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猩 发表于 2006-5-9 19:48

侵权什么的也就算了,一般人家也不会去告你,但是你自己这副样子,天天沉沦,生活岂不是会很乱?失去已经是既成事实了,那就应该振作一些,多想想未来,人不应该是活在回忆中的。

安魂花 发表于 2006-5-9 19:56

下面是引用色恩于2006-05-09 11:30发表的:
hehe ^~~
什么东西都是少了才珍贵……
多了就腻了……

ardnek 发表于 2006-5-9 20:22

渐渐忘记用其他事情来代替
慢慢的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了……

蓝妮子 发表于 2006-5-9 20:37

惟一该开始学着振作了!

winday 发表于 2006-5-9 20:42

分了就分了
看开吧
失去幸福收获开心也未尝不是好事

ysf123 发表于 2006-5-9 20:44

人家失恋发泄一下,关你鸟事啊
别说你就是那个什么张烁

selena 发表于 2006-5-9 20:46

适可而止吧,失恋是值得同情的,但纠缠不清就没人会喜欢

同意

selena 发表于 2006-5-9 20:52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5-09 11:48发表的:
侵权什么的也就算了,一般人家也不会去告你,但是你自己这副样子,天天沉沦,生活岂不是会很乱?失去已经是既成事实了,那就应该振作一些,多想想未来,人不应该是活在回忆中的。
人要向前看的

winday 发表于 2006-5-9 20:55

张烁
是谁?

零落 发表于 2006-5-10 00:20

总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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