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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第17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
甬人才〔2005〕15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在甬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吸收毕业生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17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06年1月21日(星期六)8:30——15:30。
二、举办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会展路181号)。
三、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
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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