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9楼今是昨非于2008-12-19 16:04发表的“”: 路过,感受下。。。。 伤的太深之后的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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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0楼小娴于2008-12-19 18:12发表的“”: 不讨厌他,还爱呢,只是,有的爱,该收回了。找个理由骗骗自己,然后,说不爱了,有时这样,就真的可以不爱了
引用第32楼西陈农民于2008-12-19 18:53发表的“”: 真复杂!头大哎!哎~~~~~~~~~傻丫头!
引用第33楼小娴于2008-12-19 19:00发表的“”: 呵呵,呀,有点混乱,说话也是,所以。。。有点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引用第35楼夜神月于2008-12-21 01:42发表的“”: 呵呵,爱不爱该由心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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