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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今天是论坛正式开张的日子?贴篇小说以示庆祝——The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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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0-6 1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The Street~~



  ~Part1~ START  

      凉。像是刚做了一场清梦。我光着脚,在街道一侧地下铁路口,等待澍的出现。
      这条街,叫47号大街。两侧街灯霓红耀眼。那是足可温暖人心的光束,却照不暖我冰冷的脚趾。人流湍急,我被形形色色的人流滤过。不远处,恋人在依偎中低声耳语,孩童在父亲背上梦呓。我呢?风是调皮的,吮吸,加速我身上香水分子的逃离。
      那是迷迭香与薰衣草混合的香味,淡淡的,似一袭薄如羽翼的轻纱,没过我空灵的肌肤。
      “那是不安分的香味。短暂逗留,急速淡化,没有魅惑的蔓延,摄人心魄只在一瞬。”   
      47号大街的香水加油站里,澍如是说。
      我嗔怪他玩深沉,却喜欢上他的这种说法,毫不忧郁掏钱买下了它。
      阿澍 ,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一个理着平头有着棕色眼眸的高个儿男子。我们结识在大二,很自然地成为死党。理由简单得让我们得意——都是双子座,品性出奇的相似。
      
      干干净净的平头,墨绿色的宽大上衣,有着很多口袋的黑色裤子。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一年,阿澍的装束依然如故。背上的大大黑色包包,购于大三那年。
      他,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出地铁站。我一眼就望见了他,他只顾低着头往前走。“阿澍”我唤了一声。他没有听见,只是径直朝前。他一定很疲倦,我想。墨绿色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融入茫茫人群中,只剩黑色的一点。
      我飘过去。
      很快赶上了他的步子。飘到他身边,拉拉他的背包,他毫无反应;朝他脸上吹气,拨弄他的头发,他表情如一。此刻,他只是一味地往家里走去,眉头微锁,双唇紧闭。
      每天,我都等他下班,陪他走完这并不漫长的47号大街,然后,目送他走进街道尽头的那座大楼。澍的家,在大楼的17层,一套购于两年前的公寓。阿澍,一个人住。
      我突然飘到他的正前方,想看看他被我吓一跳后无奈的笑容。然而,这里只有漠然,甚至冷峻。“阿澍——”我唤。他不理睬,从我的身体穿了过去。
      阿澍,你已经忘记我了吗?
      他住在街道尽头的公寓里,而我栖居在这里——47号大街的一个绿色公共电话亭。确切说,是那部绿色的电话机。白天,我躲进电话机里,晚上,我游荡在47号大街上。看街景,等澍,然后再看街景。
      是的,我是住在电话机里飘在47号大街上的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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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2:39 | 只看该作者
~Part2~MEMORY   

      他亲昵地叫我“丫头”。
      “这丫头是我最铁的哥们儿。”在向他人介绍我时,阿澍总是乐呵呵地拍拍我的肩,以示亲热。
      我应该满足。这5年里,我是他的best partner。图书馆里,我找资料他抄写;食堂里,他打饭我找座位;冰场上,我们联合夹击;KTV里,我是他唯一的歌迷;考前我们互相督促;考后我们互相攀比。
      没有人相信我们不是情侣,但我们确实不是。所以,帮同系的女生牵过线,可澍不来电;也在某一个郁闷的情人节,冒着长痘的危险,帮澍把收到的Dove巧克力一个一个消灭。
      “找到女朋友后,通知我一声,我就避避嫌。” 我不止一次地向他声明。
      “好啊,到时候赶你你可别不走哦——” 澍总这样回答,笑嘻嘻。
      大二下学期,澍身边真的多了一个女孩,长发披肩,文文静静的样子。
      “这是我哥们儿—沐儿。” 澍乐呵呵地拍拍我的肩。
      “你好。”女孩的嘴角勉强挤出一丝微笑。
      这是个巧妙的掩饰,也是个危险的暗示。女人的直觉告诉我,她对我有固然的敌意。
      我尽量避嫌。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比较神经质的,我认定。所以,我惹不起。偶尔也出现三人行,但,当高功率电灯泡的辛苦着实是我消受不起的。
      “丫头,咱们去打球!” 澍还是不时发来短信。
      “不用陪女朋友?”
      “她怕中暑,不去。”
      球场上,平头的阿澍对球技一般的我“狂轰滥炸”,不讲情面。天气很热,我们却尽情挥霍着汗水。
      “丫头,球技进步了呀。” 他喘着气,偏头看我。
     我吐了吐舌头,不置可否。苦笑。不是我进步,而是,他被爱情滋润太久了。
     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很漫长,我一个人在家里,百无聊赖。

