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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制度1、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驯民-主选举产生;即如开全体党员会议,到会人数超过70%以上,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及党外人士会议,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按被推荐人的得票多少,差额举行产生支部委员。2、社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居民直接选择产生;采取选票直接送到选民手中,由选民直接填写自己信任的人,最后通过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公布结果。3、按法定日公布社区内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以及无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名单。4、在选举社区委员前,先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5、选举居委会人员,由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按提名多少,公布候选人名单,最后按提名候选人的名额,进行差额选举。6、在选举法定日,由选举委员会安排,集中投票、集中唱票按得票多少,最后选出居委会成员。7、居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居委会不称职的人员。8、各小组、居民代表直接由各组居民提名产生,最后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社区主任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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