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格格 发表于 2008-6-10 15:52

是啊..所以还是不要作孽了...

我是害虫 发表于 2008-6-10 15:54

在我看来,爱情没有友情重要,所以爱上了好朋友的恋人的情况对我来说不是很可能,即使那个男人再优秀。
更何况那个男人还不一定爱你,何苦作践自己~

安蓝 发表于 2008-6-10 16:00

引用第248楼宁格格于2008-06-10 15:48发表的“”:
如果是偶朋友抢走了偶的男人..个这样的朋友和男人偶都不要..还要谢谢他们了..


噶哒是的
这种朋友和男人P用啊

winday 发表于 2008-6-10 17:15

那么互相不承认 以好朋友的名义 干着苟且之事 行着鱼水之欢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0 17:33

引用第253楼winday于2008-06-10 17:15发表的“”:
那么互相不承认 以好朋友的名义 干着苟且之事 行着鱼水之欢
呵呵
不同人不同的想法`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0 18:25

其实我还是个比较原则的人

淡淡淡蓝 发表于 2008-6-10 22:29

男朋友可以
老公不行
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人朋友都不要也罢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1 09:41

之前女朋友一同学就是和她老师谈恋爱的
MS每次考试她男朋友也就是老师都会仔细给她划重点的说
我也不知道这样是害她还是帮她
别说师生恋了
大学里的恋爱本就不成熟呢~

胡若离 发表于 2008-6-11 13:00

引用第256楼淡淡淡蓝于2008-06-10 22:29发表的“”:
男朋友可以
老公不行
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人朋友都不要也罢

一个巴掌也会响的
比如,拍桌子拍墙壁拍……
很多时候,这句话并不科学

“药粉”小梅 发表于 2008-6-11 13:11

额 忘记更改标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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