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记得是那篇小说中说命运的强大在于它可以站在终点看见你为它沿途设下的偶遇惊艳,而那些偶遇等到岁月平缓,回过头能记住的往往是最初人群中的惊鸿一瞥。
尔后无论时光怎样冲淡,记忆怎样斑驳,相遇依旧如初见般璀璨夺目。
最初的最初,留恋天涯是因为可人的馨馨百花园,一开始就被这个叫可人的才情耀花了眼。
夏荷、丹桂、寒梅、牡丹,那些花一样的女子,在她的笔下明艳而生动,馥郁清香涤净了初夏夜晚的烦闷。
心中暗自好奇这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故事,那时不曾想后来会被小风风领进师门,在一家人的欢闹声里开始天涯行。
我遗失了一颗种子在这里,在我看了很多的贴,认识很多人后,悄然生长发芽,日后长成了喜欢和习惯。
某天,可人说,小菲菲来馨馨干活吧,然后字母菲就开始在天涯做起版主,删过广告无数,坏过鼠标一只,也学会了可人对版面的认真负责,感受到了那份情谊。
你怎么舍得不记得,我怎么舍得忘记。
在自己参与过某活动后才知道版面活动的成功举办要耗费版主多大的心力,主题的确定,活动的推广,版友参与的热度,每一步都需要版主的时间和用心。
爱在深秋,七夕情书,人前的喧嚣热闹势必有版主在后默默付出,完美落幕换来你展颜一笑,而那些辛苦你只字不提,倘若不是真的喜欢,怎会如此。
初来天涯时不理解版面的广告猖獗或人气冷清,现在更多的是理解和宽容,毕竟这不是谁的义务,谁也不可能做的尽善尽美。
我想说无论你做什么,我们都是支持你的。
可人说穿大人的衣服,做小孩子做的事,很早的时候我就不把自己当做孩子,而在可人面前不知不觉变成了孩子。
她说,版务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风风也可以问我,她和我说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她说,我的优点是懂事,缺点也是懂事,口气像极了大人。
她会说,为什么会觉得自家的孩子这样好,谁也比不了呢,而我们一致嗯嗯的点头说,是啊,是啊,自个儿家的孩子当然是顶好的。
这些淘气的孩子呀,结缘于天涯,在可人的庇护下笑闹着不觉时光悠长,也早已把彼此的陪伴当初习惯。
可人是美丽的,俏皮的,可爱的。习惯让这些孩子们忘记了可人不过是和我们年龄相仿风华正茂的姑娘,会寂寞,会黯然,会感伤。
若说文字是一场虚幻,为何诗歌里的吟叹如此绵长,绵长到今天还觉得真实。
多想给你一个深情拥抱,让你在想起这些孩子时是温暖的微笑。
南方的孩子总会向往北方的漫天雪花,你最怕寒冷,而我时常会想如果没有北国的冰封千里,如何开出你这样灿若雪莲的可人儿。
似乎没有真正的去了解你的喜好,譬如你喜欢绿色,喜欢蝴蝶.......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好好爱你,爱可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