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楼3344于2007-09-11 09:41发表的“”: 很想为自己申辩下! 第四,送前女友回去,那是我该做的,也是讨论后的结果,当时就我骑车了!又是下班高峰 打不到的!路上有说有笑 是我不想气氛太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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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贝吉塔的眼泪于2007-09-11 09:48发表的“”: LZ 我很佩服你啊,你很讨女生喜欢的饿。 我就没你那魄力了,要是我当时是你的话,我只会车子借给兄弟,让她送他女友回家,自己走回去(谁叫你们兄弟呢)。 或者让兄弟和他女友走回去,自己骑车回家。 真不知道当时你那个兄弟干什么去了,自己老婆不看牢。
引用第11楼3344于2007-09-11 09:52发表的“”: 那不是他老婆啊 ~晕,一个我兄弟,一个我初恋,而他们两个就是同学关系!LS的你误会了...尴尬~
引用第12楼贝吉塔的眼泪于2007-09-11 10:02发表的“”: 不好依稀,没看清, 不过你自己也没表述清楚。 现在明白了。 [s:43]
引用第16楼sun903于2007-09-11 11:24发表的“”: 总觉得LZ很过分,你女朋友生气是应该的,没和你分手就不错了
引用第2楼我要乱来于2007-09-10 21:21发表的“”: 啊额 33的感情世界还有点看头 [s: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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