      “丫头,咱们去自习。” 大三刚开学,澍就发短信给我。
      “干嘛呀,假积极?” 我没好气。
      “我决定考研。”
      “她呢?”
      “我们分了。”
       很闷热的夏夜,我们在47号大街上散步。走走停停,来来回回。手中拎着的啤酒,越来越轻,直至被我们饮尽。
      其实不过是2罐啤酒,不算喝闷酒。阿澍,没有颓丧,我知道。
      “快11点了,你先回去吧,要不学校大门要锁了。” 澍对我说,语气温和。
      “阿澍,我们是哥们儿吧?心里有事就说出来,不要憋坏了。” 我没有动身离开。
      “我不适合她,她也不适合我。就这么简单,想明白了就好了。”
      那一晚,站在我眼前的阿澍,黑色的T恤,刷白的牛仔裤,笑容依旧,只是多了些微无奈。
      我鼻子一酸,很难过。为一段夭折的爱情。
      “丫头,别那副表情嘛。我们是和平分手的。我不过是失恋,又不是死翘翘!” 他突然敲了下我的额头。
      “很痛耶,你干嘛!” 我一手捂住头,一手伸过去反击。
      “我闪。呵呵,打不到—” 大个子阿澍,恢复了元气,一脸得意。
      “别跑——你站住——别跑!”
       47号大街,我们追打嬉闹。回到学校已过了凌晨12点,平生第一次,学会了翻墙,踩在澍的肩上……

       “丫头,谢谢你。” 我看见昏黄的路灯打在澍脸上反射出来的光,他的笑容,很好看。
      那一年,我们21岁,一起准备考研。都是没有耐心的大懒猫,也都是爱接受挑战的要强鬼。双重性格的我们在学习上显出难得的默契,互相监督,彼此打气。
      读累了,就拉澍去KTV发泄,塞着棉花听他五音不全的真情演绎。要不,就在宾客稀少的小茶馆,看上一整天的书,耗完一整个炎热的夏天。
      香水加油站,47号大街上一个英国女人经营的特色小店。我好说歹说,才把澍拉进店里。他对各种调子的香水,果然没有兴趣。却和老板,那个叫Linda的香水女王,练上了口语。
      于是,香水加油站里时常出现两个无聊的年轻男女,与笑容可掬的金发女郎热火朝天地侃大山的情景。
      迷迭香加薰衣草,阿澍的帮助下,Linda打了7折。我终于拥有一瓶属于自己的香水。
      “丫头,怎么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阿澍突如其来地问。
      “我本来就是女生啊!” 我不解。
      “女人和女生是不同的。” 阿澍怪怪地笑,“找到男朋友后,通知我一声,我就避避嫌。”
      我唰地脸红。一样的话语,一样的口气,从澍的口中说出,却令我忐忑。
      这天,22岁的我们拿到了研究生的录取通知,我拥有了一瓶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香水,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阿澍有着性别的不同。
      阿澍,兴奋地把我拥入他怀里,我第一次体会到他臂弯的温暖与可靠。他拉着我跳跃,跳!跳!跳!他忘乎所以地大喊:“成功了,我们成功了!”
      “咦?下雨了?” 澍低头看我。
       我这才发现,被他搂在怀里跳跃的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弄湿了他的手臂与上衣的前襟。
       “丫头,哭什么?我们考上了,应该高兴!” 澍轻轻地敲我的头,接着,兴奋地走开,拥抱其他人。
      我木木地呆立在原地。手臂上,有澍用力拥过的痕迹;指尖,留着他握过时留下的余温;空气,有他呼出的温热气息………
      我扭头看他。他像个孩子似的,冲每一个人笑,和每个祝贺他的人拥抱。他的笑,我看了千百万次,却在这一刻,深深感染着我,触动我心灵某个最柔软的地方。我甚至想:即便在这一刻死去,也值得了。
      咦??我怎么会有这么可怕而又愚蠢的想法?我使劲摇头理不清头绪却又拼命让自己清醒。在提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又在借口被我一一推翻后,我败下阵来。不得不让自己承认:
     想,而且很想,永远和澍在一起。
3#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2:39 | 只看该作者
先吃饭去,回来再继续贴~~~~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3:51 | 只看该作者
~Part3~MISSING      

