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
先解析辩题,我认为,为善要为人知。这里,为善要为人知是一个关于为善要不要为人知的判断,也就是说为善应不应该为人知,而不是会不会,能不能的判断。其次,何为为善,简单说就是做好事,为人知呢,顾名思义就是被人知道。当然,我说为善要为人知,不是说一个人为善的动机就是要为人知。这样的为善实质上事何为善的本质相悖的,真正的为善是善由心生,而不是仅仅为了个人的满足。即,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是有一个基础的,就是已经有为善的现实,然后这个行为要不要为人知。所以,为什么为善的问题不在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
好,再来看辩题。我说为善要为人知,理由主要有二。首先,从社会层面上来看,只有将作的善事公告天下,才能创造一种善良的社会氛围,让人们知道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善行是一种美德。人们不断地知道在自己的身边正发生着许许多多的好人好事,潜移默化中会感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充满爱心,充满人情味。善良不再是纸面上的文字,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这样每个人内心中会油然而生愉快的心情,也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加入善行者的行列。我想就如同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的道理吧。所以对于好人好事,我们应该给予高度的热情予以宣扬,不应该只盯着坏人坏事。我们需要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温暖和爱的和谐世。
其次,从个人来说,让善行为人知,是一种激励。毛泽东说过,人做一件好事很容易,做一辈子的好事就很困难。为什么?因为做好事往往无利可图,人们得不到满足。人好获得满足,不仅仅是要获得金钱,当拥有一定物质生活时,更是需要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让大伙儿知道一个人做的好事,让舆论给予褒奖,让朋友和左邻右舍投以敬佩的眼神,这对一个人而言,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有时候比金钱的诱惑还要令人满足。从理性角度说,当一个人知道他可以获得这些奖励时,会为了持续的得到褒奖,而不断地做好事。
所以,为善为人知,对社会和个人而言,都是大有裨益的。既然能双赢,为什么就不应该为人知呢?所以,我坚持认为,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个人层面来讲,为善都是要为人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