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 发表于 2005-11-30 11:09

我校刘芸同学该不该成为浙江骄傲?

我校刘芸同学该不该成为浙江骄傲?
无可否认她的确是我们海院的骄傲!
但是,浙江骄傲是不是过于沉重????????

  个人认为不该!
她只是做了一件大学生,当今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做的事情!
难道浙江的骄傲就这么平常吗?
她才救了一条命啊!!!!!!!!!!!!!!

月落星沉 发表于 2005-11-30 11:23

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大学生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5-11-30 11:58

路人甲 发表于 2005-11-30 12:01

如果正好是需要我的骨髓,我想我肯定也会捐的

如果是楼上两位的骨髓满足条件了,你们会不捐吗

另外,听说,刚开始的时候她也不愿意捐的,是被劝服的,道听途说

解放后 发表于 2005-11-30 12:21

下面是引用月落星沉于2005-11-30 11:23发表的:
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大学生

错了!
只是第一个配上对的大学生!
不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人!

她本人没有错,
错的是在于有人在拿她炒作!

解放后 发表于 2005-11-30 12:22

另外,听说,刚开始的时候她也不愿意捐的,是被劝服的,道听途说


这个请你不要乱讲!
毕竟人家不容易!
对吧!
她是该受到尊敬的!
不过我们把她的位置放的过高了!
有点过头!!!!!!!1

路人甲 发表于 2005-11-30 12:26

不可否认,她做了一件勇敢的事

但是,这不构成成为浙江骄傲

毕竟,这种事情谁遇上了,只要不是太自私都是会愿意做的。不具有特殊的勇敢性,而主要是机遇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把她的位置放得太高了,高得不切实际。

她自己估计也没想到,自己平平凡凡地去献一次骨髓,会带来这么多的事情

解放后 发表于 2005-11-30 12:36

到底是谁把她捧的那么高!

smiler 发表于 2005-11-30 12:54

还是应该的.只是这里面多少有些"马太效应"

peetiy 发表于 2005-12-1 08:50

觉得不应该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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