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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小筑≯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叶子飘零
发表于 2008-5-4 23:39
引用第3楼撒旦于2008-05-04 11:25发表的“”:
呵呵,曾经和某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约定,结果和别人执手去了。
acaptain
发表于 2008-5-5 15:58
往事就这么揪心!!!
叶子飘零
发表于 2008-5-5 18:43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见一枝红杏出墙来
蒙面雨
发表于 2008-5-5 20:00
引用第8楼不在是流氓于2008-05-04 21:56发表的“”:
很正常么
你有房子么
你有车子么
你腰包的米多么
.......
同感,本世纪属于四有新人才有可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可以你 执我的手,我养我的野花。。。。
四无,你就是爱意可以盛满整个宇宙,也不如满包的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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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