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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回了回我四年巢居的窝——我们的550.
居然我们的痕迹还保留着。有老大的《兰亭集序》,老褚留下的刘备遗言,也有我曾为恋人题的诗作。雷雷喜爱的乒乓球明星的画,还有猴哥哥的狮子座,统统的还在。更有趣的是,猴哥哥的床至今还是空的,他留下的味还在弥漫。
进去之后,和新入住的几位小弟弟打过招呼,然后我的眼睛开始在那个熟悉的空间里搜索过去的影子。头顶的电扇里还卡着那个季节的飞蛾。记得那一次,血肉横飞,可怜的蛾子就这样牺牲了,更可怜的是我们的蚊帐,污迹斑斑。窗帘的那一角依旧是墨香浓浓。老大是个酷爱书法的练家子,几年来他不仅练成了潇洒的字体,而且也给我们的窗帘增添了美丽而抽象的图案,不简单啊。
一切都那么的熟悉。我很是自然地走到了阳台,也很是自然地开始搜索后面的7幢。美女处处有,嬉笑声声闻。这是自觉与不自觉的结果。说是自觉,是我很自觉地延续着几年来的好习惯,习惯了眺望,习惯了聆听;说是不自觉,是那些声音没有经过我的允许而闯进了我的耳膜,但我又不想去学学徐由,洗耳却不合时宜。依旧是看我所看到的,听我所听到的,秉承一个自然主义者固有的风格。
记得窗台上我的春兰花曾经美过,缕缕幽香曾令我陶醉过。如今花盆留下的印痕依旧,而我的花却被搬进了现在的新家。说起这花,委实还有些话头。话说当年,我突然间萌生了养些花花草草的念头。养什么呢?思来想去无非梅兰菊竹合乎我意,实乃君子之求。养梅吧,不现实;养菊吧,好像不喜欢它的鲜艳;养竹吧,太高,地儿不够。呵呵,几番思索,兰成了首选。于是乎跑到北门买了一个水仙花的盆,这也算是创意了。跑到湖边取了土,跑到洪伟师兄那里挖了一棵兰,又于是乎,我的兰花开始在那个阳台落户了。
后来,我用消炎药医死了猴哥哥的定情小金鱼,呜呜呜的,我不是故意的,他啊,自雁门关一役后耿耿入怀好几载,我的兰花也上演了倒挂金钩的绝技。好在那小家伙命大,每年送上两多脆脆的花。
忘了说了,那个长发美女依旧为我们守着大门,没有了我们,她独自忍受着清苦的孤寂,怪可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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