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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以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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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2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手机闹铃的鬼叫把我从浅睡中叫醒。我略略欠了欠身,放松了一下酸痛的脊背,惟恐薄棉胎里仅存的的温度会如凌晨的星消逝得无影无踪。
才六点半,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我使劲拥了一下被子,迅速坐起身来穿衣服,突如其来的寒冷让我不住颤栗。把脚伸进鞋子里,冰水般刺骨的寒意从脚底一直蔓延上来,连心脏处的一腔血液也结成了冰晶。
用冷水洗漱完毕,对着斑驳的镜子梳头,镜子里是一张瘦削憔悴的脸:又黑又大的眼袋是长期缺乏充足睡眠的证据,粗糙的皮肤的使用劣质化妆品的结果,消瘦使这张脸上的鼻子、嘴唇更显单薄,更反衬得两只眼睛大而空洞,因冷水刺激而微红的脸颊倒是有桃花的娇艳。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神,迅速收起逃离的思绪,束起脑后的枯发,抓上两片干面包出门了。
猝然吸入的一大口干冷空气引起肺部的强烈不适,让我忍不住咳嗽,也让我明晰原来那十几平方没通暖气的出租房是多么的“温暖”。
我正兼着三份职,在多数人还在梦乡时就起床送牛奶和报纸,然后赶在十点半之前去离我住的地方有二十分钟车程的一家24小时便利商店换一个女生的班(她总是在我去接班之前就已离去,三个月来我只看到过她两次),一直工作到六点半。整理货架,向那些身材已经走形的大妈婶婶推销新到的洗洁精,笨重的搬运工作由一个叫若木的男生负责,我的工作轻松而无趣。
七点半以后才是我一天生活的开始。回到寄身处化妆换衣服,蓝色的眼影,黑色外套上的亮片,让我明白自己真正的工作是唱歌。是的,我在一家酒吧唱歌。酒吧的位置略显偏僻,是由一个地下室改造的。说成是地下室有点名不副实,只能算是半地下——做在窗边的顾客可以看到窗外往来的双脚。我很喜欢在这个酒吧唱歌,因为这里的听众多半是附近高校的大学生,他们或安静地听我唱歌,或低声耳语,唱完一曲时有热烈的掌声和火辣的口哨,有人还特地来捧我的场。他们是我最忠实的歌迷。
凌晨一点半,我结束一天的工作,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冰窖似的寓所,打开电脑,在网络上敲打文字。有个网友说我的文字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明媚。一个不经世事的高一女生怎能想象我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打字?我对她的评论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高中毕业,我满十八岁了。生日那天,十八根蜡烛虚弱的光被二室二厅公寓里每个角落散发出来的冷寂扑灭。第二天,我拖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这个冷清空荡的家。我放在玻璃茶几上的字条不知要过几天才能被我的父母看到。
这一年多来,我一直马不停蹄地打工、换工作就是为了还债。离家时我从爸爸的信用卡上支取了一笔钱(我还不至于浪漫到身无分文就去闯天下),带出来的行李物件都仔细估了价(我要还的就是这笔钱还有利息)。每月领了薪水我都会寄钱回家,虽然我知道他们根本不需要也不在乎这点钱。可这对我却有特殊意义:十八岁之前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们为我提供的优厚的物质条件,因为是他们把我生到这个世上,这是他们欠我的;可过了十八岁,他们欠我的债已经还清了,我不想欠他们的,不想欠任何人的,所以我选择离家出走,而且必须还债!当初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好朋友茜时,她笑我是天方夜谭,后来我再没有向任何透露过我的想法。连最亲密的朋友都无法理解我,我还指望谁理解我呢?就像这个女生自以为很了解我,其实并不然。
:-)背后的辛酸是无人能够体会的,别人看到的只是不含感情、冰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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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8 21:51 | 只看该作者
向进来的同志道歉先
是个太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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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21:52 | 只看该作者
背后的辛酸是无人能够体会的,别人看到的只是不含感情、冰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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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21:59 | 只看该作者
阿姨,加油!
顶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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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8 22:01 | 只看该作者
[s:8]
表叫我阿姨!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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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8 22:07 | 只看该作者

