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166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个贴偶一定要发。。。如何消除房间油漆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0-30 1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公司在装修。。。哪个油漆味啊。。。 [s:34] 真是熏死我们了。。。
于是去找了些资料。。。
如果大家家里或单位里也有装修的。。。可以参考下哦。。。

注意:装修好的居室不可马上入住,要尽量通风散味,但又不能打开所有门窗通风,因为这样可能会给刚施工完毕的墙顶漆带来不利,使墙顶急速风干,容易出现裂纹,破坏美观。
   推荐可以使用如下方法:

1.盛器打满凉水,然后加入适量食醋放在通风房间,并打开家具门。这样既可适量蒸发水份保护墙顶涂料面,又可吸收消除残留异味; 或者在室内放一碗醋,或者放一碗稀释的阿莫尼亚水,二三天后房间里的油漆味就会完全消失,甲醛是溶于水的。

2.买些菠萝在每个房间放上几个,大的房间可多放一些。因为菠萝是粗纤维类水果,既可起到吸收油漆味又可达到散发菠萝的清香味道、加快清除异味的速度,起到了两全其美的效果; 方法是将菠萝切成碎块盛在盘子里放到室内和家具内。

3.要快速清除残留油漆味,可用柠檬酸浸湿棉球,挂在室内以及木器家具内;

4.刚装修过的房屋往往有天纳水等各种刺鼻的化工原料气味,把一只破开肚的菠萝蜜(一种形似榴莲的热带水果,但绝不是榴莲啊!!放榴莲可糟了!)放在屋内,由于菠萝蜜个体大(一般有西瓜那么大),香味极浓,几天就可以把异味吸光;

5.可以去市场挑选一些高科技的祛味清洁剂,它能去除新装修房、新家具等散发出的有害气体。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些祛味清洁剂一般都是进口产品,利用氨化合物与有害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从而起到了祛味清洁的作用。在新装修的房间中,可把这种祛味清洁剂倒入盘中,将盘分别放在每个房间中,再结合擦洗祛味法,连续几天后就可有效去除难闻气味;

6.甲醛捕捉剂.新居内的甲醛会引起刺眼、刺鼻、喉咙不适的感觉。甲醛(HCHO)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致癌和致畸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可引起呼吸道疾病、妇女月经不调、新生儿畸形、急性精神抑郁症,严重时可导致呼吸道、皮肤、消化道癌症。
   目前市面可见的甲醛捕捉剂能深入人造板材内部对甲醛游离分子产生主动吸附、捕捉并发生反应,一旦反应生成无毒高分子化合物,就永不分解,从而达到迅速有效消除甲醛的目的。
   特别提醒:该产品操作简单,喷涂于各种人造板材表面和家具的内壁及背面即可。
   价格参考:600ml装的为68元(天韵牌)

7.将洋葱切成碎块,泡入一个小盆里,置于房间的中央,几天以后也可以将油漆味消除。

8.在室内放几桶冷水或盐水,这样房间里的油漆味也能很快除掉。如果是木器家具散发出的油漆味,可以用茶水擦洗几遍,油漆味也会消除得快一些;

9.在房间里放一桶热水,里面放一把干草,一夜之后,难闻的油漆味就可消除。

10.专家认为完全的环保概念应是采用植物吸收分解的方法。如果在室内多放一些植物。其作用效果十分明显。建议放几盆绿萝类大叶植物。
能吸收有毒化学物质的植物:芦荟、吊兰、虎尾兰、一叶兰、龟背竹是天然的清道夫,可以清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有研究表明,虎尾兰和吊兰可吸收室内80%以上的有害气体,吸收甲醛的能力超强。芦荟也是吸收甲醛的好手,可以吸收1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90%的甲醛。

11.在室内多点燃些蜡烛产生二氧化炭综合室内气体和加速氧化。

12.在果碟盛些茶叶放在刚装修完的房间内。

13.白醋熏蒸整个房间。

14.在房间里摆放桔皮、柠檬皮等物品,也是一种很有效的去味方法,不过它们的见效不会很迅速;

15.空气净化机由预滤网、灭菌电极、收尘电极、负离子发射电极、高低压自动控制箱等组成的空气净化机,可用于室内空气净化,具有除尘、杀菌、除臭、去除异味、清新空气等功效。它能去除空气中的飘尘、霉菌和螨虫等细微微粒。由于具有高频脉冲电场,可杀灭细菌、除臭、去除异味。但该设备由于体积大、价格高,不大适合家庭使用。

[s:49]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发表于 2007-10-30 19:47 | 只看该作者
MS寝室刚造好
搬进去的时候
味道也是超级难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09:59 | 只看该作者
哈。。。那正好可以用以上的方法试下哦。。。
赶的早不如赶的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