      不舍得47号大街,也不舍得澍。所以,我宁愿做住在电话机里的幽魂。
      时常,坐在高高的精致的广告灯箱上,把冰冷的脚贴在广告女星白皙的脸蛋上。她依然优雅地微笑,冷傲地与我的脚丫近距离接触。一成不变的高贵容颜,越发衬出我的落寞与苍白。
      她高贵地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而我孤独地飘在这条街上。
      “还有一年。” 我对自己说。
      夏天……夏天……我曾经最爱夏天。澍和我的生日都在火热的夏季里。澍是五月的双子,而我,至始至终属于六月。
      6月13日,我的生日。
      两年前的6月13日,我23岁,在47号大街的尽头,等待澍的出现。约好7点,我却提早了半个小时。
      阿澍在电话里说,要给我个惊喜,语气里夹带神秘。我换上了新买的淡黄色连衣裙,精心地化上淡妆。解掉束着的马尾,让长发自由散开。
      不会忘了迷迭香与薰衣草,轻抹耳际。我欣赏着镜中的自己:没有惊艳的容颜,没有非凡的气质。23岁的沐儿,开始学着妩媚。
      我嗤笑自己的举动。只不过是一次生日庆祝,我紧张什么?阿澍和我,依然是best partner。5年了,我们的友谊日久弥坚。他热中于他的专业,我也忙碌着我的论文。读研2年,追求者不乏,澍却总是笑着拒绝。
      “丫头,我们院的一个男生向我要你的手机号码?”
      “你给他了??”  我急了。
      “哪敢?我这不来争得你同意了。” 澍笑着。
      “免谈。有话当面和我说。” 我一脸正经。
      每次澍撮合我和别人,总是以上述的对话告终。我们铁成那样,连老师也开始好奇:“你和软件学院的阿澍真的不是情侣?”
     若在本科4年,我一定死命摇头否认。而那天,我却笑而不答。阿澍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早已超过了那些肤浅的称谓背后所代表的含义。
      “一直这样也挺好。” 23岁的生日,我在47号大街的尽头,等待着他的出现。
      我惴惴不安地猜测着澍给我带来的惊喜。是什么?一个长得和我一样傻的毛绒玩具?一张电影首映式的门票?还是,我奢望已久的欧莱雅唇彩?
      阿澍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就像我知道他最痛恨柳橙汁还有巧克力一样。
      7点13分。澍迟到了。我翘首等待着,一个理着平头的高大身影。
      鼻尖突然湿了。我一抬头,才发现天开始哭泣。
      阿澍怎么还不来呢?我掏出手机,发现,手机已没电。街的对面,有一个绿色的公用电话亭。我决定跑去那里避雨,顺便,给澍打个电话。
      阿澍不会出什么事情吧?我心一紧,便小跑了起来,目无旁物地向电话亭奔去………

