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猩 发表于 2006-5-9 18:55

惟一 你适可而止吧!

不就是失恋了么,作为一个男人,一点也不坚强,有必要一天到晚到处发贴,到处回忆,到处去哭吗?

最最开始看到你说失恋的时候,我就在《甜性涩爱》那里劝过你,那时还觉得你挺可怜的,谁知道你就象做秀一样,停不下来了,都2个月了,过段时间就发个帖子来哭一次,过段时间又发个帖子把你们的故事再写一遍,都让人看的烦了。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而且,你失恋,你女朋友不要你,这都是你们自己的事,你要写也不应该指名道姓的把人家名字都写出来。现在连我这样和你们毫不相关的人 都知道你们在北京,你女朋友叫韩丹,他新男朋友叫张烁,而且你和张烁也很熟。对不对? 你这已经构成了对他们2个隐私权的侵犯。

适可而止吧,失恋是值得同情的,但纠缠不清就没人会喜欢。已经分手了,你就想办法给你女朋友留个好的回忆吧,别再缠下去了。给大家也留个好的回忆,别再发贴来哭了。

viviana 发表于 2006-5-9 19:01

支持LZ 分了就不应该在纠缠不清了

§孤独一年§ 发表于 2006-5-9 19:08

唯一也算痴情的了。。。

feelingai 发表于 2006-5-9 19:28

猩猩义气的说...

但...

理解唯一吧...

色恩 发表于 2006-5-9 19:30

hehe ^~~
什么东西都是少了才珍贵……
多了就腻了……

你和我的距离 发表于 2006-5-9 19:40

都是那个道理

feelingai 发表于 2006-5-9 19:41

下面是引用色恩于2006-05-09 11:30发表的:
hehe ^~~
什么东西都是少了才珍贵……
多了就腻了……

不同意地说...

爱的就是锋 发表于 2006-5-9 19:42

偶不喜欢在论坛里说出人家的真实姓名,感觉惟一是有点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爱的就是锋 发表于 2006-5-9 19:43

感觉惟一是有点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

叮当在线 发表于 2006-5-9 19:47

很有道理
幸亏我没看到过他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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