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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条 学校现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限于航海类专业、师范类专业、农林类专业)、新生入学奖学金及其他种类奖学金,其中专业奖学金获奖面为100%,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种类奖学金获奖面为29%。学校目前年度最高奖学金额度为3500元,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最高奖学金额度为4000元。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需持家庭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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