     雨越下越大。
     澍在7点17分赶到,赶到47号大街。可街的尽头,我横倒在路中央。任红色的液体汩汩地从我的身体流出,浸染我的淡黄衣裙。
     假如没有这场雨…………
     假如手机不在那时候没电…………
     假如我不去对面的公共电话亭…………
     假如我不目无旁物地跑去…………
     假如……… 假如…………
     我看见自己23年的生活片段像放电影一样快速播放。
      奶奶说过,人在弥留边际,就会回放一生最快乐的片段。可为什么,此刻我眼前全是——
     图书馆里阿澍替我拿下最上层书架的厚厚典籍;
      球场上阿澍递给我冰冰的冷饮;
      香水加油站里阿澍自信的言语;
      还有那些夏夜,我踩在阿澍肩上翻墙冒险的刺激;
      “这是我最铁的哥们儿!” 阿澍轻轻地拍拍我的肩,乐呵呵的表情………
      惊,恐,绝望,哭泣。他跪在血肉模糊的尸体旁边,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回应了,可是他没有听见。
      于是,顿悟。沐儿已死。我不过是出壳的幽魂,虚无的东西而已。
      于是,我难过地看着澍,在我的葬礼上,一言不发,保持僵态。
      他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缓缓站起身,走向棺木。我安详地躺在那里,全身被白布覆盖。他,突然伸出手,撩起白布。旁人阻止了他。
      “她-是-我-最-铁-的-哥-们-儿!” 阿澍一字一顿地说,眼里满是哀求。
      他撩起了盖在我脚上的白布,从一个盒子里掏出了一条链子,小心地为我戴在左脚踝上。
      “Happy Birthday, 沐儿。” 他温柔地说。灵堂里顿时哭成一片。只有澍,始终没有落一滴眼泪。
       他至始至终不相信,我已经不在了吧。
       6月13日,我的生日,也是我的忌日。我与最最要好的阿澍,在尘世中告别。
       那天,我刚满23岁,还差一年就要拿到硕士学位。还未改变和澍的关系,还未经历一段真真切切的爱情,还未结婚,还未有小孩,生命就已草草地了结。
      澍送的链子,不知怎的,在肉体火化之后,出现在幽魂的左脚踝上。
      这是一条设计简单的脚链,细细的银链,穿着一颗蓝色的柱状水晶。很别致。
      我不敢脱下它细看,我怕,怕一脱下,它就消失不见。
5#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3:57 | 只看该作者
~Part4~RELIVE   

      我在47号大街上幽幽地哭泣。作为幽魂,我只能呆在这里。
      “为什么哭泣?转世是一件好事。” 一个热心的幽魂安慰我。
       我哭得更凶,不理会他的言语。
       “我倒是知道一个办法可以重生?” 他得意地说。
       “重生?” 我止住眼泪。
       他飘到我身边:“这个办法我只偷偷告诉你哦。快,告诉我你死亡的时间和地点。”
       “6月13日晚7点14分左右。47号大街的尽头。” 我不假思索。
       “好,你等待3年。3年后的6月13日晚7点14分,你用这部手机拨通那个绿色电话亭的电话。电话将响起,如果在铃声响过5阵以内,有人拿起听筒。那个人将代替你遭受那场车祸………”
       “做我的替死鬼?” 我差点惊叫。
       “嘘…… 小声点。别让其他幽魂听见。” 它凑近我耳朵,“别说得这么难听嘛。上天规定了每天死亡的人数指标,可没规定是谁啊。为什么偏偏是你抽到下下签呢??”
       我无言了。
       “找到代替你的人后,时光将倒流到你出事的那个时分,一切将重新开始,你便获得重生。” 他继续说。
       “这么好的机会,你自己为什么不尝试呢?” 我保持警惕。
       “我?你怎么知道我没试过。只是风险太大而已。” 他神情突然黯然。
       “什么风险?” 我急切地问。
       “第一,如果三年后,没有人拿起话筒,接通电话,你将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永不超生?我的心一惊。来世也无法成人?!
       “第二,三年之内,你心中分量最重的人要永远怀念着你,不忘记你。这是关键,否则即便满足了第一条你也无法重生 。”
       分量最重??一直怀念?不忘记我?
       我一下子想到澍。不知道为什么。阿澍,会一直怀念着我吗?
       “当然这3年内如果你后悔了,可以来投胎。像我,等了一年,我老婆却在第二年改嫁了。我只好放弃重生计划。” 好心的幽魂轻轻叹气。
       我决定重生,不管冒多大的风险。我想回到,23岁生日的那天,听阿澍亲口说:“Happy birthday!”我甚至想在那天,那个晚上,在47号大街,告诉澍,和他在一起的五年,我很快乐。
      为什么不能让这快乐延续?
      “你考虑清楚了?” 好心的幽魂提醒我,“浪费三年,去等待未知的结果?”
      “是的。我想重生。我想重生。” 我俯身看见左脚踝上蓝水晶链子,愈发坚定。
       他微笑着祝福我,温柔地吻过我的手心,然后消失不见,去转世,开始新的生命。而我,继续留在47号大街,等待3年。

