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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期各学院、班级都收到了教务处关于非师范类学生报考教师资格证的若干通知,这份通知可能造成了部分考生的误解,鉴于此,特再次说明:
变化一:前段时间经省里开会研究决定,每年6月份不在办理非师范类的教师资格证书,(6月份是师范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以后非师范生必须拿到毕业证书之后才能办理)非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为下半年。注意并不是不办,而是推迟。考试照常!
变化二:不具备浙江户口,或工作地不在浙江的不具备报考和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请同学们注意,!
另外: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成绩有效期为5年,毕业后可在有效期内持这两门课的合格单前往工作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试讲的考试报名,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除此之外一切工作照常,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不变!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2009年9月28日
自 考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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