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26楼恰右拉于2008-04-08 13:53发表的“”: 同意楼上的,貌似楼上的很久没见到了 什么叫要回自己的东西,我觉得除了一条命是属于自己的以外没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 [s:64] [s:64]
引用第31楼我是害虫于2008-04-08 22:05发表的“”: 忽忽,是丫,好久没有出来冒泡了~~
引用第30楼幻影于2008-04-08 20:20发表的“”: 其实如果大家关注的是辩论赛本身的惊心动魄和辩手们的英姿飒爽的话,多几场比赛是有益的。 关键是太多人太计较比赛的胜负结果,其实这也有违于学校举办辩论赛的初衷,学校组织这样的活动是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而不是在各分院间按强到弱排个序。 辩论赛启发思想、展现风采的宗旨绝不能被胜负观念所取代。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