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1188|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件事教育我们,看到老人摔倒千万别去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9-6 1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徐老太在家人搀扶下出庭
  彭宇在法庭上

  小伙子:不,我是做好事
  老太太:就是你撞的我

  证人:老太太在说谎

  派出所:原始记录不见了

  法院:按照常理分析判决

  网友:法官像写推理小说

  2006年11月20日,一位老太太在南京水西门公交车站倒在地上,小伙子彭宇上前扶起她,与另一位好心人和老太家人联系上,并将其送到医院。到了医院,老太说就是这小伙撞的,而小伙子大喊冤枉,说他是做好人好事的。几个月后,这位老太将小伙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

  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有了定论:见义勇为一说缺乏事实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小伙赔偿老太各项损失45876.36元。

  到底谁是谁非?法院之外,网上的意见基本一边倒:“法院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做好事”、“以后遇到老人摔倒千万别扶”……

具体的见http://dzh.mop.com/topic/main/readSubMain_7768023_0.html因为整篇复制又有sha发不出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0:47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值得思考的东西居然没人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7-9-6 21:00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问题啊。见怪不怪了,麻木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要怪自己遇到抢劫时没人帮你。社会本来就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7-9-6 23:01 | 只看该作者
"法院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做好事"
[mop011]  [s:7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9-6 23:0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没话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9-6 23:05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上总有些让人无语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9-6 23:40 | 只看该作者
我妈今天也在说这个事情
现在不是不想帮人
而是不敢帮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9-7 10:53 | 只看该作者
我关心的是,这么明显的证据证明公务人员做“伪证”,会如何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9-7 10:56 | 只看该作者
世风日下  人心不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9-7 10:5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做坏人有钱途呀,这世道 [mop0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