“遥遥姐!”
若木突然从货架后跳出来。
“你是猫啊?走路没声音的!”我拍拍胸口,瞪了他一眼。
“是你想事情太入神了。说,是不是在想男朋友了?”
我抬手要打,他嘻嘻笑着跳开了。

若木是两个月前来店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刚入大学的他迫不及待地想向父母证明自己的能力,缴完学校的杂费后说什么也不要父母的钱了。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站在橱窗外,穿着一件白色T—恤,稍显宽大的亚麻休闲裤,手插在裤兜里,看着橱窗里的一切,亦或者仅仅只是看橱窗玻璃上自己的倒影。
“好一个自恋的家伙!小心变成水仙花!”我当时这样想。
两天后,这个家伙成了我的同事,工作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半到傍晚六点半。
其实若木并不让人讨厌,相反的,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不低。1米82的个子,轮廓分明的脸,挺直的鼻梁,迷人的眼睛和长睫毛,蓄着一头漫画男主角常有的帅气的头发,在他的学校里应该够得上是校草级的人物了吧。
“你好,我叫若木,以后请多多照顾。”他伸出手。
我正抱着一大摞纸巾往货架上摆,犹豫了一下,艰难地腾出一只手握了握他的指尖。
他露出孩子气的笑容:“我帮你!”

若木在店里很受欢迎,其他女店员闲暇时都喜欢站在他身边,有心无意地和他搭讪。确实,他那张脸实在不能让人有讨厌的理由,我也是。
我对他虽不讨厌,却也不会主动和他攀谈。他只是一个过客,或者说我是这个城市的过客。在这个小小的便利店里,我自然而然地被排除在这由十几个店员组成的小团体之外。她们都是本城的居民,只有我是来自南方。陌生的口音,陌生的人群,自然或人为的原因排斥着我,我也从未想过要融入进去。反倒是若木,没事喜欢找我说话,在一次偶然的闲聊中得知我比他大半岁后,更肆无忌惮地姐姐长姐姐短地叫得欢了。
“遥遥姐,吃了午饭没?我还没吃呢!一下课就跑过来了,好饿哦!”
“遥遥姐,你发现没?那群阿姨真的很三八!”有时他会指着聚在一起叨咕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俯在我耳边说。共同的看法让我们抿嘴偷乐。
“遥遥姐,你说说话吧,想听你说话来着。”有时他又会耍无赖。
“你爸妈怎么会给你取个若木的名字?你话这么多,应该叫大嘴才对!”
他微微抬起下巴,作冥思苦想状,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你不觉得若木比大嘴好听得多吗?”
“好累哦!新中国怎么还有像我这样的劳苦大众啊?”每次下完货,若木总是大声地向我诉苦。
“哈哈,自作自受!”我瞟一眼他一身的名牌,这个家伙怎么会甘心在这里做搬运工呢?不过话说回来,自从若木来了以后,原来由我负责的重活一般都由他包了,我确实轻松了不少,而且,我几乎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朋友,因为他身上也带着南方潮湿的气息,亦或者是因为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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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8 15:15 | 只看该作者
搂主  唯以永伤 诗经中的这几个字 是什么意思?
难道就是表示你很艰苦,挫折,还有无望。
我想 还有 重振旗鼓的勇气吧。
8#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8 16:31 | 只看该作者
诗经中的原话是维以不永伤
伤是思的意思
我强奸经典
把不字去掉了
9#
发表于 2005-12-19 19:04 | 只看该作者
字太小
楼主你就不会把字放大点
眼睛好累
把字放大点我再看把
10#
发表于 2005-12-19 2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断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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