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1015|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向大家推荐一款竞技对抗网络游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17 1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向大家推荐一款竞技对抗网络游戏

激战,欧美网游,九城代理,目前在内测。1月公测。听说全世界比赛中天梯排名第一的队伍可以拿到10万美金的奖励。

下面是官方网站连接:http://gw.the9.com/

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加入我所在的公会,创世倾域公会。这个公会地址:http://www.csqycn.com/

我希望所有爱好激战的舟山朋友都能和我在一个公会,我们一起打PVP,组织起一个8人的舟山竞技队伍。

下面是我们创世倾域公会制作的激战电子期刊,可以在线观看。
http://show.zinechina.com/a17a6d98e30695adebe90e839e54f6b8/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7 17:26 | 只看该作者
忘了给我的qq:12227683
如果哪位同学对激战感兴趣,可以加我qq,请注明激战
3#
发表于 2006-12-17 19:5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下!好象和神泣差不多。这样的游戏学校能玩的? [s:50]
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8 11:0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和那个垃圾代理光通的泡菜游戏垃圾相比,简直侮辱激战啊。

学校能不能玩我不知道,我不再校园内了。不过这个游戏要求配置不高。PVP对网速要求高。PVE还可以。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8 11:08 | 只看该作者
激战(GW)内测阶段自正式开放以来,吸引着中国无数激战(GW)爱好者中的幸运儿们在第一时间里踏足这片神奇的土地。当这些玩家在激战(GW)任务系统中感受激战(GW)那气势恢弘的故事背景时,也有一部分人已经抢先开始感受激战(GW)中最值得期待的游戏部分——竞技对抗模式。

  对于大多数网络游戏来说,玩家想要体验其中最精华的部分,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或精力研究。比如首先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打造出一个拥有一定等级或装备标准的游戏人物。这使我们的玩家必须要在感受游戏最有乐趣的部分之前经历一个相对漫长而且无趣的过程。但是,在激战(GW)这款网络游戏中,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因为,激战(GW)开创性的设计了多游戏模式的方式。当玩家在运行游戏,完成账号登录过程,开始创建游戏人物时,就会出现一个选择:一是传统的剧情游戏模式,另一种则是完全由激战(GW)创新的竞技体验模式。在这个模式之中,玩家可以直接创建满级(20级)人物,还可以为该游戏人物选择相应的武器装备、技能属性配点等。也就是说,在传统的网络游戏中,玩家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达到的状况只需要简单的几个操作,短短几分钟就可以实现。之后,玩家就可以没有任何束缚地开始感受激战(GW)那畅快的游戏快感了。


所有人向往的英雄殿堂

下一页 [2] [3] [4] 末页

  当玩家创建了竞技对抗模式的人物之后,可以先进行一些简单的练习,以熟悉激战(GW)中的竞技对抗模式。之后,玩家既可以进行与NPC的对抗,也可以与其他的同伴组成团队,进行激战(GW)中最有挑战的团队对抗竞技。通过这一系统,玩家可以熟练游戏的操作,积累竞技对抗模式的经验,为自己在未来的正式对抗中取得良好成绩打下基础。应该说,这种游戏模式是对剧情模式的一种补充,使不同层次的玩家都可以更加全面的感受激战(GW)中的战斗乐趣。

  这种具有革命性的设计当然是其他游戏不具备的,激战(GW)的设计者敢于进行这样大胆的尝试,正是基于其对游戏品质强烈的自信上的。作为一款具有超越时代意义的网络游戏大作,激战(GW)放弃了以往的网络游戏惯用的依靠游戏人物等级、装备等因素束缚玩家的手脚,以让玩家投入更多游戏时间的方法,而是完全以游戏中的竞技对抗性作为游戏本身最大的吸引点。这种设计的思路当然会得到广大玩家的认同,因为中国的网络游戏玩家们早已经被各种各样的练级、打怪、刷练级点、刷装备等枯燥的游戏方式折磨得不轻。如今,终于有一款网络游戏可以让他们彻底摆脱这些无聊的事情,自然是玩家的幸事。

  在剧情模式下感受史诗级的背景故事,在竞技模式下体验纯粹的战斗快感。这就是激战(GW)为广大的玩家所奉献的。
6#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6 17:27 | 只看该作者
我顶,没人支持啊?都喜欢单机吗? [s:4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