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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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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户籍
专业要求
备  注

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
全额事业
卫生监督
1
大专
不限
临床医学
原则上到基层分所工作

疾病控制
5
全日制本科
不限
预防医学
区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
3
大专
本市
公共卫生
原则上到基层分所工作

乡镇卫生院
差额事业
医士
15
中专
本市(截止2008年4月20日已在本市医疗机构工作满1年以上的不受户籍限制)
医学类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护士
10
中专
护理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以上资格证书

检验
2
中专
本市
医学检验
具有检验士以上资格证书

区计生指导站
全额事业
医士
1
本科
不限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女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至1990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5、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昌国路61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下载,社会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以实践技能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0580-2027783                     

    附件:《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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