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55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绵OR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0-7 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上妆喜欢用海绵还是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0-7 21:06 | 只看该作者
双手派 升级指法打造极致均匀感

双手派观点:双手是最方便、最贴心的工具。

优点:方便易操作,力度容易掌控。

缺点:容易留下指纹,在眼底、下巴和鼻翼等细节处容易不均匀,手温会影响粉底质地。

适合人群:刚开始使用粉底的人;早上起来没有太多时间化妆的MM。

适合粉底:乳霜状和液体粉底。因为双手的温度可以让粉底所含的脂制体在粉底和皮肤之间形成一层水分膜,能让粉底和皮肤更贴合。

升级要点:涂抹指法


彩妆师献计

一字推加按压 不留一丝指痕

先取适量粉底霜或粉底液,分别点在额头、鼻尖、两颊和下巴五部位,然后用无名指和中指,而且要两个手同时操作,由上往下从额头到脸颊再到下巴,双手分别往左右两边呈一字形轻轻推开,然后双手轮替着从眉心到鼻尖呈“1”字涂抹。用以上方法基本推匀后,在手法上就要慢慢将“推”转为按压,把“推”产生的不均匀纹理压匀。

手指各司其职 有妆若无妆

1.无名指隐退眼周“粉纹”

很多人都说眼周涂上粉底之后容易出现“粉底细纹”,这就需要用你的无名指肚进行细致地点拍,有点儿像涂抹眼霜的手法,而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用手轻轻撑开眼尾和眼睛下方的细纹,把卡在里面的粉底也推匀,否则时间久了细纹中的粉会越卡越多,眼周呈现一条条的“粉纹”,很不好看。

2.中指按压让鼻翼、嘴角不浮粉

鼻翼由于毛孔较大、出油较多,很容易让粉底不服帖,而嘴角由于太干燥也极易浮粉,所以需要用中指对这两个部位加以按压,而且一定要稍微增加力度。

3.温掌法让粉底更服帖紧致

用温热的掌心分别盖住脸颊和额头,停留5秒钟左右,手心的温度可以让粉底与皮肤融合得更好。另外,把手掌放在颧骨处,然后倾斜向上延展提拉,这样可以让双颊的底妆看起来更紧致自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0-7 21:07 | 只看该作者
海绵派 巧借边角让妆效更服帖

海绵派观点:海绵称得上是操作容易、效果好、价格实惠的三好专业工具。

优点:质地柔软舒适,容易操控,上粉均匀服帖。

缺点:吸收过多粉底造成浪费,使用寿命短。

适合人群:容易浮粉、面部有瑕疵的人,对底妆的服帖度和专业度有较高要求的人。

适合粉底:膏状粉底或浓稠度较高的液体粉底。膏状粉底和粉扑配合得最好,能把膏状粉底打得很匀、很贴,而且膏状不容易被海绵吸收而不会造成太大浪费。

升级要点:海绵的选择、上妆手法


彩妆师献计

打造完美底妆 海绵的选择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质地,要选择细密、弹性好的海绵,质地细密的不容易吃粉而且打出的底妆会更细致,而弹性越好在手法上越容易掌握,打粉底时能更自如,而太硬太软的都不行,硬的皮肤肯定不舒服,而太软的又特别容易掉渣。另外,从形状上来说最好用的是三角形,拿在手里比较灵巧、容易操作。

喷湿后用印按式 粉底才能最服帖

1.用海绵涂粉底最好要先喷上化妆水或爽肤水,因为干的粉扑会掉渣,而且会反吸粉底中的水分导致底妆太干;但是太湿的也不行,八成湿最适合。

2.涂抹时用海绵蘸取粉底,在额头、面颊、鼻部、唇周和下颌儿等部位,采用印按的手法,由上至下,依次将粉底涂抹均匀,而在鼻翼两侧、下眼睑、唇周围等海绵难以深入的细小部位可以将海绵叠起或者用小边角来涂抹,瑕疵部位可以多点拍几次,其他部位的同一个地方最好不要点拍过多次,以免厚重。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各部位的衔接一定要自然,不能有明显的分界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7 21:12 | 只看该作者
个么我隔离霜喜欢用手
然后粉底液喜欢用海绵
遮瑕膏有时候用手  有时候用海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10-8 18:06 | 只看该作者
偶用手。。。。 [s: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10-10 10:10 | 只看该作者
[s:65] 各自有好处的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