       澍从地下铁里走出来,零钱在他口袋里互相碰撞后发出悦耳的响声。他总穿深色的上衣,有很多口袋的裤子。以前我最爱做的恶作剧就是偷偷往他口袋里扔废纸。看着他手忙脚乱地找零钱,我在一旁乐呵。然后,变戏法般地从他某个口袋里掏出几张皱皱的纸币。
      这一次,零钱是放在左边数下来的第二个口袋里。我很想提醒他,像我活着的时候那样。
      他折腾了一会,找到了。在站口买份晚报,还有叫easy的香烟,是两年来,澍不变的习惯。
      他埋着头走,干净的平头下是一副微锁的眉。
      在超市买整袋子的红彤彤苹果;
      在干洗店洗脏的衣服取干净的衣服;
      在球场上一个人上篮;
      在阳台上一个人喝啤酒;
      然后睡觉;
      澍的生活,没有新意。
      苹果放在餐桌上的水晶盆子里,泛着诱人光泽。只是常常久久陈列。每当出现腐烂,哪怕是小小的一点,澍就毫不留情地把它丢掉。
      双子,天性喜新厌旧。我也一样。
      阿澍,忙忙碌碌地活着,做着他喜欢的事情,看报、玩软件、打球、登山、睡觉,和我活着的时候一样。
      两年零8个月,澍一直一个人,未带过任何女人回家。
      我傻傻地固执地认为,只要澍不爱上别的女人,我就依然有机会。全然不顾,我们阴阳相隔及人与幽魂的本质区别。
      重生,似乎已简单到一个理由。
      第一个条件眼看还剩4个月就要实现,而第二个条件……… 澍掌握着主动权。
      白天,我在绿色电话里,想念,幻想。重生的那天,澍的温暖人心的笑脸。那笑脸,消失了两年。工作太忙?压力太大?还是思念着谁??
       今天,澍又扔了一个苹果。他,很早就睡。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4:05 | 只看该作者
~Part5~BELONG TO  

      5月的下旬,我极度疲惫。没来由地疲惫。
      29号,我强打起精神,在地铁站口,在47号大街,等待澍的出现。澍的26岁生日,我不希望他在寂寞里沉睡。
      我见证了阿澍的6个生日。
      他肩上的黑色大大包包,购于大三那年。他说,很实用。一句谢谢也没有。我气,狠狠敲了顿必胜客。
      大四,锐步的新款护腕,默默地被他戴在左手臂上。
      读研第一年,阿澍在生日会上开小小小型个人演唱会,我给他献花,然后好心地向其他3位好友提议——塞上棉花。
      读研第二年,两张飞儿乐团的演唱会门票。我的礼物,让他兴奋。我们在人海中沸腾。夜空里出现漫天烟火,火光照亮我们的脸。他赞许烟花的眩目美丽,我却惊叹它的转瞬即逝。
      “有机会,我们自己去放烟花!” 阿澍说。
       读研的第三年,澍和舍友去放烟花,我飘在街上。除了47号大街,我哪也去不了。
      而去年,澍没有过生日。一个人早早地睡下。
      今年呢?我想不出送他什么,但不急,重生后我会补偿给他。
      澍没有坐7点的地铁回来。
      也没有坐8点的。
      8点47分,澍出现在47号大街,身边多了个穿着高跟鞋的女子。
      那女子一直在笑,笑得很得体,也笑得很迷人。与暧昧的夜色很般配。澍不改过去低着头走的习惯,只是偶尔抬头,看看那女子。
      我不想凑近去听他们说着什么,因为我已经不属于那两人所构成的风景。破坏??对幽魂来说,也是不道德。
       我远远地注视他们,然后看到了,阿澍向那女子微笑。
       只是嘴角轻轻地上扬,却掩饰不了那一丝浅浅的笑意。那常常微锁着的眉,难得的舒展。
      久违了两年零11个月的微笑。澍吝啬得可以,却在这名美丽女子面前,再一次慷慨表现出自己的内心情绪。
      阿澍…………
      你的生日并不是只要我来陪。
      我在5月的47号大街,第一次因感到寒冷而蜷缩成一团。
      他们一并走进大街尽头的大楼。我没有尾随。我在大楼前看着澍房间的灯亮,一个小时后,又熄灭。
      阿澍并不是只属于我。我只是她最铁的哥们儿。做幽魂的我,忘记了简单的事实。
      为什么还要让快乐延续??
      有5年就已经足够。
      阿澍可以和他人延续他的快乐。为什么一定要和我呢?我为这个简单的事实轻笑,然后为自己的自私放声哀号。
      我决定放弃重生。在等待了两年零十一个月后。

