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猩
发表于 2006-5-9 19:48
侵权什么的也就算了,一般人家也不会去告你,但是你自己这副样子,天天沉沦,生活岂不是会很乱?失去已经是既成事实了,那就应该振作一些,多想想未来,人不应该是活在回忆中的。
安魂花
发表于 2006-5-9 19:56
下面是引用色恩于2006-05-09 11:30发表的:
hehe ^~~
什么东西都是少了才珍贵……
多了就腻了……
ardnek
发表于 2006-5-9 20:22
渐渐忘记用其他事情来代替
慢慢的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了……
蓝妮子
发表于 2006-5-9 20:37
惟一该开始学着振作了!
winday
发表于 2006-5-9 20:42
分了就分了
看开吧
失去幸福收获开心也未尝不是好事
ysf123
发表于 2006-5-9 20:44
人家失恋发泄一下,关你鸟事啊
别说你就是那个什么张烁
selena
发表于 2006-5-9 20:46
适可而止吧,失恋是值得同情的,但纠缠不清就没人会喜欢
同意
selena
发表于 2006-5-9 20:52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5-09 11:48发表的:
侵权什么的也就算了,一般人家也不会去告你,但是你自己这副样子,天天沉沦,生活岂不是会很乱?失去已经是既成事实了,那就应该振作一些,多想想未来,人不应该是活在回忆中的。
人要向前看的
winday
发表于 2006-5-9 20:55
张烁
是谁?
零落
发表于 2006-5-10 00:20
总会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