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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少高校学生对高校学生食堂伙食补贴的相关情况提出咨询,网上相关讨论
也较多。为帮学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学生食堂的稳定工作,现将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高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校乃至社会的稳定。
前几年,随着运营成本的不断增加,为维护价格和质量稳定,高校学生食堂经营
普遍亏损。去年一季度以来,食品和原材料价持续快速上涨,燃料和用工成本也
大幅上涨,造成高校学生食堂运营成本持续增加,对食堂价格稳定带来很大压力
。为维护高校学生食堂的价格稳定,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省财
政和地方财政先后两次向普通高校学生食堂(大众食堂,不含特色餐厅)发放了
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的临时伙食补贴,帮助食堂经营者缓解经营压力。相
应地,省里要求高校学生食堂认真做到“价不涨,质不降”,确保价格稳定,不
得涨价或变相涨价。也就是说对高校学生食堂经营者发放的临时补贴,是对其自
行消化成本上涨压力、维持价格稳定的补偿。这一措施,确保了高校学生食堂的
正常运营,有力地维护了食堂价格稳定,广大学生也直接从中受益。
为从机制上解决食堂价格稳定,省里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补助机制
。2011年8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
制的通知》(浙政发〔2011〕58号)提出,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参
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发放临时伙食补贴。补贴标准:全日制普通高
校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学校所在地城镇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50%发放伙
食补贴。启动条件:当月同比价格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价格补贴联
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月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低于3%时,停止发放价格补贴。
发放办法:价格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逐月按照月价格指数
涨幅计算价格补贴标准,在每季末月价格指数公布后的1个月内一并发放,直至
联动机制停止。实施期限:文件同时明确相关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该项补贴将继续用于对高校学生食堂经营实体的补助,帮助其部分化解经营成
本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继续维护高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而不是直接发放给高
校学生。根据发放办法,预计2012年第一季度的补贴,将在四、五月份发放
到高校学生食堂。
高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高校采取有力的措施,更需要广大学
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希望广大高校学生正确理解相关政策,充分理解政府、
学校、后勤实体为稳定食堂饭菜价格做出的努力,积极参与食堂民主管理,通过
合适途径反映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学生食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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