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格格
发表于 2008-6-10 15:52
是啊..所以还是不要作孽了...
我是害虫
发表于 2008-6-10 15:54
在我看来,爱情没有友情重要,所以爱上了好朋友的恋人的情况对我来说不是很可能,即使那个男人再优秀。
更何况那个男人还不一定爱你,何苦作践自己~
安蓝
发表于 2008-6-10 16:00
引用第248楼宁格格于2008-06-10 15:48发表的“”:
如果是偶朋友抢走了偶的男人..个这样的朋友和男人偶都不要..还要谢谢他们了..
噶哒是的
这种朋友和男人P用啊
winday
发表于 2008-6-10 17:15
那么互相不承认 以好朋友的名义 干着苟且之事 行着鱼水之欢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0 17:33
引用第253楼winday于2008-06-10 17:15发表的“”:
那么互相不承认 以好朋友的名义 干着苟且之事 行着鱼水之欢
呵呵
不同人不同的想法`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0 18:25
其实我还是个比较原则的人
淡淡淡蓝
发表于 2008-6-10 22:29
男朋友可以
老公不行
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人朋友都不要也罢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1 09:41
之前女朋友一同学就是和她老师谈恋爱的
MS每次考试她男朋友也就是老师都会仔细给她划重点的说
我也不知道这样是害她还是帮她
别说师生恋了
大学里的恋爱本就不成熟呢~
胡若离
发表于 2008-6-11 13:00
引用第256楼淡淡淡蓝于2008-06-10 22:29发表的“”:
男朋友可以
老公不行
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人朋友都不要也罢
一个巴掌也会响的
比如,拍桌子拍墙壁拍……
很多时候,这句话并不科学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1 13:11
额 忘记更改标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