山峰。

   韩旭昨天听到付天怜说的黄草和兰花,偷偷爬上去,果然,枯叶中有兰花的芽,有几朵还是盛开着,香气扑鼻,拿个袋子小心翼翼的摘了一些。旁边的黄草不多,也摘了放着,将绳子摆在岩石一角,脚往下试探着,在空中悬挂的韩旭,象个脆弱的晴天娃娃,远处同学们都在玩,在平坦的草地追逐嬉戏,韩旭想到的是付天怜看到背包里那些花草的喜悦的脸,自己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什么啊,傻小子。

   绳子的结开始打滑,岩石上有青苔,可以喊,但那句“救命”出不了口,咽了回去,砰的摔下来,打滚打滚,本可以丢掉背包一只手保住脸,一只手护着脑,但两只手都尝试把背包举高,免得摘来的东西被自己压扁被碎石压坏。

   于是成了这副尊容,还好背包里没带镜子,如果带了,韩旭不会去找付天怜。

   “你……”韩旭拍了拍她的后背。

   付天怜回头,“呀,你怎么了?”

   韩旭得意的拿下背包,掏出一个筐,“送给你的,你不是要黄草和兰花吗。”

   付天怜看着那些草,不是黄草,只是普通的草。那些兰花,虽然跟野生春剑很相似,但只是普通的兰花。

   “好开心,谢谢,我找了很久的宝贝,非常珍贵。”付天怜走近道谢。

   韩旭向被电打了似的,脸色苍白,手脚无力,所有的血都涌向了那一个地方,能看见她为自己而笑,再痛也是值得了。她的腰那么柔软,以至于伸手揽过来的时候几乎毫无知觉。

   光天化日之下,付天怜懵懵懂懂的交出了自己的初吻。原来,韩旭的味道是这样的,比那些蛹好吃多了,他的舌头异常温柔,付天怜的骨头都软了,带些血的生锈铁味,混合点青草的味道(因为他从山上滚的时候啃了几口草当然有青草的味道了),他们都闭着眼睛,忘记了世界,世界也忘记了他们。付天怜开始只是胆怯的缩着舌头,很久很久以后才伸出来和他唇齿相依,下颚轻轻往上反抗着,那是本能,但又被韩旭的下巴顶了回去,他的力量真大,一片乌云飞过,太阳给乌云镶嵌了金边,撒下依旧灿烂的光芒。那些鸟,扑的飞走了,蚂蚁被蜜糖诱惑,蝴蝶被网征服,我为你痴狂,交出一切,只为品尝你的芬芳。我确定,此刻我一定在天堂,否则我怎会如此狂欢。

   初中模范恋人在天堂,叛逆神仙却在地狱。

   席伟剑冲下去刹那,身上的鳞甲一片片剥离,浑身的血拼命往后洒,地狱有多深,我的仇恨有多深。桑叶云几乎要染成鲜艳血红,他的血,滚烫。那盏灯重新燃烧起来的火焰是黑色,紧紧被抓在手里,席伟剑晕了过去,面目全非,狰狞的脸,头发只有一半,獠牙刺进脖子,脖子的血凝固成黑色血块。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桑叶云也是全黑,形状没变。尝试裹着他缓缓前行,与黑暗溶为一体。桑叶云也是第一次来,生疏,真乃云生地不熟也。

   有人变鬼,匆忙投胎,有鬼做不了人,嚎叫着在地狱一遍遍重演死的瞬间,发丝纠缠,下辈子也要纠缠。你在哪里,谁曾你见你的哀鸣,路过死水潭,见彼岸花肆虐绽放,涟漪过后,我继续找寻。为你,我要死一次看看。

   不知飘浮了多久,席伟剑终于苏醒,他看不见桑叶云,因为它太黑了。动了动,桑叶云喜悦道,“醒来啦,我终于可以不那么闷了。”

   “我不再是神仙,是我自己选择的,你搞什么鬼来这里?”席伟剑拍了拍它的头,真是傻到极点的家伙。

   “在天上,我也呆腻了,一天到晚被他们召来召去,以为我是出租车啊。哼哼。”桑叶云尽量把头变得更像一个枕头,让席伟剑*得舒适。天杀大将给的书上写过,“地狱、畜生、饿鬼、修罗、人、妖精、仙、菩萨、佛”,原来这是最底层的世界。付青珠在哪,倘若能相聚,就在地狱一起堕落好了。席伟剑想着,舔舔獠牙,继续前行。

   由于吻的时间太长,韩旭也舔舔付天怜的嘴唇放开,“你口渴了吧?”

   付天怜脸一红,“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刚刚你在吞我的口水。”韩旭坏笑着。

   “你这个家伙。”付天怜挣脱他的怀抱,过来追打,这一幕真像泡沫剧里的情节,你追我打,刚发情的小动物似的。

   你想吻的人在你吻他之前过来吻你,真是一想起来就心跳不止的,想到这里,付天怜的舌头不由自主的颤抖。

   刑博特和崔雪抓住了三只蝴蝶,蓝色一只,紫色一只,白色一只,翅膀巨大。高兴的拍照。

   柏华子一边帮韩旭处理伤口,一边偷偷用愈合术帮他迅速恢复,问道,“你小子怎么这么不听话,爬什么山?摔死怎么办。我怎么和你父母交代,以后不要这样了。”

   韩旭皱眉,心想,“老子摔死活该,你这么罗嗦干什么。”嘴上老老实实回答,“下次我不会这样,给老师您添麻烦了。”

   “喂,我帮你擦药你笑什么?”柏华子有点晕这个孩子。

   嘿嘿,刚才她那样子真可爱,我们小学牵手,初中已经接吻,高中的时候就可以抚摸她了,那大学,蛙哈哈哈……

   笑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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