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71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山西犯人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6-16 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TRONG>[转帖]山西犯人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牛<BR></STRONG>
<P>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BR><BR>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BR><BR>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BR><BR>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BR><BR>警察:那你说多少? <BR><BR>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BR><BR>警察:死了十四个! <BR><BR>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BR><BR>警察:你知道后果吗? <BR><BR>胡文海:(对警察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给人家抵命。 <BR><BR>警察:后悔不后悔? <BR><BR>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BR><BR>警察:你还想杀谁? <BR><BR>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BR><BR>警察:你为啥杀人家? <BR><BR>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了,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音(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 <BR><BR>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当记者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了后患。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 <BR><BR>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开枪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文海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BR><BR>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今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时侯起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 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 <BR><BR>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P>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繁星点点 该用户已被删除
2#
发表于 2005-6-16 16: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不怕水的鱼 该用户已被删除
3#
发表于 2005-6-17 02:1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
发表于 2005-6-17 17:20 | 只看该作者
无奈的做法
evelvj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5-6-17 18: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发表于 2005-6-17 19:35 | 只看该作者
<P><FONT face=黑体 color=#669966 size=4>现在如果还有梁山</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669966 size=4>就是109好汉了</FONT></P>
去无踪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05-6-17 22: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
发表于 2005-6-17 22:21 | 只看该作者
<P>该死的都快去死啊!~!~</P>
9#
发表于 2005-6-17 22:42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去无踪</I>在2005-6-17 22:17:20的发言:</B><BR>
<P>好汉又如何?</P>
<P>还不是一个死字</P></DIV>
<P><FONT face=黑体 color=#669966 size=4>毛主席教导偶们</FONT>
<P><FONT face=黑体 color=#669966 size=4>死和死是8一样的!</FONT></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