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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tingz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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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拉面店”请你滚吧!!!是大学生的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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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8-3-14 11:4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打铁造船o002008-03-11 23:52发表的“”:
又是石化,石化的保安也这么垃圾!这样的保安要他干吗? [mop058]
骂后勤去
又来骂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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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8-3-14 13:2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8楼韩磊2008-03-11 19:16发表的“”:
楼主  应该把事情的起因说清楚啊  是不是你带猪肉进去了 还是别的违反人家的宗教信仰的规定了??如果没错的话  我们会支持你的  
事情的起因是什么??


赞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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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8-3-14 16: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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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8-3-14 16:46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太欺负我们大学生 [s:43] 我反正不会去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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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8-3-14 16:5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原因 [s: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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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8-3-14 17:02 | 只看该作者
那位同学也真是
   丢下女朋友就跑
   哎  无语
  既然你都敢挑事  还怕他们
  打不过也要赶上去呀
  不过偶强烈BS那店老板。。
  以后决不去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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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8-3-14 17:4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2楼41227742008-03-14 16:38发表的“”:
[s:43]  [s:43]  先不说那学生有没有骂人什么的,他们都动粗打人了,那个拉面小子还那么狂就是错了~~~~~~~我怎么还看见有人维护那拉面馆的,读书都怎么读的,都读到屁眼里去了????你说我骂你一句,你把我杀了,最后是谁错???????法官怎么判?没一点常识~回去读小学去吧 [s:43]  [s:43] 简直无语,那门卫是拉面店的门卫还是学校的门卫来着?站拉面店门口去看门好了~~~~整一群SB
您读书真是没读到屁眼 要不怎么会说独到屁眼这种话呢
看来你的确是把书白读了
首先,阅读能力极差
其次,盲目跟风现象在你这位大学生身上深刻体现
最后,不需要那么多问号以及汉语里无实意的符号
另外 ,让我理解一下您的SB的意思:”纱布”还是 “私奔”?所以说 连说话都会让别人产生歧义的人,以及阅读能力差的人,才是把书白读了 不仅没有读到脑袋里,连屁眼也没读到,因为,他从屁眼出来的东西全都从嘴里出来了。
麻烦这位仁兄仔细阅读跟帖,然后查阅这里:http://forum.netbig.com/bbscs/re ... 6675874&page=14
我想,只要您这么做了,肯定还是没把书读到屁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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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8-3-14 17:53 | 只看该作者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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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8-3-14 18: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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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8-3-14 18:0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8楼惹飞絮2008-03-14 18:03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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