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在空中的球 发表于 2006-1-9 10:19

难说!!

我认为是海院骄傲
浙江有难度

浪子回头了 发表于 2006-1-9 12:35

hsy05 发表于 2006-1-10 18:08

一句话不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换了你自己会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这样说吗?有必要这样说吗???

selena 发表于 2006-1-10 19:21

首先
我对刘芸本人持支持态态
但对那些拿她来炒作的人
本人不怎么赞同
尤其对学校的一些作法
说实话
我是非常不赞同的
这也不是说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而是学校的确做得太....
就因为她捐了骨骼
学校把什么奖都给她
但学校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呢
会不会让其他人觉得只要做了类似刘芸这样的事
什么奖都会给她呢???
以上只是个人想法

illboys 发表于 2006-1-16 11:06

peafowl911 发表于 2006-1-16 21:46

下面是引用路人甲于2005-11-30 12:01发表的:
如果正好是需要我的骨髓,我想我肯定也会捐的

如果是楼上两位的骨髓满足条件了,你们会不捐吗

另外,听说,刚开始的时候她也不愿意捐的,是被劝服的,道听途说



我也是这么听说的

peafowl911 发表于 2006-1-16 21:47

个人还是比较佩服的,不管流言真假

射门机器 发表于 2006-1-16 22:52

应该就是浙江骄傲,她做了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情。
再说了这个评选是论迹不论心的,如果论心世上是没有坏人的。
海院怎么会有这么多是非颠倒的人

寒江雪 发表于 2006-1-17 13:30

说实话我没有她这样的勇气
我怕,怕很多东西
无论她当不当选
都值得我佩服

乐怡 发表于 2006-1-17 13:42

楼上的话实在!
我可以说,如果我的匹配,我会去捐,但还是会有很多客观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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