      这是最后一晚,我在地铁站口等待澍的出现。该是告别的时候了。
      8点,澍出现在47号大街上,身边的人却是老K,他本科时的舍友。
      两个久违的老朋友在一起就是有说不完的话。
      “最近认识的那个女子怎样?” 老K指的女子我知道。
      “没什么。只是同楼的邻居,刚搬来的。”
      “伊依最近怎样,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阿澍问。
      “明天我就向她求婚。” 老K一脸幸福。
      “哦?戒指准备了?” 阿澍又问。
       “还没。心里没底,来问问你意见。” 老K笑。
       “我有什么意见??呵呵~” 阿澍也笑。
       突然,澍收起了笑容:“这样吧,送她一条脚链。”
       “脚链?那是什么东西?”
       “送一条脚链给她,来世你们也会在一起。” 澍慢慢地说。
       我的心一震!!来世也会在一起?
       “好啊,那我就在脚链上刻字——刻I love you forever! ” 老K来了兴致。
       “没这个必要!!” 澍突然严肃。
       “突然这么大声吓人啊!!” 老K也不高兴。
       “我只是……… 我只是……… 你知道吗?我就是因为去刻字才迟到的!沐儿在等我,我却迟到了!” 澍情绪激动地冲着他吼着,“她死了。她没等到我就死了。你知道吗?你什么都不懂!”
      “我不懂,我不懂!你自己封闭着两年,谁知道你想什么?” 老K也愤怒。
      澍默默地往前走,不再多言。
      我立在远方,流泪。
      俯下身,第一次解下左脚踝上的链子。捧在手心里细看。蓝色的柱状水晶上,隐蔽地刻着微小的字:
      U----B----T----S----T-----B-----U
      什么意思??我不懂,也猜不出。
      “阿澍,你喝醉了。” 许久,老K才打破僵局。
      “你刻了什么字?” 老K好奇地问。
       “You belong to Shu , and Shu belongs to you.” 澍没有回头,淡淡地说。
       “阿澍,你该不会是对沐儿………” 老K像是猛然想起什么。
       澍一愣,停下脚步,微微仰头,望着星空,不语。星空下的阿澍,背着黑色的大包包,不经意地叹气。
       “U-B-T-S-B-T-U……… U-B-T-S-B-T-U………” 我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蓝水晶上的刻字,心如刀割。没有了血肉的幽魂,为什么真真切切地感到痛?
       “把苹果供奉在月光下,就能见到死去的人。” 澍突然沉沉地说。
       “人死不能复生。阿澍。” 老K轻声说,“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澍没有回应,依然微锁着眉。

