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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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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沈小姐的男朋友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因为沈小姐不能探望周某,

也不知道周某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便委托了西安刑事律师阮永平全权处理此案,往派出所探视周某

,望能为周某做减刑辩护。

    阮律师在接受沈小姐的委托后,便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西安某区的派出所探望了周某,就案

件的几个要点,详细的咨询了周某。关于西安刑事律师阮永平对刑事拘留的了解,公安机关对被拘

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

放证明。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

察院审查批准。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本案,周某已经被刑事拘留6天,刑事拘留一般是14天,其中7天由公安机关侦查,7天交由

检察院审查批捕。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其

中30天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7天由检察院审查批捕。所以西安刑事律师阮永平认为在接下去的几天

讲师重要时期,主要取决与人们检察院是否实施审查批捕。如果是决定批捕周某,那么将进一步准

备庭审辩护的资料,得以保全周某。

    友情提示,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刑事拘留的相关案件,可以查看西安刑事律师的个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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