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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同朝为官者,其子女自幼狎近,嬉戏学艺相对。不觉使数载,女已及芨,徇礼置于别室。不复再见。生与女恋恋不舍,两家长相顾曰:“小儿女家事,痴至此乎?”男方遂以家传玉玲珑为聘,定婚约之约。生之父旋改放他任。携子同往。消息遂绝。
别后,女系玉玲珑与襟上,朝思暮想。一夕,竟梦生驾车来迎,女 喜极,然生于数丈之外勒马,有戚容,欲语还休者数,终掉簪返。女追之不及,望尘恸哭,乃醒。醒后心悸不能眠,拥被而坐。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急急披衣,修书一封。
书方成,天微曦,突闻宅外有喧嚣声,有婢来报:生之父因朋党之争无辜受累,全家以弃市矣,噩耗今晨方至。
六载苦心,竟以阴阳断绝,女遂有死志,不进饮食,奄奄不起。外人多传为节烈,唯母大悲:吾只得一女,唯愿合家欢聚终老。儿今溘为虚名弃世?”女闻之,与枕上扣首曰:“阿母误矣,外人之言,于我何有哉?只当时情重,于今不能自解,唯求速死相见耳。”言讫,又昏睡。
恍惚又见生驾车来,女上前挽其袖,泣下:“郎今日可迎我去也,妾盼之久矣。”生惨然,执手凝壹竟不能语。良久,方曰:生死殊途,如当奈何?卿年少,尘缘尚久,万勿再有轻生之念。”女不舍,执其袖曰:“惟愿结伴泉壤。”生叹息曰:“痴儿,汝身死。则父母谁养?为己之私而舍至爱汝之人,其罪大重。况在世相待,亦自有相见之日。”言毕,裂袖而还。
女呼不应,恸而苏。视襟上,玉玲珑片片碎裂矣,知其为因缘断绝之兆也。然念及生曾有“自有相见之时”等语,女遂振作,勉进水米,渐复。然志不别适。
数载后,家道中落,复逢瘟疫遍地,父染病死,家贫至以无棺以葬。母又病,女彷徨无计,遂卖身以救。时围观者甚众,有一华服少年过,见之大惊:“此非宋工部之女耶?”女掩面,亦惊而颔首。少年急解貂裘覆其父尸,恸哭:“工部,勿师也!今流落至此耶?”遂倾囊为营后事,并养其母之病,女一家始安。
少年关照周至,而执礼甚恭,家人多赞之。母病渐愈,私谓女曰:“此君慷慨正直,实为佳偶。儿今流落至此,勿再负此人。”女沉默良久,乃答:“儿本已拟卖身,今父葬而母安,心愿已成,夫复何言?万事但凭阿母做主。”
婚成前夜,女不能寐,思及旧情,历历在目,痛不可当。复萌死志,至池畔欲投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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