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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打球,阿俊开着车,我笑他,这么奢侈,我去打个球还要有人开车来接我
然后肆意的笑。虽然我知道我的样子很白痴
没有休息,看汗水一点一点的聚积,然后顺着脸庞滑落,溅落
大口呼吸,大口喘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
怔怔看着红色已经磨的失去光泽的球场
打了好久,终于进了个球,用最喜欢的方式,突破,右手勾手。似乎找不到方向
生活也是找不到方向。但车到上前自有路
花了好长时间,却发现博的背景总不能令我满意。原本的背景,和一个朋友一样。于是又换了
黑色调,我喜欢的颜色
初中的时候开始学国画,老师说,配色要用最简单的几种颜色。不然多用了就会使颜色开始变成化不开的黑
化不开的黑。抹不去的伤
最喜欢画的是荷花,用墨。不着颜色。用水化开墨,淡墨为新叶,浓墨做枯枝。羊毫沾墨画花
水草寥寥数笔。在勾勒些溪石。
已经很久没画了,都忘了怎么握笔。曾经最初的梦想是做个设计师。只是,有些东西无法更改,于是只好妥协了。
不过现在终于快到了尽头。有了自己的生活就好。
一切如故如新
该去吃晚饭,肚子已经和我闹别扭很久。该是安慰它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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