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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atig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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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潮声论坛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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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10-12 12:04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AH-64J于2005-10-09 14:57发表的:
2.论坛用户应当注意语言文明,严禁污言秽语,严禁取低级下流、侮辱公众、攻击个人和团体以及让其他论坛用户感到不舒服的网名、头像、签名等,一经发现短信警告,情节严重者删除论坛ID。对于言语粗俗不堪和含人身攻击的言论,管理员和版主均可予以删除。

什么是不舒服,你明明对的东西,我说不舒服,就不舒服了???(饼干事件除外)

语文上的词语应该适当修改.
.......

谢谢建议,已经修改,论坛总则及斑竹总则会不断进行修改,欢迎广大会员多提意见!一起建设我们的论坛
22#
发表于 2005-10-12 12:06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墙角野猫于2005-10-11 22:52发表的:
有可以推敲的地方,有些措辞也可商榷。

毕竟个人能力有限,想制定十分完善的规则困难是很大的,宪法都在不断修改中嘛,欢迎野猫多提意见,完善论坛守则
23#
发表于 2005-10-12 12:09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AH-64J于2005-10-09 13:07发表的:
不得使用相同的图象和头像,签名在什么地方啊???

是字太小,还是我眼花啊????

此点不做规定,图象签名出于个人爱好,我们论坛没有为会员开设申请专利的权利,虽并不触犯规定但请尊重其他会员及个人爱好.
24#
发表于 2005-10-12 12:17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AH-64J于2005-10-09 14:52发表的:
这活,我干不了,现实中,我是很怕搞什么规则的,贼难的活的说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近行讨论。
3、当上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




假如一个版主不能自觉遵守论坛规定,如何希望其他会员自觉遵守!这位朋友的话显然尚欠考虑.没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发表个人言行的地方若没有一个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不成体统.自由也是在规矩下的自由.
25#
发表于 2005-10-13 11:45 | 只看该作者
遵守遵守 流客是谁的马甲
26#
发表于 2005-10-21 10:5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27#
发表于 2005-10-21 10:55 | 只看该作者
不号玩
28#
发表于 2005-11-1 21:14 | 只看该作者
要求这么多啊!真是的
29#
发表于 2005-11-2 11:19 | 只看该作者
自由是产生在限度里面电码,相信楼上的也不会喜欢一团糟的论坛
30#
发表于 2005-12-5 23: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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