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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院新区后门,也就是东湾新村那里,第二排别墅东边数第一幢(二楼是落地窗的那幢),那个房东心很黑。
我是五月中旬搬进去,经同学介绍,说是房东人很好,很好说话,房租是380(包水电),押金200。当时找不到好房子,就和女朋友租了那里的房子。本来7月份要实习,还想继续住那里,天气热,搬家也麻烦,就打算下学期再搬,假期还是住那里算了。可是28号通知我们不要实习了,可以回家了,就马上通知房东我们不住了,好让他马上找到下家,免得房子空着。可是黑心房东说我没有早通知他,他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要我赔偿。当初又没说搬走要提前通知他,况且我也提前说了,学校也是临时通知我们不要实习。我想就算了,不和他计较,赔偿就赔偿吧。7.1我还在论坛上帮他发帖招租。2号晚上黑心房东打电话找我,谈押金的事情。他说至少要赔他10天房租,100块好了,当时我答应他了,给了他100块。3号晚上我去搬东西,碰到一男一女正在往我以前住的房间里搬东西,我就问他们是什么时候订的房子,他们说是2号。我当时就火了!黑心的房东在2号已经找到租房的人,不但不告诉我,还收我100块的赔偿金,难道他就差那100块钱?他就是看我们外地学生好欺负!舟山人,恶心!
――――不是本人言论 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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