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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波市海曙区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海曙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拟在2008年面向部分高校选拔聘用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工作。
一、选拔指标
选拔指标若干名。聘用后为海曙区有关部门或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2008年宁波大市生源,列入国家“211工程”范围的高校及宁波大学“一本”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现任或者曾经担任过不少于一年的院级及以上学生会或团委的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部长等职务的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其中本科生要求曾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荣誉称号。
三、公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5日—12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专用信箱(nbhsrczp@163.com)。
报名结束后,区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选拔条件遴选出参加笔试人员,并在海曙区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海曙区人事局联系电话:0574-87192519
传真电话:0574-8729645
海曙区人事局网站:www.nbhsrs.gov.cn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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