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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病毒:“穷”程序员不谈精神
编辑评语:“熊猫”仅仅是个引子,从“流氓软件”到“熊猫”,让我们看到的是软件原创的无利,贫穷的程序员,遇上了盗版。老老实实干点事的,都被一群无规则的“流氓”潜规则了:不易的原创作品,但由于盗版,形成原创作品的难获利,贫穷的程序员们,还有什么精神可言呢?
大年临近,大家谈论最多的字眼是“金猪”,其中之一的祝福是发财。正象人们对于电脑界知名度最高人物比尔.盖茨的理解,值得人们大谈与想象的是世界首富,而不是“程序员”。虽然,程序员是财富庞爱的幸运者,几句代码,一个程序,就能神奇地解决问题,因此可能登上富翁的宝座;同样,程序员也是恶梦的象征,因为有电脑病毒,最近则是“金猪闹春”病毒,其师哥是“熊猫烧香”病毒,它们都是程序员的杰作。
俗话说的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7年2月12日,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映入眼帘,“熊猫烧香”病毒始作蛹者李俊,25岁的武汉男孩终于落网,据说,这是大陆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要出名,很简单,只要做个超级病毒就好了。
和“熊猫”相“媲美”的华人病毒可能要数CIH了,1999年4月30日上午,在军方人员的护送下,正在台湾军中服役的CIH电脑病毒作者陈盈豪被带到了台北“刑事局”接受警方的侦讯。陈盈豪说CIH 病毒完全是他一人设计的,目的是想出一家公司在广告上吹嘘“百分之百”防毒软件的洋相。
对“熊猫病毒”的愤怒将人们对流氓软件的唾弃声掩住了,2006年11月17日,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以证明电脑损坏与使用雅虎助手软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驳回了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萍的全部起诉。毕竟我们的大陆法系讲求的是证据,对于走在法条前面的“犯错”或“犯罪”,只要不过火到“熊猫烧香”,目前的法条还是可以忍受的。
“熊猫”做的则是“要发财,也很简单,只要做个超级病毒就好了。”
“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等功能。据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更重要的是,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与“熊猫”相比,CIH的目的则单纯得多;与流氓软件比,熊猫做得更进一步赤裸裸了。而又是什么使得程序员们追求流氓软件,追求“熊猫”呢?对流氓软件的唾弃声掩盖了另一个重要事实:其实比流氓软件更流氓的是盗版。
根据BSA的第三届世界软件非法复制情况调查结果表明,2005年中国的软件非法复制率为86%,位居全球高非法复制率国家的前10位。这个统计数字可能有水分,但至少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的盗版率很高。音像、书籍和软件面临同样的问题。
“熊猫”仅仅是个引子,从“流氓软件”到“熊猫”,让我们看到的是软件原创的无利,贫穷的程序员,遇上了盗版。老老实实干点事的,都被一群无规则的“流氓”潜规则了:不易的原创作品,但由于盗版,形成原创作品的难获利,贫穷的程序员们,还有什么精神可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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