       我飘在47号大街上两年零十一个月,因为澍的一次久违的微笑,决定放弃;而澍,
       行走在47号大街上两年零十一个月,买着新鲜的苹果,祭奠着月光,一如往昔。
       Mu belongs to Shu, and Shu belongs to Mu.
       我在47号大街上,幸福地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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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4:08 | 只看该作者
~Part6~LOVE   

       我在等待了两年零十一个月后,决定放弃;又在5月29日,澍的26岁生日,决定重生。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阿澍,等着我。”
       6月13日,我立在人流湍急的47号大街尽头。这一次守候的,不是澍, 而是时间。
       对面,赫然立着绿色的公用电话亭。三年前的一切,历历在目。昔日死亡的见证,今日见证我重生。
       7点10分。
       此时的阿澍在做什么?在地铁站口买今天的晚报还有叫easy的香烟?能不能找到口袋里的零钱?
       原谅我现在不能去接你。没关系,一切就要重新开始。重生之后,我们将在这里相遇。
       “这是我最铁的哥们儿——沐儿。”
       “送一条脚链给她,来世你们也会在一起。”
       “把苹果供奉在月光下,就能见到死去的人。”
       “You belong to Shu, and Shu belongs to you.”

       7点14分,我迫不及待地拨通电话,手指因紧张而剧烈颤抖。
       嘟………
       第一阵铃响,无人理会。
       嘟………
      是她?还是他?替我去………
      嘟………
      我惊恐得几乎闭上眼睛。路人,从电话亭边经过,无人摘机。
      嘟………
      第四阵铃响。
      一个身影走近话机。平头,墨绿色的上衣,有很多口袋的裤子。
      那是……… 那是………
      “阿澍!” 我凄声惨叫。
      他向话机伸出手。
      “不————”  我挂断了电话,瘫坐在地上,感到自己,越来越轻。这一声惨叫,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阿澍——”  我放声哭着,撕声裂肺。对面的他,听不见。路人也听不见,我的声音融入人群的喧嚣,我的身体任他们来来往往的穿过。
      我属于你,阿澍; 所以,今日我离去。
      你属于我;所以,请好好地活着。
8#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4:11 | 只看该作者
~Part7~ENDING   
   
       我拿起话筒,对方却已挂机。什么人,会给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呢?
       今天,6月13日。三年前,沐儿离我而去。可是,我始终固执地相信,她一直在我身边。我住在47号大街尽头的那栋大楼里。公寓,购于沐儿死后的第三天。
       我天天注视着她躺过的冰冷街面,想象着,她等我时的焦急心情。
       今天,我又买了新鲜的苹果。生命的脆弱,让我开始迷信。
       天,突然下起雨来。而刚才,还是月明星稀。三年前的今天,沐儿在风雨中与我不告而别。
       我常常在想,假如我在7点赶到,现在的沐儿会是什么样?现在的我们会是什么样?
       “咦?好香!” “什么味道?好奇怪!” “是雨水的味道!” 路人纷纷驻足,议论着。
       我轻轻一嗅——简直不敢相信。
       迷迭香加薰衣草的混合味道。沐儿身上的味道。为什么天上会飘下香水雨?
       我缓缓走到街的对面,任雨点打湿我的头发。突然,踩到了硬硬的东西。
       俯身一看:银色链子,穿着一颗蓝色的柱状水晶。
       “不可能的。” 我默默地告诉自己。
       凑近,定睛细看。粉色的柱状水晶上赫然刻着:
       U-B-T-S-B-T-U
       雨停。迷迭香加薰衣草的香味依然存在,在整条47号大街上暧昧地弥漫。
       “是你吗?沐儿。” 我握紧了手中的粉水晶,仰头问天。
       假如三年前,我在7点赶到这里,现在,你会是我的新娘吧。
       “是吧,沐儿?”我仰头问天,泪,如雨。


The End
9#
 楼主| 发表于 2005-10-6 14:13 | 只看该作者
先说一下,这篇小说的原稿是我妹妹写的,我只是稍微修改了一下。
事先声明,省得又有人跳出来说我抄袭……………………
10#
发表于 2005-10-6 15:10 | 只看该作者
不怎么di.

大该十五六岁写的,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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