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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国庆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7-09-23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同意,现就今年国庆节期间工作及放假安排如下:
1.10月1日—7日,全体师生员工放假;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全体师生员工照常上班、上课,教师、学生上课按照教务处原排定的课程表进行。
2.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和上课教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纪律教育,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课堂教学的考勤统计工作。
3.9月29日、30日上课的教师,要加强对上课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学生名单(注明是否经过批准及原因)书面交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在10月9日统一由所在学院汇总书面一式两份交学生处和教务处,并由学生处通报全校学生考勤情况。
4.学生处、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国庆节期间回家、外出旅游和留(住)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措施,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要组织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
5.宣传部、网络中心、后勤处、后勤公司要做好校园节日气氛的营造工作,升挂国旗、彩旗、横幅标语、灯笼,摆放鲜花,开亮建筑物彩灯等。
6.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后勤处、后勤公司要认真做好留(住)校师生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7.各学院、部门、单位要按规定组织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和校内值班地点、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切实落实防盗防火防台等措施。请把已经排定好的本单位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表的电子稿在9月28日(星期五)以前发送至保卫处OA信箱,其中各学院值班安排表同时发送至学生处OA信箱。
8.遇有重要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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