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3598|回复: 8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献给恋爱中的朋友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6-19 1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wmv]http://bbs.gd163.cn/images/upfile/2005-7/200575213041.wma [/wmv]


   昨晚很不争气的哭了一晚,一个人的夜晚就是好,想了好多,我这个向来文采不好,决定用理科思维来写下我昨晚的心情

  第一阶段  恨

  当知道跟我分手的那天,他就答应跟其他女的在一起,我们在一起这么久的算什么,分了马上另找了一个,他在那快活了,我却在这痛苦,开始觉得对不起他,发誓大学不再谈了,免得刺激到他,可他倒好,那刚分手,这就开始了,一段感情的开始不会是一两天的事,说明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在发展了,而我却象个傻瓜,眼泪不争气的一直往外串
  

  第二阶段  心痛


  在一起这么久了,总有许多回忆,一想起以后再也不能跟你一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以后都不会有了,我们之间彻底的结束了,一想起过去,真的很难过.哭的更凶
  

  第三阶段  努力平静


  再这样根本不能睡着了,一个人想很多,努力平静下来,结果发现一个人还不行,就发了几个好朋友的,庆幸的事这么晚还有人没睡,陪我聊了很久,我也停止了眼泪

第四阶段  觉醒
  
  其实我也算达人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可以想明白了,从痛苦中解决出来,其实这段感情造成这样是我一手造成的,不能怨别人,当初是我冲动的说分手,当初是我老玩游戏,没理你,你对我失望也对,我没理由怪你,别的女的进入你心里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我还很爱你,可当初选择分手就是因为我给不了你幸福,就让其他人给你幸福,现在能给你幸福的女孩出现了,而我却嫉妒,都是我的错,这本来就是我的本意,走也要走的潇洒点,希望你跟那女孩能幸福,那女孩肯定比我好,我是那么坏的女骇,根本就不适合恋爱的,我真的很诚心祝福你们,呵呵,昨天有朋友说我这么心痛,这么喜欢你,就不要放走你,把你追回来,那个女孩太可怜了,我做不出来,所以我决定放弃,对你们也是真心祝福,呵呵,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哦,希望那个女孩别介意,我不会跟你抢的,我最恨第三者了(几天就成第三者了),呵呵,快期末了,该好好看书了,看到我的快乐,应该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吧,呵呵,我会快乐的,你们也要幸福

                此贴送给那些恋爱中的朋友们


  恋爱中的情侣们,好好珍惜你们现在的感情,不要轻易拿分手开玩笑,我就是前车之鉴,很多东西,失去了就不能挽回,不要等后悔了再去珍惜,努力去寻找幸福,结果他从你身边偷偷溜走了,
当然已经失去的,也别太难过了,你瞧我恢复的多快啊,有时自己想通了就好,分分合合必有他的定数,想开点,失恋我最大,哈哈
  大家都开心,我们来到这世上,就要快乐的过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发表于 2006-6-19 19:28 | 只看该作者
没恋爱的人们:祝愿你们找到真爱
恋爱中的人们:祝愿你们持续幸福
失恋了的人们:祝愿你们尽快变好
3#
发表于 2006-6-19 19:33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能想开吗?
虽然你总笑笑哈哈?
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19:3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你们这群朋友在,伤口总会好的,呵呵
恋风尘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6-6-19 19:3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19:38 | 只看该作者
哎,都哭了两个晚上了,眼都肿了,该振作了,要不然我真见不了人拉,失恋的女人真丑,哈哈,玩笑都会开了,我厉害不
7#
发表于 2006-6-19 19:40 | 只看该作者
分手快乐,祝我快乐……

既已离去,眼泪不会有任何的意义……

珍重自己,哪怕做个“可耻”的单身……
8#
发表于 2006-6-19 19:41 | 只看该作者
失恋的女人更应该坚强
9#
发表于 2006-6-19 19:4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5楼睡神2006-06-19 11:38发表的“”:
哎,都哭了两个晚上了,眼都肿了,该振作了,要不然我真见不了人拉,失恋的女人真丑,哈哈,玩笑都会开了,我厉害不
真的能就这么骗过自己吗??
10#
发表于 2006-6-19 19:42 | 只看该作者
记住,
我永远是你的朋友,
有事别一个人强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